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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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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垃圾清理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垃圾清理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区《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精神,促进全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在全镇集中开展垃圾清理工作。为使清理工作形成长效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抓好镇区和农村垃圾治理,集中力量清除,加大源头治理,合力打造村容整治、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垃圾清理工作,使全镇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在全镇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群众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xx年底,全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形成容貌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整体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构建体制、分级实施

镇垃圾清理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机制。镇政府是容貌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镇容貌整治的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是实施容貌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落实垃圾清理的具体工作,要根据任务量的多少配备必要的人员或队伍,负责街道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实现垃圾分片集中、统一处理,彻底改变垃圾乱堆现象。同时,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确保垃圾清理工作有成效,不反弹。

(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时间要求:20xx年4月12日到5月12日)

1、各村、各社区、镇城建处、龙烟矿山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整治无死角”的要求,落实治理责任人,全面清理辖区内积存垃圾。规范辖区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杂草、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清理辖区内街道乱堆乱放的粪堆、柴草和建筑材料,要做到砖瓦码放整齐,小街小巷的柴草和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彻底清除辖区内的粪堆,草堆。

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等单位和工商个体户,要各自对院内容貌及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院外周边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有沿街门面的单位继续实行“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清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垃圾治理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垃圾治理工作同发展经济做为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引导和发动广大居民、致富带头人、驻地厂矿企业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中来。要结合实际,因村而宜,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二)周密安排,联片推进。各单位要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而周密的清理方案和行动计划,服从镇领导小组的指导和调度,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连片、连线的办法,整体推进,要从公路沿线,镇区周围等重点地段开始,全面推进,整体覆盖,力争垃圾治理工作早日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增强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建立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

1、村级监督。各村都要成立环境卫生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要广泛发动村级老党员、村民代表或卫生示范户代表担任,监督农户垃圾不乱倒、柴草不乱堆乱放等情况,对保洁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各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2、乡镇监管。由镇纪委牵头,成立两个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小组,一组由农办配合负责农村片的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另一组由城建处配合,负责镇区、社区、龙烟矿山公司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组长由镇纪委委员担任,成员不少于3名,作为日常环卫工作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检查管理、督查记录等制度,对所辖的村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垃圾清理实施方案2

一、行动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要实现两大目标:一是全面清理目标。在“攻坚月”中,各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河道内垃圾进行全线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历史积存和近期堆放的各类垃圾;二是全面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目标。“攻坚月”中,各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稳定河道保洁常态化机制并接受核验。

二、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街道辖区。重点推进村屯、城区等人口相对密集河段以及路边、桥边等易产生垃圾倾倒河段的全面清理。

三、主要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为依据,对全街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柴草垛以及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全面建立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

四、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责任。各街道级河长是负责河道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及社区级河长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

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行动中负责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协调、成果验收、问责建议等工作。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攻坚月”专项行动包括河长专项巡河、垃圾集中清理、保洁机制建立、总结验收、问责建议等五个步骤。

(一)专项巡河阶段(20xx年10月1日—5日)

各街道级河长要组织各村、社区级河长,对责任河流开展一次“以走为主”的彻底徒步踏查,对所有存在历史积存垃圾及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挖掘残存垃圾死角,采取“一堆一照”方式,建立河道垃圾台账,并在台账中明确清理目标、清理责任、清理方式、清理时限。街级河长要对照台账与清理责任人签订限期清理责任状。

(二)集中清理阶段(20xx年10月6日—10日)

本阶段,各村、社区垃圾清理责任人要按照街级河长指示,组织河道保洁员,对照台账逐一对新老河道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行动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尽量减少沿河群众向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要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要留存垃圾清理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备查;要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禁止并清理河道内及堤防上的柴草垛。

(三)机制建立阶段(20xx年10月11日—15日)

在全面彻底清理河道垃圾的同时,各行政村、社区要同步建立切实可行、覆盖所有河流的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已经落实保洁机制的,要完善协议或合同的签订,拨付必要的保洁经费。坚决杜绝名义上落实了保洁员,而实质上无协议、无合同、无经费的虚假保洁。以聘用保洁员方式开展河道保洁的,要与保洁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不同季节保洁标准、保洁频次、保洁员工资额度以及劳动保护等内容;以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河道保洁的,要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和服务标准。

(四)总结验收(20xx年10月16日—25日)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对全街河道垃圾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档案整理、情况总结。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将在10月20日—23日,对全街开展“攻坚月”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工作由街道河长办会同党建办人员组成现场验收。10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请市河长制办公室验收。

1.现场验收。重点检查河道垃圾清理实效。全街范围内的“攻坚月”专项行动现场验收覆盖各行政村和城区的9条河流。每个行政村、社区选取河流(河段)检查,以“沿路走、遇河停”方式进行全面巡查,对河岸附近村屯段进行重点核查。

2.档案验收。重点检查河道垃圾常态化保洁机制建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村、社区级河长履职资料(含“攻坚月”内村级河长专项巡河记录表,河道垃圾清理记录);垃圾清理类资料(含垃圾清理相关记录、影像资料、宣传动员资料、违法行为查处资料);保洁机制建立资料(含所有保洁员名单、保洁员协议、保洁合同、保洁经费落实文件、保洁经费到位与拨付凭证等)。

对河道内垃圾清理彻底、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有效建立、失职村、社区级河长问责全面到位的行政村,验收成果作为街道对各行政村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问责建议阶段(20xx年11月1日—5日)

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开展所验行政村“攻坚月”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垃圾清理不彻底、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未建立或未有效发挥作用,影响街道河长制全面工作的村、社区级河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市河长制考核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平安镇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情况,并在11月5日前报党建办纳入今年绩效考核。

“攻坚月”专项行动结束后,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将汇总各行政村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情况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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