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022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我们要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防控是大家应尽的义务,我们要部署及时、措施得力,要让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条不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1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住建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进一步加强复工和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台建〔20_〕13号)和区防指《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黄防指通知〔20_〕49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和加强节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严格复工时间要求
全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允许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及复工生产方案核准的前提下,于2月9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其他工程和项目原则上允许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等条件下,于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二、严格复工审批程序和条件
(一)2月9日24时后至2月17日24时前复工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区评估审核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联审会商,出具评估审核意见后,再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二)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的工程和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区住建部门出具复工单,同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企业在申请复工时,需提交企业复工申请表、企业复工承诺书、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复工人员信息汇总表等资料。
(四)区住建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力量对项目部的疫情防控方案、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人员体温检测登记上报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同时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符合要求的允许其复工或新开工。
(五)各施工企业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在做好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七个条件”方可申请复工,未满足的不得申请复工:
1.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到位。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工地食堂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项目、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方案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
2.人员管控到位。企业(项目)有独立并符合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同时隔离点有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关生活配套。工地复工前必须详细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建立返岗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身份证和工作证信息一致,列入大数据管控。复工员工必须是不需居家观察的本地人员、已解除居家观察或医学观察的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当地且不在隔离范围的外地员工。疫情解除前,严禁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返工返岗,外地新返岗人员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不得复工。
3.封闭管理到位。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工地在疫情解除前应实施全封闭管理,已建立并实行实名制考勤(须人脸或虹膜考勤)通道一口出入,已建立并正常运行视频监控系统。工地复工前必须提前对工区、生活区采取消毒等防控措施;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入工地前进行体温检测,员工佩戴口罩,对进出车辆、人员可采取喷雾消毒等防护措施。
4.防护物资储备及防疫管理人员到位。积极筹措人防技防物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储备符合防疫要求的物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器)。项目须配备充足的防疫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防疫教育到位。人员上岗前已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6.食宿准备到位。每间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有专门管理人员,并能定期消毒。工程项目实行分餐制。
7.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机具、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工地消防等经隐患排查符合要求,务工人员经三级教育并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已全部到位并能正常履职。
三、严格落实企业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首要责任,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部署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具体防控工作。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主体,应严格落实好项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二)各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具体责任人,指导所属项目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疫情防控专班,按照防疫要求编制具体防控方案,制定相关细则,落实专人,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贯彻实施。
四、加强开工后监管
(一)人员管理做到“五个一律”。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出差市外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内部防疫管理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消毒杀菌每天不少于两次并留存记录。疫情解除前,应选择统一订送餐和分散分批就餐。要科学合理布置职工宿舍,分散安排职工住宿,工地宿舍经常保持室内通风,每个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严禁使用通铺。
2.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偷倒乱倒垃圾,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3.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人员进出需作登记。引导工地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
4.严格物资保障管理。加强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
5.严格人员体温测量管理。每天要开展两次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体温检测并登记工作,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区住建局及属地乡镇街道。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区住建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盯紧盯牢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重要环节,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全面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排查不过关、项目不复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转好。
五、加强工程项目停工停产管理
(一)加强停工工地管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停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停工工地的全封闭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督促落实项目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和信息畅通。
(二)加强留守人员管理。各项目部要加强停工期间的留守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外出。在停工停产期间,一旦发现有市外员工返回的,应立即向区住建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管控工作。
六、强化惩戒措施
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在防疫期间,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对疫情防控不力且造成影响的、涉及对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数据瞒报、漏报、虚报的,一律从严查处。属建设单位责任的,报区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属相关企业责任的,该企业在我区承建的所有建设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上报市住建局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所有在岗的关键人员一律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且两年内不予解锁。
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3
为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头等大事来抓。现就做好当前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我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启动应急机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
我院于20__年1月17日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医疗骨干力量组成的医疗救护小组和应急机动队,随时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三、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通畅
我院加强24小时卫生应急值守,提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并于1月20日前报送委办公室和疾控中心备案。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独立配备医务人员值班,救护车随时待命,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领导小组及应急机动队成员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休假需要登记,在春节期间不得离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县,应向院领导申请登记,并向县卫计委报备)。
四、加强部门沟通,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五、做好病例筛查,强化医疗救治工作
一是严格病例诊断。首例病例的认定必须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确诊病例定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评估确认后,由省卫健委公布,医务人员不得自行确诊本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对外公布。
二是强化早期识别,做好病例报告。设置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工作,特备要注意询问发热病人有无两周内___流行病学史,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受限要实行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
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报告制度,同时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要求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来自___的、有不明原因发热、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规范治疗无效的患者,对于疑似病例,要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送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三是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及时转至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治疗,并筛查登记。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预检分诊制度等要求。做好病例的隔离观察、治疗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严防出现院内聚集性病例。
六、启动零报告制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从1月17日开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发热病人信息,每日下午4点半之前报告至县卫健委,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等各项措施,防治疫情蔓延。
七、突出培训重点,提高早期识别能力
组织全院职工及辖区内所有乡村医生,迅速开展广泛、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早期识别、诊断、诊疗能力,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的敏感性,做好疾病筛查诊断工作。
八、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卫生防疫水平
根据本地疫情形势,有针对性的制订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多重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及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特别要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切实降低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九、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督促辖区内卫生室落实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各卫生室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加强信息管理,正确引导社会舆情
正确引导舆情,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加强对传染病相关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避免群众恐慌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信息管理。不得隐瞒疫情,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等病例要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员不得把病例或疫情信息向社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布或传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大量人员返工、返岗,人员聚集多,来源复杂,感染风险高,稍有不慎,易引起疫情传播。因此,每个人都要有防疫意识,对自己是否接触过来自有疫情地区的人、接触过来自___省或___市的人要如实汇报。如有上述接触史,请自觉居家观察,隔离14天;如果没有上述接触史,也没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可安全上岗。但是复工前、后,工厂或企业须加强管理,并做好充分的防疫准备。
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4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突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__年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__年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__〕463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__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__〕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以战时状态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新冠疫情输入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聚集性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健康宣传教育
1.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管理提示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流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宣传画、手机短信提示等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和家人健康管理,提高及早就诊意识,引导公众理性应对,增进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强化各类返开人员健康管理提示,强化农村居民、老龄人员防控知识普及,强化养殖业从业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落实。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
(二)提倡少出行、确保健康出行
2.减少区内出行流动。提倡市民就地过节、居家过节,提倡网络拜年,尽量少串门、少走动、少外出,尽量减少与陌生人接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3.加强来开旅游管理。引导来开旅游人员错峰出行,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健康证明备查,做好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政法委、区文化旅游委)
4.科学规划旅游出行。国内旅游尽量选择自驾游,不提倡境外旅游,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旅游时尽量避免与其他旅客接触,外出旅行归来第一时间向单位、所在辖区报告,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措施。(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政法委、区文化旅游委)
(三)持续做好“人”“物”同防
5.落实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管理。加强国内高中风险区和有境外旅居史来开返开人员的排查和管理,落实车站、高速路口等重点来开返开途径的排查,强化酒店宾馆登记报告和用人单位报告,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有关人员信息交换和信息推送,政法、公安、交通、卫生、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要及时互换和沟通,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区和有境外旅居史来开返开人员的行踪轨迹,切实做到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局)
6.加大社区排查力度。坚持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物业、楼栋长、网格化管理员等作用,做好春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加强巡回检查。动员群众群防群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社区报告,辖区政府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政法委)
7.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落实“点长负责制”,细化分区、分通道措施,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做好隔离对象的医学管理观察、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和环境定期核酸检测,按照“一批一消毒”的原则,定期开展集中隔离场所消毒,按照相关要求严格管理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8.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开州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与相关行业部门共同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不断完善全链条追溯体系,严格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督促所有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四必备”。加强冷链从业人员、进口货品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新冠疫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医务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强化每日健康监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降低传播风险。(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
9.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情疫苗接种。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组织调度,按国家和市上的相关要求,分时段、分人群安全有序完成接种任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受种对象主管部门和单位)
(四)强化人员流动聚集管理
10、严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出行,除因工作需要,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去。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工作地过节,确需离开的应征得单位同意。(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
11.严格做好大型活动疫情防控。近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暂缓审批超过5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鼓励开展线上活动。组织或承办会议和活动的主办方,要报相关部门和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重庆市冬春季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要求,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落实严格疫情防范措施,区卫生健康委提供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各活动组织和承办部门单位)
12.加强宴席管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办无事酒,不大办婚丧嫁娶,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控制办席规模,超过50人的宴席要到辖区村(居)委会报备,宴席主办方要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13.加强重点人群流动引导。鼓励各单位推行弹性休假,引导人员错峰离开返开。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离校,提醒师生避免到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加强返乡农民工引导,做好信息收集,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做好节日留守工地务工人员的安全和服务,为其提供必备生活条件保障。(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五)合理安排各类活动
14.合理安排文旅活动。近期,一般不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暂停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严控春节期间的群众性活动,各类联欢会、音乐会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鼓励采取录播形式举行。严格控制密闭场所人数,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15.合理安排购物活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要按照《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员工应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顾客不戴口罩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16.合理安排政务活动。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以及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召开视频会议,严格控制会场人员规模,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
17.合理引导群众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庙会等聚集性活动,引导群众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赶集、减少聚会聚餐等活动。(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委宣传部)
(六)降低旅行路途风险
18.加强交通站点管控。针对春节期间运力紧张区段,增加运力安排,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落实长途客车、区内客运班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车站、集客点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1米线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科学调度客流班次,切实降低人员密度。(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交通局)
19.加强交通工具防护。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驾驶员每日健康监测,规范个人防护。要求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交通局)
20.提供便利化服务。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扩大“无接触”售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在车站根据客流变化开足查验和体温检测通道,鼓励乘客提前准备好“健康码”,避免人员拥堵。(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交通局)
(七)持续抓好重点场所管理
21.抓好医疗机构管理。强化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所有新住院病人及其陪护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坚持医患同防,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培训,严格做好隔离病区医疗废弃物存放及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2.抓好公共场所管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购物场所,KTV、影院等室内娱乐场所,酒店、餐厅等公共场所要做好公共用品和设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设置“一米线”,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戴口罩等措施;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在使用期间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工作时间佩戴口罩,严格洗手消毒;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同时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的要求,对于合餐顾客,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10人以上的就餐由餐馆(酒店、宾馆)实行登记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23.抓好景区管理。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旅游景区要实时公布各景点余票信息,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日常清洁消毒。要落实游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强化景区、商业街区、重要道路口岸等区域人流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群众出行指引,最大限度减少人流、车流聚集。(责任单位:相关镇乡街道,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八)科学监测预警
24.强化医疗机构发现报告。持续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提高诊断识别能力,在发热门诊等接诊中要加强流行病学史询问,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5.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症状者,及时就近送医诊断。继续实施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保持疫情防控专班力量,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人员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监测,开展信息摸排和报告。车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景区、酒店宾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执行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送医诊断。所有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人员实施实名登记,每日将统计信息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区,由社区负责追踪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诊断。(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26.落实常态化核酸抽检。严格按照《重庆市新冠疫情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版)》要求,落实重点人群、环境、物品常态化监测。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口冷链、国内中高风险区冷链货品信息,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做好监测采样工作,并按规定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每周开展抽样检测;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环境按各自周期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幼托机构等重点场所落实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隔离场所常驻工作人员和重点环境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周期不超过14天,食堂工作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监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周期不超过28天,外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抽样检测,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区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与阳性物品接触的暴露人员等其他重点人群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并规范管理。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合理调配力量,按时完成常态化监测任务。(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27.强化风险研判。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春节期间每2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一次风险研判,分析有关数据信息,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动态调整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
(九)做好各项准备
28.做好人员准备。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配备足够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调集、快速处置。要合理调整医疗资源,节假日期间新冠疫情病例定点收治机构和床位设置保持不变;要强化医务人员配备,保障节假日期间日常诊疗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要提升疫情处置能力,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和诊疗技能培训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个体诊所和乡村医生防护和诊疗技能培训。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快速高效应对,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29.做好物资准备。按照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防护等医用物资储备;加强市场生活物资动态监测,保障节假日期间生活物资供给;做好水、电、气、通信等各类保障。(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
(十)快速处置疫情
30.科学有序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疾控机构报告,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和应急响应,按照疫情处置工作导则,及时派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严防疫情蔓延扩散。(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相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和春节流动人员增多双重因素叠加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时刻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以战时状态迎接疫情防控的又一次大考。(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区级领导分包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干部分包村(居)、村(居)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按照“党领导、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各地党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要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