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养老金调整方案
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日前下发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下是小编汇总关于2023天津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天津养老金调整方案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3〕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现将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2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15%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2023天津养老金此次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候调整,什么时候发放?
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2023天津养老金此次调整是否包括离休人员?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
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完成退休手续;
2、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需至少缴费满15年(包括过渡期内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前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若出现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或者重复参保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养老金一个月多少钱?
个人情况不同,领取的金额就不一样,养老金是按照多个因素进行计算的,其中包括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养老金额度、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上一年平均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