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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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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污染最终会影响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一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来阅读。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7篇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学校的饮水卫生状况,排查卫生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的饮水卫生安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供水方式。摸清学校食堂、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等不同场所、不同用途饮用水(包括饮水和用水,下同)供水方式,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信息资料。

(二)供水设施。对于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摸清供水设施基本情况(含备用设施),包括水箱、蓄水池、无负压供水设备、水处理设施以及自备井的位置和数量。

(三)饮水方式。摸清学校提供的各种饮水方式,包括饮水机、电开水器、安装水质处理器或水处理组件的饮水设备等。

(四)卫生管理。对于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供水设施卫生防护、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措施落实(采用何种消毒方式、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涉水产品索证、水质检测和水质状况、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于采用自建设施供水或分质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水源及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措施落实(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贮水设施清洗消毒、涉水产品索证、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和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使用管道分质供水和带有水处理功能的饮水设备(应取得水质处理器类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还应重点检查所使用水质处理器的产品名称、型号、部件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使用原水是否符合批件要求、水处理材料定期维护更换以及管道和接水口的清洗消毒情况(尤其是开学季或长期不用重新启用时应清洗消毒)。

对采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饮水机是否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并协调区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生活饮用水(包括涉水产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

(二)监督检查、核查整改阶段(5-10月);联合教体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摸清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顽固问题,做好相关记录,完善学校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对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安全隐患的情况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应加大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力度,做到核查全覆盖,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全面消除学校饮用水风险隐患。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各综合监督科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综合监督二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到位。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综合监督科要高度重视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对涉水产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强化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学校所使用的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和供水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以及供学生直接饮用水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规范且整改不力的,要依照《传染病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学校自己管理、自己约束,主动消除水质卫生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三)加强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各综合监督科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有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沟通配合,通过分解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互通学校饮用水相关信息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因饮用水引发健康危害事件。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 马兆成

副组长 : 翁 延

成 员 : 杨占军 纳洪忠 雷旭峰 张 涛 王 婷

2 、组长主要职责 :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 、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 、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 、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 、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四、预防措施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饮用水卫生管理员纳洪忠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 ,并逐一认真落实 , 达到实效。

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3 、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范围: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出现突发化学毒物污染事件、急性传染病疫情,以及不明病因急性传染病疫情。

2、在饮用水生产环节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所致污染事件或生产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时。例如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出现的化学品物品污染水质:饮水生产等相关人员患有急性传染病。

3、饮用水输送环节和使用环节发生突发事件,如新铺设自来水管道、改管、并管等工程造成对水质的污染,自来水输水干管爆管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4、二次供水使用环节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三)本预案适用于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三、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区直相关部门应对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和应对准备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后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进行监督、监测、预警、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与县疾病控制机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

根据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断或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3、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饮水污染事件;

(三)较大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卫生自然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制定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措施,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1)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卫生应急预案。

(2)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3)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灾情、疫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4)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社区的救灾防病应急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指导意见。

(5)加强与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6)组织演练;组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建卫生应急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实行24小时负责制(手机24小时开机)。当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时,立即按各自职责分工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各科队要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各科队的信息报告,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小组间直接联系。

1、卫生应急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值班电话的值守,保证领导小组与应急专项处置小组间信息畅通,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2)负责对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对各专项监督小组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

(4)负责与医疗机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单位所有信息和信息员的管理工作,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和网络报告情况,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报告。

(6)及时对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2、现场处置组

2.1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一组主要职责:

(1)对现场进行调查,开展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的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1.1)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工作和预防控制动物源性、虫媒传染病工作的卫生措施的卫生监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包括:是否开展肠道传染病、动物源性、虫媒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1.2)对流调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可疑人群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3)是否对疫点、灾区现场进行粪便管理、监督检查其消、杀、灭处理的范围、时间、次数、用药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对消杀灭处理进行效果评估。

(1.4)是否对肠道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标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采取了安全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

(2)对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2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二组主要职责:

(1)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及时抢救受害者或妥善处理病人,保护好现场,负责证据收集,对事件发展采取控制措施。

(1.1)详细询问灾情及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

(1.2)围绕公共场所卫生应急处置,开展灾区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的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条件、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3)及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明污染源的所在,掌握污染对居民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趋势(污染物来源及污染事实经过,污染物主要理化及生物学性状,污染物波及范围,污染程度及其暴露人群,暴露人群中健康损害的病征、病种、人群数量及人群分布等)。综合各方面的资料,分析可能引起疾病、中毒、污染的因素,采样送检,制定预防措施,防制事故再次发生。

(1.4)针对不同的污染原因进行现场处置。加强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迅速排除污染空气。对因化学性污染造成的突发事故,应针对具体的污染源,尽快切断、疏散人群;对因微生物造成的污染应选用化学消毒药物进行消毒处理。疑似传染病的要早隔离、早治疗,对于密切接触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人员(从业人员、旅伴、同房间居住的人员),应作医学观察或留验,进行必要的医疗诊查。

(1.5)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事件处理情况,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写出业务总结和处理报告。资料整理及时归档。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3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三组主要职责:

(1)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件的情况,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参与现场污染事故的控制处理。

(1.1)做好现场调查,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以及事件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形成初步印象,制定水质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水质污染范围趋势和动态。如发现病人,立即督促相关组织人员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时进行隔离,暴露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

(1.2)负责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被污染的食品进行销毁,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采取停止供水等行政措施。监督落实被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及相关物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

(1.3)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在做好集中式供水消毒的同时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推行用漂白粉和漂精片等进行缸、桶水消毒,消毒措施必须落实到每家每户。宣传教育群众“喝开水不喝生水”。在水源受污染的地方划定临时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定期监测饮用水的消毒效果。

(1.4)对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具体意见,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监督其实施。通知有关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和临时供饮用水措施,并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污染的水。

(1.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确定污染源调整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对污染范围广、危害重的事故,要及时通知有关临近地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水源、除四害处理,同时填写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表。

(1.6)整个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卫生健康局汇报事件的调查经过与处理结果,提出相关建议。

(1.7)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污染原因消除,水质经检测合格后,及时解除控制。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认真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执法所需经费、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储备机制。负责交通工具、工具书等方面的物资准备和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六、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包括:监测计划、预警方法、报告程序。

(二)预警

根据生活饮用水监测等有关信息,分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特点及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1、报告时限

相关业务科队或值班人员在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应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由县卫生健康局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并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内容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间、地点、单位、污染范围、受影响的供水人群、中毒(患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污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七、应急响应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迅速启动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同时,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经排查,针对不同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如属于水源水污染,则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源水污染进行应急处置;如属于法定传染病,则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怀疑是投毒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参与处置。

1、接报和应急准备

(1)接到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出现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病例,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的事件时,应详细记录和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事件的影响情况;罹患者的主要症状和表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救治情况;报告者姓名、地址、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和核实后,及时报告。

(2)做好应急采样检测器材、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调取证据清单等)、调查取证器材、取证工具、水质快检箱。及时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疾控中心互通信息。

2、现场调查

⑴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调查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开展现场调查,采取控制措施。

⑵现场调查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

②污染物的来源、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扩散趋势。

③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和分布。

④对事件地区影响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个案调查、采集水样、人体排泄物及生物材料、粪便、血液等,以确定中毒原因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程度。

⑶对可疑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结合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⑷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控制与处置

⑴经现场调查和监测,初步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时,应提请县政府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围、程度,如停止排放、关闭闸门、打捞污染物、引水冲洗等,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时,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⑵当确定生活饮用水水源和水质污染时,应通知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如水源水污染以现有净化工艺不能控制时,及时上报建议停止供水,启动临时供水措施,提请县政府通过各种媒体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

⑶在启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送供水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水质污染。

⑷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增加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监测样本和监测频次,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⑸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继发性介水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生,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⑹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时,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4、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把握正面引导原则,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一)终止条件

生活饮用水污染物已消除,水污染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二)终止程序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上级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善后处置

(一)后期评估总结

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和公众心理及健康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调查结论、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等。

(二)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置人员应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档案。

(三)责任追究

对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十、保障措施

要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报告控制体系,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技术保障

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机制;要改善卫生应急处置基础设施;要加强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现场调查处置能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水处理剂、消毒药械和水质现场快速检验设备等)。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所需。

(三)经费保障

要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预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快速检测等应急处置的各项经费。

(四)宣传教育

要加强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预防和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与控制学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2、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内容: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例发生时间,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3、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

4、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5、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四、做好预防工作

1、切实加强饮用水的日常监测。经常对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5】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肖美丽

副组长:王志兰

成员:曾美玲‘李芳兰、李友凤、胡小兰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6】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张富强、祝华军、陈兴全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胡邦志、蒋智群胡邦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蒋智群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蔡德清、唐春、何玉清和值日教师。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张春蓉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三、常规管理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篇7】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效应对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的班子成员、派出所长任副指挥长,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联系电话:________X

(二)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应由镇指挥部及县人民政府处理环境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影响集中饮水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党政办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镇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由派出所、武装部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院及就近医院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派出所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由供电、电信、社会事务和服务保障中心、镇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由镇指挥部、_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_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由文化、广播等单位参加,统一报道饮用水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提供后备饮用水。在饮用水源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积极组织运送其他饮用水,保障群众生活必要饮用水。

7.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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