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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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类 别 姓 名 职 务 职 责
组 长 铎 培 校 长 主管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指挥安排
副组长 蒋太平 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实施协调
郑 兴 副校长、工会主席 负责二分部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
李大川 副校长、工会副主席 负责本部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
成 员 钱继光 教导主任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胡小蓉 教科室主任 负责教育科研活动安全
邓显智 总务主任 负责建筑、校舍、设施、食品卫生安全
田 玲 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重大活动、节假日护校安排
马万金 教导副主任 负责艺体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
黄孝荣 教导副主任 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协助分部安全
摆 军 教导副主任 负责学校交通安全
钟 情 教导副主任 负责幼儿园师生安全
石永凤 幼儿园负责人 具体负责幼儿园师生安全
饶 刚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负责学校少先队活动安全
陈国跃 伙食团负责人 负责伙食团食品卫生安全
张 培 间餐房负责人 负责间餐房食品卫生安全
黄中林 学校安全员 负责学校电器设备设施安全
尹华琼 寄宿部负责人 负责学校寄宿部学生安全
班主任 班级负责人 具体负责该班级学生安全
各点、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学校各个部门安全。组织机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部行政办,由田玲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601077。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学校“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精神,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安全规程》,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把学校的安全工作(房屋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大型集会活动、消防等)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使全校的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确保学校百日安全无隐患、校园平安无事故。“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负领导,监督、整改全责。
2、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统筹、协调、督察。及时传达教育局关于“百日安全” 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全校“百日安全”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布置,制定《“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本部、分部的各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报整治效果,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及时提出批评和整改建议,做好活动中的资料汇总报表工作,发挥“信息中心”的职能作用。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学校成立“百日安全”活动行动组,安排如下:
1、第一组(校舍设备组)
组 长:邓显智
成 员:胡小蓉 黄孝荣 马万金 黄中林 张世华 尹华琼
责 任:对全校的房屋建筑以及各项办公设施设备、消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安全行为,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检查各分管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2、第二组(隐患排查组)
组 长:铎 培
副组长:蒋太平 郑 兴 李大川
成 员:钱继光 邓显智 马万金 摆 军 黄中林 石永凤
值周教师、安全门卫室的管理人员。
责 任: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同时,化解教职工和学生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对全校师生的行为习惯,大型的集体活动,上学、放学时学生的安全疏散、校内学生安全行为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3、第三组(宣传保卫组)
组 长:铎 培
副组长:蒋太平 郑 兴 李大川
成 员:钱继光 胡小蓉 邓显智 田 玲 马万金 黄孝荣
摆 军 黄中林 石永凤 饶 刚 尹华琼 陈国跃
张 培 各班班主任和全体门卫室人员。
责 任: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应急自救演练、安全教育艺术展览、安全协议签订的督查。
2、对校园网络、食品卫生、流行病防控、校园环境卫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3、对治安秩序、留守学生的行为习惯及外来人员给学校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确保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节假日的值班护校周密安排,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国旗下讲话、课间操集会、红领巾广播站、橱窗、展板、班会等途径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
2、加强对学生的“八荣八耻”教育,使其树立社会主义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
3、利用家长会、家访、告家长书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护自救方法、知识的宣传普及。印发消防警示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安全用电警示标志、楼道安全通道标志,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5、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孝泉派出所干警给师生上法制课的方式,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使师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
(二)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各部门要与学校法人代表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实行责任追究与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法》、《教育局安全规程》和《学校安全规程》之规定,对在“百日安全”活动中的责任人,在相关责任岗位未履行职责,给学校师生生命财产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按照《安全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重大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水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意义,学校领导亲自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点校负责人等有关成员为成员的“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活动开展。各部门要把“百日安全”活动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专门的领导、工作机构,扎实组织活动开展。
2、保证通讯畅通,加大督查力度。各部门领导及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和主管与分管安全的领导。活动期间,安全办和行政办公室将组织有关负责人参加联合督查,分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及时进行谈话,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信息反馈,建立专项档案。学校本部、二分部要建立“百日安全”活动的专项档案,“百日安全”活动总结于2010年3月22日前书面报学校行政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学校汇总以后,书面汇报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