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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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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乡镇实施方案2

根据区总工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绵游工发[20xx]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绵阳市游仙职教中心绵阳市开元中学“安康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教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为手段,吸引更多的教职工、学生、家长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健康意识,提高维护学校安全的素质和能力,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稳定。

(二)总体目标

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师生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不断提高管理者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实现重伤事故零目标;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工会群众监督,加强安全健康经费投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教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加大“安康杯”竞赛检查力度。通过实现总体目标,力争使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竞赛主题、参赛范围

(一)竞赛主题: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

(二)参赛范围:各学部、各教研组教职员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竞赛领导小组,加强竞赛活动的领导,全程参与竞赛活动,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组长:蒋世界(党支书、校长)

副组长:鲜正朗(副校长)

成员:宋明元(副校长)周佳华(副校长)

王力(副校长)李斌(办公室主任)杜进(政教主任)各校区部主任年级组长

(二)宣传动员:(4月10日—4月25日)

结合我校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吸引并发动更多的教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

(三)组织实施:(4月26日—11月30日)

本着围绕安全、全员参与、针对实际、突出一线的原则,调动各方面力量、多种渠道全方位实现总体目标。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及网络、电视、讲座、培训等方法提高全员安全知识水平;通过“三会”(安全会、教师晨会、教师周会)及时贯彻安全政策、传达工作精神,发挥党、工、团等自身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问题,加大检查落实力度,促进活动不断向深层次发展。

(四)考核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

在竞赛活动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典型,对一些好的做法,典型事例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扩大影响,进行推广,同时学校办公室对活动进行考核,对年度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予以表彰,成绩突出的推荐到上级工会表彰。

乡镇实施方案3

一、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原则,在采取危旧房屋封闭停用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强化政策引导支持,20xx年12月底前,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危房整治率100%。严控增量房屋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农房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农村存量危旧房屋集中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分类有序组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整治,通过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危房为农户唯一住房的,要在20xx年9月底前整治到位,对危房为农户非唯一住房的,20xx年12月底前整治到位。

1.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消除住房安全隐患,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在省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另外按照重建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资金(已纳入地质灾害搬迁的不予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农户实际筹资情况予以核拨。拟改造农村危房属D级(Ⅳ级)危房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C级(Ⅲ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对排查鉴定为B级(Ⅱ级)及其他存在局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组织于20xx年11月底前逐户消除安全隐患。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要组织对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开展一次集中核查,对符合低收入对象认定标准的,20xx年7月底前认定到位。对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按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引导农户加快对排查鉴定为C级(Ⅲ级)、D级(Ⅳ级)的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对在20xx年11月底前整体拆除的,市财政按照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奖励(建新房未拆除旧房的、单独拆除附属房屋的不纳入奖励范围),由住建局核定后拨付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可由产权人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对产权人自行组织拆除的,产权人需填写《“拆危补助”奖励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村(社区)现场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可按标准将“拆危补助”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户。“拆危补助”奖励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重复享受。对一栋房屋有多个产权人的,以房屋为单位核定奖补资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房屋产权人签署资金分配协议。产权人也可填写《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委托书》(附件2),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拆除,但不得享受“拆危补助”奖励资金。危旧房屋拆除后,符合建房政策的农户可按规定申请建房,也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国市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xx〕17号)相关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二)加强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

1.完善农村自建房审批管理程序。农村自建房要落实用地、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用途变更、产权登记等全链条监督管理政策。

(1)带图审批。农户申请新建房屋,须同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设计的图纸,也可直接从住建部门编印的《通用农房图集》中免费选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应牵头指导建房户选用合适的设计通用图及其配套基础形式,填写《农村自建房设计施工方案》(附件3)。3层及以上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2)过程管理。农村住房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施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过程监管,指导农户与施工方签订质量安全协议,积极推广农村自建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选址、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措施、围护结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现场巡查和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农房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要现场核查并签字确认,填写《农村自建房现场巡查记录表》(附件4)。

(3)竣工验收。农村自建房工程完工后,由农户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督促整改到位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

2.严格落实农房建新拆旧管理。农户经批准新建房屋的,需书面承诺将原老旧房屋拆除。为落实建新拆旧管理,对申请新建房屋的农户,农房建设完成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建房户“建新拆旧”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老旧房屋未按规定拆除的,不予竣工验收和办理产权登记。

3.加强改扩建管理。农村自建房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影响结构安全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应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个人进行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施工。工程结束后,产权人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监管。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工作联动,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监管合力。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做好危房鉴定;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房建设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做好农房设计,编制推广通用农房图集。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将农房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程序作为“农民建房”审批验收条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加强农村新建房屋规划选址;对未经竣工验收的农村自建房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村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农村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民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认定工作。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二)压实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审联办制度,充实农房建设一线管理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要认真核查农户信息,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整治措施落实细化到户,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建立管理台账。村(社区)应当将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协助建房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村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自建房屋审批登记、巡查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资金支持。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引导企业、个人捐资等多种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危旧房屋改造整治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市委政府督查督办室牵头,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强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城乡建设管理考核。对因推动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农村危旧房屋整治政策、农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在便民服务窗口长期摆放,制作宣传手册,向建房群众免费发放。要积极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政策宣传,引导农村群众按规建房。

乡镇实施方案4

为完善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绩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XXX镇中心小学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全面贯彻教育主管部门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者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强化义务教育学校现代管理意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在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取得成效,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取得成效,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实效。使学校建设成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科学、校风良好、育人氛围浓厚的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X小学“学校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四、活动内容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规定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等组织教学活动,保证按规定开齐课程和开足课时,保证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按照校历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利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3、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控制学生每天作业时量,因材施教,精选作业内容,禁止搞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严格执行招生制度。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方案,学校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禁止违规招生。

5、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禁擅立项目收费。

6、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确保年巩固率达到省、市要求。

(二)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1、规范学校德育管理。学校应以市、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品德教育;建立健全德育网络,开展家访工作,办好家长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2、规范学校教科研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组织机构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过程计划、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改进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着重课堂教学研究,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建立健全教研网络,建立推广“以校为本、校际联动、学区推进、整体提高”和“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个人反思”的校本教研模式;加强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通过举办读书沙龙、研讨会、交流会、示范课等多种形式,引导、激励教师学习提高教育理论和专业技能水平。

(三)规范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严肃工作纪律,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有偿家教。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建立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教师考核评价。落实学校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分配制度。

(四)规范学校后勤财务管理

1、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台账,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经费预决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学校教室、电脑室、实验室及其他功能室的管理,提高学校现有设施设备使用率和效果。加强校产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破坏和流失。

3、加强学校“三化”管理。种植树木、花草,保持学校校园绿化、美化,保持校道、楼道、走廊、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地方、场所的整洁、干净。

(五)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督导。学校领导挂钩督导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精神。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分类别、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3、加强安全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预案,有效加强安全防范与管理。

4、开展科学避险演练。学校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科学避险演练,通过实地实际演练,让学生掌握科学避险知识和技能。

(六)规范学校文化建设与管理

1、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建设。学校应着力提炼办学理念,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办学理念和文化标识,如办学宗旨、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

2、加强学校物质文化建设。注重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墙、格言警句牌、名人画像等文化景观建设,展示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

3、加强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学校要以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各类常规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对制度的认同感,提升对制度的执行力。

4、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图书室、班级图书角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好读书、读好书,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五、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制定方案(20xx年1月-3月)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管理行为有关文件精神,把省、市、县规范管理行为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价值观。

2、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步骤、活动内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梳理工作制度、完善制度体系(20xx年4月-6月)

1、学校从规范工作制度入手,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予以淘汰,重复的予以整合,不完善的修订完善,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制定新的制度。

2、学校要围绕制度文化建设,把各项工作制度的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作为活动重点,围绕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行为、文明服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形成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要把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制度分门别类,编印成册。

第三阶段:教育局检查督促,处理问题(20xx年7月月)

1、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学校要认真规范管理行为,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行为。

2、制定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各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3、学校准备相关材料,迎接镇、市、省的检查。

4、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内部规范管理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第四阶段:进行总结(20xx年10月-12月)

学校要对这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及时报道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组织实施

1、提高思想认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是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创建教育强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规范学校管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2、加强领导。学校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维护教育形象的高度,重视规范管理行为工作。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3、落实措施。各校要根据《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纠正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教育局建立检查通报制度,采取实际行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规范管理行为。

4、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让活动家喻户晓。及时总结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运用召开现场会、编发简报等形式进行推广。

5、从严整改。学校对照有关规章制度,查找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迎接中心校和县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同时,建立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促使学校养成规范管理的行为模式。

乡镇实施方案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管理,提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流动人口、出租房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管理工作特点,结合我乡实际,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以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违法犯罪行为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宣传和整治,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及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意识有较大提高,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好自我管理和防范工作。

2、全面摸清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计生情况、出租房屋底数,及出租房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情况,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各村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步骤

综合管理工作由乡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村、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1、宣传发动

各村要结合本地流动人口、出租房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治现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标语横幅、张贴公告等各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宣传发动,使所有整治对象明确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2、排查整改

重点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开展“地毯式”的排摸。通过逐村、逐户、逐人开展调查走访,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底数,逐一填写登记表。并按照“人户一致”工作要求,强化流动人口的登记和计生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台帐。从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的采集、录入、变更、注销等信息日常维护的各个环节,提高信息的质量。同时,逐户摸清人口情况、房屋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情况,建立人口档案、出租房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情况档案,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3、查漏补缺

各村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巩固提高。达到“村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想方设法,求细求实,务求查漏补缺复查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和危房危及人身安全。对流动人口纳入本村管理,关心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稳定。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综合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效载体,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部门要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综合管理工作专题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告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综合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宣传开展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综合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4、巩固成果,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每年集中一段时间普查火灾隐患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制。做好流动人口中重点人群的掌控。

乡镇实施方案6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活动安排

(一) 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

1、 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 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 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 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二) 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 日)

1、 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2、 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员安全员、街道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和

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 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 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 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 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 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三、检查总结(12月1日——31日)

1、 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 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 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二0xx年六月五日

乡镇实施方案7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委主要领导对县工作要求分解落实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及原则

(一)基本要求。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将段建设成为连接新老城区的重要节点和通道经济产业带,打造多景点、多层次的城市“大门庭”、“迎客厅”,提高西出口环境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片实施。按照小城镇和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服从大规划,体现新特色,明确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达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获效一片。

市场运作,完善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的办法,筹措土地征用、农户搬迁、企业搬迁和排洪道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产业主导,交叉推进。积极谋划项目、对接项目和推进项目,形成“治理—拆除—建设”为一体的整治模式。

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对周边村庄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等现象,实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企业分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整体搬迁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

二、主要任务

按照小城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利用5年时间,用项目来支撑提升整治效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投资2。3亿元,建设西出口以南沿兰海高速公路东西两侧,长1。2公里的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及商铺约3万平方米。(其中路西建设16008。5平方米,路东建设14764。4平方米)

2、园区建设。投资35亿元,整理土地1。8万亩,7家大型物流园投产运营。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就业岗位达到3万个以上。

3、镇区中心建设。占地面积350亩(不含道路);建成安置楼、园区商住及生活服务区、广场、停车场、文化娱乐、小游园、医疗、教育、居住、通信邮政和养老院等设施。通过不断建设,到2018年力争使镇区居住人口达到2—3万人。同时在镇区周边储备土地600亩,为镇区发展预留空间。

4、排洪道建设。投资9400万元,完成6。4千米排洪道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完成并行于排洪道长7千米宽24米的园区主干道。

5、大桥及公路建设。投资2500万元,争取建成长50米宽16米的大桥;完成至区10。8千米的公路。

6、污水处理厂。投资5000万元,新建污水深层处理再生利用厂一座。规模为近期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远期增加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工程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附属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敷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近期31。5千米,远期33千米。

7、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00万元,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改扩建;投资6000万元,在物流园附近建设加气站;投资3600万元,在汽配城附近建设西出口公交汽车站,将125、155、317路等公交车延伸至村;投资520万元,完成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完成园区5公里管网敷设;投资1800万元,建成园区110千伏变电所;投资810万元,完成园区天然气管道敷设;敷设沿园区主干道7千米的雨、污分离排水管网。

三、20xx年重点工作

(一)环境整治

1、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周边的积存垃圾和死角垃圾;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对垃圾及时掩埋,有效降低暴露垃圾污染。禁止在道路两侧倾倒堆放垃圾。

2、乱堆乱放。加强对村内私搭乱建的执法管理,清理和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墙断壁。

3、防治扬尘。对S201线和施工工地进行不间断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二)项目建设

1、规划设计。围绕四版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和西出口综合整治要求,修编小城镇总体规划;完成园区控制性规划、镇区建设详细规划和整治详细规划。做好沙沟排洪道与园区控制性规划的衔接工作。

2、征地拆迁。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扩建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14户,企业2家;征地50亩);启动西出口收费站以南兰海高速公路以东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32户,企业2家;征地96亩)。

3、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启动建设位于兰海高速公路以西长约500米,建筑面积7382。2平方米的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部分工程。

4、镇区建设。建成1幢18层建筑面积18137。8平方米的安置楼,完成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争取启动安置楼二期工程。

5、沙沟排洪道建设。完成6。4公里排洪道主体工程。

6、土地整理。结合电子、仓储中心、冷冻海鲜市场等项目实施,整理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建设区域内土地约200亩。

7、重大项目。20xx年园区投资达到12亿元以上,整理土地4000亩以上;完成汽配城二期工程,建设商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新吸收200户商户入驻,就业岗位达到3000个以上。

8、西货运站。建设1幢11层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的西货运站信息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9、两路一桥。投资300万元,完成大桥建设;投资600万元,完成李九公路路基建设;完成园区长7千米宽24米园区主干路基建设。

10、基础设施配套。完成园区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敷设直径200毫米自来水管网5千米,协调完成8公里S201线维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重大项目办主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和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相关村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与落实。

(二)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发挥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主体作用,统筹谋划好工程与排洪、土地整理、产业布局、新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造林绿化等方面的关系,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健全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奖罚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组织和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环境整治一票否决制。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主动,整治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并进行奖励;完不成任务、整治效果达不到要求的组织和个人,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乡镇实施方案8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实行公开承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承诺时间

今年公开承诺在6月底前完成,以后分年度在每年年初进行。

二、公开承诺对象和公开承诺的形式

1、全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一般进行书面承诺。

3、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4、流动党员一般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公开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全乡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农村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在落实惠农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农村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重点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

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构建文明和谐社区,重点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社区党员要重点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企业党组织要围绕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经营管理者、人才、党员和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领导人员要重点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增产增效、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承诺。职工党员要重点在投身改革、提高技能,攻坚克难、节能降耗,凝聚职工、团结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

乡直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科研、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科研单位要突出推动自主创新、培育科研人才、提升科研水平的内容,文化系统要突出弘扬地方文化、服务基层群众的内容,医疗卫生单位要突出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促进医患和谐的内容。党员要重点在爱岗敬业、刻苦钻研、锐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在技术攻关、节能减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奉献爱心等方面作出承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在提高执业本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业主要重点围绕在诚信守法经营、尊重和维护员工权益、支持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方法步骤

今年公开承诺共分四个阶段完成:

1、调研走访阶段(6月18日前完成)。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实际,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想所求,真正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2、提出事项阶段(6月22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承诺事项。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已向群众承诺而又还未解决好的问题,要做为重点项目列进去。党组织还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承诺事项要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阶段(6月25日前完成)。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党员的承诺事项要报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审核。审核确定完毕后,党组织和党员要分别填写、留存公开承诺书。

4、公开公示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可以选择一种形式,也可多种形式同时进行。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区党委(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领导要深入联系点,指导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搞好公开承诺。

2、要强化指导督查。各乡镇区党委(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公开承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月上旬,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对全县公开承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

3、要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公开宣传栏(窗)等,大力宣传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的意义、原则、要求及措施步骤;及时总结和推介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4、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

中共月**乡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实施方案9

为建立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相适应的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搜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对全区现行的“条状统计”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推行属地统计管理体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法人单位按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划归到相应镇乡街道统计;产业活动单位由其归属的法人单位统计;跨区域经营(活动)的单位由法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统计。个体生产经营户由实际经营所在地统计。集团公司以法人单位为基本调查单位划归所属地统计。 (二)属地统计的地域范围 全区按照现行52个镇乡街道区域实施。镇乡街道是“属地统计”的实施主体。江南新区、工业园区、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属地统计制度。

(三)属地统计的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普查和调查。二是专业统计项目: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及固定资产投资、劳动、科技、国民经济核算和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等统计业务。 1.核算:地区生产总值以专业统计为基础,52个镇乡街道对辖区内的法人单位及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统计。对部分业务上垂直领导,财务上统一核算,不宜按行政区域进行统计的单位,其增加值由区统计局统一测算后分解到各镇乡街道,纳入镇乡街道GDP核算。 2.农业:农业统计已经实行镇乡街道属地统计,仍按现行调查制度进行统计。 3.工业:所有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户都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镇乡街道进行统计。对飞地工业统计问题,按照工业企业所在地统计,其统计结果以注册地30%开办地70%的比例进行分解。

4.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业:年度内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建设投资项目由各镇乡街道统计。铁路、高速路、城乡电网、通信及监狱等部门和部分跨镇乡街道的重点投资项目由区统计局直接统计后反馈到镇乡街道。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活动单位按单位登记注册地由各镇乡街道统计。 5.贸易餐饮业:所有镇乡街道辖区内的批零、住宿餐饮法人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贸易餐饮个体经营户,加油站(点),辖区利用内资项目单位,由所在镇乡街道进行统计。对贸易餐饮企业飞地统计问题,按照贸易餐饮企业所在地统计,其统计结果以注册地30%开办地70%的比例进行分解。 6.劳动工资:所有镇乡街道辖区范围内除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的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由各镇乡街道进行统计,涉及全区GDP核算基础的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单位暂不纳入乡镇街道属地统计,仍按部门核算联动的具体规定由相关部门统计后报送区统计局。

7.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按照现行调查制度进行统计。 8.交通运输业邮电统计:已由区运管处和区港航局报统的交通企业和个体户按现行规定执行,未纳入前述范围的公路、水运经营对象则按属地原则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镇乡街道进行统计。电讯统计由各电讯经营企业负责统计,直接报送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按一定比例分解到各镇乡街道。 9、服务业统计(含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按登记注册地统计。 10.对外经济统计、进出口统计:由区外经委负责统计。 11.旅游统计:由区旅游局负责统计。 12.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及其它统计调查:按具体规定执行。 四、属地统计调查制度 (一)统计调查方法改革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实行全面统计制度;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实行重点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资质以外建筑业、个体经营户实行抽样调查方法。

镇乡街道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较多,具备抽样调查条件的,在得到上级统计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抽样调查方法。不具备抽样调查条件的,继续实行全面调查。 (二)区、镇乡街道统计机构的职责 统计部门综合协调全区各项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管理,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分析。牵头建立健全统一和动态管理的统计单位名录库,及时理顺和确定本地区统计渠道。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负责解释属地统计制度。按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农产品产量、城乡居民收入等一系列重要的统计指标,由统计部门评估论证,实行下算一级。

统计部门直接负责部分业务上垂直领导、财务上统一核算的单位,飞地单位,跨镇乡街道的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单位及大型企业集团的统计工作。其它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镇乡街道统计机构负责统计。 镇乡街道统计机构动态维护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统计业务管辖单位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及相关的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镇乡街道、村居统计台帐,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对本辖区统计调查单位变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江南新区、工业园区、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动态维护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统计业务管辖单位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及相关的统计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所在街道交换统计资料。 实行属地统计后,区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和部门核算联动成员单位的统计资料按原统计渠道上报,其管理体制不变。各有关部门仍应承担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 五、实施属地统计的步骤 (一)方案制订阶段(20xx年2月-4月) 开展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工作方案。

(二)实施准备阶段(20xx年5月) 成立区属地统计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对属地统计进展和基层统计建设情况进行指导、规范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镇乡街道建立属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各项统计制度。 区统计部门按经济普查口径和日常统计工作要求,向镇乡街道反馈各辖区内统计单位名录。镇乡街道接收划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对统计局反馈的单位名录和接收的统计资料进行清查、核实、整理、上报。区统计部门发布属地统计公报,分别采用书面通知、召开见面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发动,镇乡街道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区编委出台镇乡街道统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的规范性文件,区财政局将属地统计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属地统计试运行的正常开展。

(三)实施试运行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 从20xx年6月份定期报表开始,采取新老渠道“双轨制”报送统计资料,中央、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向镇乡街道和区统计局同时报送统计资料,各镇乡街道按属地原则搜集、整理、上报调查单位统计资料。统计部门和镇乡街道都要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保障全区综合统计数据平稳过渡。 统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从20xx年6月开始,每季以统计简报的形式通报各镇乡街道属地统计口径的主要统计资料。

乡镇实施方案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乡镇实施方案11

根据永州市委“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暨建设扶贫工作要求,驻洞口庙村扶贫工作组为贯彻落实市委下达的扶贫工作任务,在唐能武副市长的领导下,成立了由市信经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为组员的扶贫工作小组,按市委统一安排于2月15日入村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入村后,对洞口庙村进行了实地考察,组织村组两委和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分析研究,摸清了该村的基本情况,设想了该村脱贫致富的策略,明确了该村建设的具体项目,结合实际,特制定扶贫工作规划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湖南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的意见》和永州市“建设扶贫”活动的部署,深入群众、深入村,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的

通过扶贫工作实践,着力建设好村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先进性形象为主要目的。

三、存在困难及解决方案

1、困难户的经济救助。洞口庙村现年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的困难户,包括低保户35人、五保户9人、特困2人,这些困难户因无劳动能力或家庭负担沉重等原因,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2、道路建设方面。村组道路部分没有硬化到位,如村文化活动中心通往杏木源村的1公里路段、四组至老井坝的2公里路段、七组至新宅里完小之间的1公里路段、八组至新宅里水库正坝1公里路段都是泥巴路,给村民出行、小孩上学带来不便,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拟将上述五公里泥巴路扩修为村级水泥路,需经费万元。

3、村民生活方面。洞口庙村居民有1300多人,无固定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和购物等需要赶到8公里以外的石岩头镇,来回需要10元钱车费,且乘车十分不便。该村地处三角地带,南至广西白宝镇、北到广西黄沙河镇、东连石岩头镇落脚底村,周围有二十多个村,人口将近2万,可形成小范围的区域经济。为方便群众,促进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拟在村文化活动中心通往杏木源村公路右边100米处筹建一个小型农贸市场,需经费万元,具体情况见《洞口庙村筹建农贸市场经费预算表》。

4、卫生方面。洞口庙村是一个拥有1300多人的大村,由于缺乏长期发展规划,有新房无新村,新旧混杂,加之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差,垃圾乱堆乱扔且长期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堵塞,导致脏、乱、差现象满村皆是,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的整洁和村民的身心健康。为建新农村、树新风树新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急需在于1、2组,3、4、5组,6、7、8组各建一个3米×3米的小型垃圾场,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处理垃圾。

5、文化生活方面。该村文化活动中心为村小学改建而成,因年久失修,屋顶漏雨严重,内外墙部分脱落,线路老化,基础设施陈旧,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丰富广大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现急需对村文化活动中心进行维修、补漏,购置部分办公和娱乐设施设备,需经费万元,具体情况见《洞口庙村文化活动中心维修、补漏等经费预算表》。

6、水利建设方面。村长洞小溪边的亭子桥田野地势比长洞小溪高,干旱季节亭子桥田野灌溉水源严重不足,为搞好田园水利建设,长年水源浪费,需在长洞石桥上50米处修建滚水坝一个,用于农田灌溉,预计经费万元,具体见《洞口庙村长洞滚水坝修建预算表》。

7、危桥改建。村里通往1、2组的长洞石桥为1969年始建,现严重老化,安全隐患大,且只能过人不能通车,严重阻碍了村组经济发展。为方便村民来往,促进村组两岸经济发展,现急需对该桥进行改建,需经费万元,具体情况见《洞口庙村危桥改建工程预算表》。

8、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宅基地的规划。洞口庙村人均耕地面积仅0.4亩,耕地少,人口多是村民致贫的主要原因,一直靠种田为生的纯农民看不到希望,本来少得可怜的土地还在进一步萎缩。因此,保护基本农田、规划新村宅基地是当务之急。

9、生活用水。该村八组地处新宅里水库背上,地势较高,地下无地表水,需要到一里以外的七组去人工挑水。为解决该组村民用水困难,使之用上自来水,拟在新宅里完小水池边修建一个能储水80立方米的储水池,预计经费万元,具体情况见

《洞口庙村新宅里储水池及附属设施修建经费预算表》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20xx年4月份前对洞口庙村困难户(46户)组织一次“两接对”送温暖帮扶活动,制定三年脱贫计划。

(二)解决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道路建设问题,20xx年5月至12月31日前完成村文化活动中心通往杏木源村的1公里路段、四组至老井坝的2公里路段的道路全面硬化;20xx年3月至10月31日前完成七组至新宅里完小之间的1公里路段、八组至新宅里水库正坝1公里路段的道路全面硬化。

(三)20xx年3月至6月完成村级亮化工程,包括垃圾处理、道路绿化等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加强管理。

(四)20xx年6月至10月完成村文化活动中心的维修、补漏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20xx年2月至4月对长洞溪两堤进行护坡,修建好滚水坝;5月至10月完成长洞石桥改建工作。

(六)计划在20xx年3月至9月完成村小型农贸市场的筹建工作。

(七)加大农田改造力度,在保护好现有田亩的基础上,加大对荒地进行扩容改良,另在主要稻田片区中间修建一条石梗路,便于农业生产耕种、收割等。农田改造工作分三年进行。

(八)组织贫困户富裕劳动力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特色种植业。

(九)充分利用锰矿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办村级企业,带动全村走向富裕。

(十)加强村“两委”班子组织建设。6月份前召开专题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加强村“两委”班子组织建设,提高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组织指挥与协调能力,真正起到“火车头”效能是扶贫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脱贫致富的组织保障。

五、具体要求及监督管理

1、领导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亲自督导,指派专人负责,力争将扶贫任务“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对接帮扶村的情况登记工作,与挂扶贫困村(户)迅速建立联系,并做好长期沟通的具体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将所有资料要进行归纳统计,填写相关表格记录卡,与照片资料一并上报市扶贫办,并报省扶贫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定期统计、及时汇报帮扶的进度和工作情况。

4、建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帮扶项目严格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并由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督促检查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严防不良情况发生。

5、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6、必须重点注意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扶贫要讲究实效,不能简单地搞个“面子工程”,要落实到村民贫困户;二是扶贫不能弄成单纯救济,扶贫对象的村和村民的期望值不能太高;三是扶贫工作应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结合起来,扶贫结果符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规划。

7、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考察落实扶贫项目、发展村集体企业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搞办不到的项目,不许办不成的愿。

8、工作组进驻当地挂点工作时,要厉行节约,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展示我企业严谨、实干的精神和作风,努力在百姓中树立起应有的良好形象。

乡镇实施方案12

根据《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摸底调研检查情况报告》,结合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精神,乡结合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为切入口,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区域统筹,科学规划。按照“区域统筹、高点定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适用”的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脱贫攻坚、移民(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培育、文明和谐社区创建、重点镇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科学编制各类专项建设规划。

(三)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贫困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两侧、重点流域和县城周边、传统村落、城乡结合部村庄等为重点,通过抓点示范,深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政策激励、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在全市上下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目标

20xx年覆盖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08个村庄环境整治。力争年底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基本解决。

四、存在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依旧突出。一是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四处散落;二是畜禽动物粪便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露天沟渠现象普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水务站、乡人民政府)

(二)乡村规划编制欠缺。一是农村住房布局凌乱,农村房屋建设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很多环境卫生死角。二是“六乱”现象依然突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普遍存在。三是各村内巷道硬化参差不齐、标准不一、衔接性差,甚至有部分村寨庭院及入户道路没有硬化,影响村民出行;四是公共厕所修建距离不合理,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存在建成后无村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国土自然资源所、乡人民政府)

(三)路灯照明设施还没有完全覆盖。一是无路灯或只安装部分路灯村寨普遍存在;二是已安装路灯村寨,路灯损毁严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四)垃圾清运及处理滞后。一是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造成垃圾长时间堆放不能及时清运;二是保洁人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未能及时清理村内环境卫生;三是垃圾无害化处理难,村上收集的生产、生活垃圾只做简单的焚烧或填埋。(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地方财政收支更加紧张,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由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势必会在推行各项政策时进行取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实施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下旬)。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1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全乡70%以上村小组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三)完善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创新提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落实好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本乡镇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保洁人员工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所需资金,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保洁、管护及项目建设、垃圾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市场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村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二是要通过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宣传,以学生促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氛围。

(四)规划引领,示范带动。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的作用,全面开展乡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二是在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深入群众,充分吸取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适合本地乡村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各地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各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量力而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五)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财政增加困难的情况下,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非常重要。应继续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二是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六)加强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乡纪委、人居办将组成督查工作队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垃圾清运监督制度,明确保洁人员职责,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乡镇实施方案13

为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稳定为目标,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活动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与开展“三项行动”相结合,把日常检查和消除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从“巩固基础,规范规程,完善制度,消除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入手,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能自行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重点解决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制度,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到同等位置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各单位要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强和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考核奖罚制度,细化量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和要求,加强各项资料信息的收集归档整理,把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列为考核内容,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保障能力。

各单位要注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规范应急救援程序,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要加强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完成。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有细化措施的工作方案,并贯彻部署到位,同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x月xx日至xx月。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月份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安全发展,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三项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深刻内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职责要到位、落实要到人,以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局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乡镇实施方案14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

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乡镇实施方案15

20xx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镇委、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装备,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20xx年春节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湾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组,组长由镇委书记唐高杰同志,镇委副书记、镇长曾健锋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相关班子成员兼任,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驻村干部组成。督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梁远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联合大检查的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为切实加大巡视和督查力度,由镇三套班子成员组成14个督查组(详见附件1),分别带队到所驻村(居)和分管领域开展指导督查工作。联络员要及时提醒本督查组成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各村(居)、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增加相应检查内容。

三、检查范围

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在督促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全行业领域的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1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检查和镇委、镇政府综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企业自查自纠和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复检齐头并进,时间为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为镇委、镇政府综合督查指导阶段,时间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31日。各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现场抽查企业等方式,对各村(居)及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每个督导组分别负责1个村(居)和分管行业领域,督导时间不少于半天。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城镇燃气安全: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辽宁沈阳“10·21”、重庆武隆“1·7”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气化站、瓶组间、市政管网设施)、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探测检测设备、消防设备、避雷设备、喷淋设备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双签名”离店制度,防止燃气泄漏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

(二)消防安全:由应急管理办、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要求,扎实推进乡村地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场所、村级工业园区、“三小”场所、群租屋等火灾隐患大的重点场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敲门行动”、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和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爆品:应急管理办、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利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刑衔接,确保形成有效震慑。

(四)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深入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警中队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结合春运工作,重点检查督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泥、槽罐、砂石等重点车辆的管控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检查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等。交警中队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水泥槽罐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森林防火安全:由应急管理办、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牵头抓总,统筹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接收及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节前,要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野外火源管理,应急值班值守,落实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情况,开展应急演练。要紧紧围绕“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思路抓细抓实各项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禁火令,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五清”行动,在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

(六)油气输送管道: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对所属的输送管道进行全面彻底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重点检查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运行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手续是否完备;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道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情况,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等台账资料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配备情况。

(七)建筑施工: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突出深基坑、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和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高处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赶工期、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水利、电力等项目在建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督查。

(八)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索道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九)校园安全:由石湾中学、石湾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校园专用变压器等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十)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各村(居)及经济发展办、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市政公司、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下预防意外触电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强化产权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电力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贸、水利、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及农用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镇安委办要统筹部署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思路,成立由村(居)、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联合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制定检查督查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村(居)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安委办,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大检查结束后,各村(居)要收集好各督查组开展督查情况(包括简报、图片、表格等相关资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统计、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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