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离职原因是什么
对于职场人士来说离职是比较正常的事情,毕竟一份工作如果不能给你提供更好的发展了,那就可以考虑去离职,以求得更好的职业发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好的离职原因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好的离职原因
1.这份工作总让你生病
专家表示,如果你整个周末都为下周不得不上班而郁郁寡欢,或者每天早晨一睁眼就开始为上班而发愁,那肯定有问题。职业规划师表示,不适合的工作会让你得病。如果你经常出现慢性背疼、头疼和肠胃疼,就应该考虑换一份工作了。
2.创造力下降
没有工作压力和压力太大一样不是好事情。如果你发现工作变得枯燥乏味、程式化,你的创造力也在下降,就说明这份工作已经没有太大发展空间了。同时,如果你上班经常无事可做也不是好兆头。因为这离你被裁的时候也不远了。
3.不再能学到新技能
缺乏职业发展机会是从业者跳槽的首要原因之一。如果你发现目前的工作已经让你学不到任何新的.技能,或者不能从工作中有所成长时,也许应该考虑一下别的公司了。在现有职位停滞不前会让你失去更多的发展机会。
4.屡次和升迁擦肩而过
如果升职总是没有你的份的话,可以考虑辞职。假如公司会对此做出解释,并帮你指出今后如何改进的话,说明他们还是信任你的'。但如果你总是被置之不理的话,就应该考虑走人了。特别是当你原来的下属一跃成为你的上司的时候,相信没有人能坐得住。
5.工作重组与你无关
组织中的变化本不可避免,但假如你的职位、工作预算和下属都被重新组合或者取消的话,就说明你的部门变得无足轻重。如果对此得不到合理解释的话,相信你不会再留恋现有的职位。
离职要符合什么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离职需要转出的档案
1、 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如果不转新公司,就让公司开个解聘书,然后自己去三险部门办理,然后就是自己负责交养老和医疗,如果失业交满1年可以领1个月,以此类推。
2、 档案看你公司性质,如果是国企的话,档案在公司人事部,档案一般没有拆开的。自己不能拿,如果新单位需要,则需要新单位开个档案接收信,旧公司会评此信给你档案同事要在接收信上盖章(必须)。如果没有新单位,建议不要拿档案,暂时放旧公司。如果非要拿,就要去本市管理档案的部门开接收信,然后档案就会放在档案管理部门,每年交保管费。
3、 失业证明有解聘证明就可以了,另外这个失业保险没几个钱,而且办理相当麻烦。要有心理准备,就是要你跑盖章,我办1半就放弃了,除非你能拿5个月以上的保险,就是你交了5年的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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