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机构改革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机构改革调研报告1
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是农机化工作的最基层单位,是联系广大农机手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机技术宣传推广、修配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等工作的主力军。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建设得如何,直接影响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根据湖南省《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精神和娄底市农机局的要求,我局在今年4、5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我市12个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进行了细致如实调研,了解历史,查明现状,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在20xx年5月12日召集全市的农机管理员集中座谈,征求意见,力促我市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改革有序进行。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站进行了调整,实行农、林、牧、渔、水、机等多站合一,全部归入乡镇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目前,全市共有12个乡镇,共设12位农机员。
(二)经费来源情况。全市乡镇农机站经费拨款形式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两种,除毛易镇农机站实行全额拨款外,其余11个乡镇站均实行财政差额拨款,农机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基本有保障,但养老保险等福利保障难以落实到位。
(三)管理体制情况。自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站合并入乡镇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原农机员继续从事农机管理工作,管理体制为市和乡镇共管,以乡镇政府为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农机化工作业务指导。
(四)人员结构情况。目前,全市乡镇共有农机员12人,农机员结构为:干部1人,职工11人;大部分为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30岁以下的1人, 30-50岁10人, 50岁以上的1人。
二、存在问题
(一)编制不够合理。目前,全市12个乡镇仅有12名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且兼职人员多,占乡镇总数的80%,有6位农机员在岗不在编,占乡镇总数的50%。兼职人员不仅要负责该乡镇的农机化工作,还要承担常年驻村包片、森林防火、乡村规划、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非农机行政事业管理的其他工作。即使是农机专职人员,也经常被乡级政府临时抽调承担其他任务,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农机管理业务工作,使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的农机化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出现“梗塞”,难以传达落实到农村、农民和机手,给全市的农机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通过调查,只设立1名兼职农机管理人员的乡镇,其农机化工作的各项指标都严重滞后。
(二)保障不能到位。全市12个乡镇站共12人,只有毛易农机站站长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发全额工资,其余11名乡镇农机人
员,实行财政差额拨款,工资收入连续几年为年工资总额的70%左右。又加之乡镇对农机工作不够重视,工资补助不足,在养老保险等福利方面落实难以到位,特别是那些在岗不在编的农机管理员,更是难以安心工作,影响了农机工作的积极性。
(三)经费投入不足。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办公条件简陋,因为乡镇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的设置,一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都是几个人挤在一起办公,乡镇农机管理的办公经费几乎为零,办公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由于正常的办分经费和必要的管理、公益性培训,技术服务经费无法得到保障,经费严重不足,应用于农机管理、推广等的设施设备基本没有,不同程度制约了农机技术人员作用的发挥。致使农机业务工作无法开展。
(四)管理难以协调。农机站管理体制为市和乡镇共管,以乡镇政府为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农机化工作业务指导。通过调查,乡镇政府只管用人,乡镇农机管理人员随意更换、调动频繁、错岗错编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充分考虑农机化的可持续性发展。农机局进行农机工作调配时,农机员每次都有新面孔,并且难以到位和适应农机业务与政策,影响了农机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主要建议
我市自从20xx年进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笼子后,全市农机保有量快速增长,农机化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而我市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差距较大。乡镇农机站的改革势在必行,因此要进一步理顺乡镇农机管理机构体制编制,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管理机构的作用,促进我市农机化的科学发展。
一、 合理设置编制。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号)和湖南省《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冷水江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合理设置乡镇农机站编制。冷水江工业比重大,多为丘陵山岗地形,走现代农业是唯一选择,作为现代农业支撑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尤其重要,现在每个乡镇仅一名农机员,并且多是在岗不在编,严重影响农机员的积极性,制约农机工作的深入开展。综合座谈会各方意见,我市每个乡镇以设置2个编安排 2名农机员(其中含1名农机技术人员)为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科学设置农机编制后,应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在立足三农的基础上,全市乡镇农机职责还应结合冷水江市城乡统筹,明确其工作职责,让乡镇农机机构切实担负起乡镇农机推广、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协调组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数据统计、农机购置补贴宣传监管等工作,协助农机监理机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理顺管理体制。农机站现有管理体制为市和乡镇共管,以乡镇政府为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农机化工作业务指导。这种管理体制经过实践表明,便于乡镇管理,但却使农机局与乡镇工作
难以协调一致,导致乡镇农机工作边缘化、无序化局面。难以进行业务指导。因此,在“市乡共管”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市农机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即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和业务经费由市农机局管理,乡镇政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等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四、落实经费保障。一是将乡镇农机员工资纳入市财政统发中心,使乡镇农机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落实乡镇农机工作经费,经费来源由市和乡镇两级按一定比例拨付,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乡镇农机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自身建设。乡镇农机员在机构改革后加强农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为准,按照以农业机械化为技术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强化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实际,以办点示范和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方式,促进全市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机构改革调研报告2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的职能应由行政命令型,向经济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主要面对着广大农村,直接服务于农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完成,乡镇的主要工作应放在搞好农村经济、文明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上来。
一是要围绕农民增收,搞好服务。帮助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向农民推广农技、农机等技术服务,传授科学的田间管理知识。
二是要加强农村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要发展离不开教育,只有教育发展了,农民的素质就会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场信息,科学种田,农业就会增产,农民就能增收,这样才能使农民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每个乡镇地域都比较广阔,人员居住分散,管理不便,为了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经常深入到乡镇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
四是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人口素质,少生优生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因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工的增多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再上传统的人口观念“儿孙满堂”、“养儿留根”的落后思想,扭转这一传统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保护好农村这块政治阵地和文化阵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养,杜绝邪恶,自觉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使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乡镇要经常深入基层发展党员,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六是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农民还不能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制约,遇到天灾人祸,必须有一个强大的防灾救灾应急体系。如我县的“110”地震。六是加强卫生防预体系建设。全县85%的人口分布在乡镇,居住分散,医疗基础设施差,专业技术人员缺,遇到大的疫情就很难应服。如“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加强农村卫生防预体建设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上述六个方面,工作方式以主动为农民服务为主,减少了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从催粮要款等与农民有直接冲突的关系中摆脱出来,变为积极为农民提供各项服务,逐渐改善乡镇与农民的关系。农民对乡镇所做的工作会认可的满意的。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工作是减少了,但收取农业税只是阶段性工作,其它工作需常抓不懈。而且乡镇还承担这年度性或阶段性工作如禁牧、乡乡通油路工程、农田建设等工作需要乡镇抽调大量人员来完成。根据乡镇的主要职能和实际工作量,现有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上次市县级机构改革的要求基本一致,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应保留农业技术、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调研报告3
一、乡镇机构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功能不全,权责错位
乡镇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对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的行政事务负责,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文化生活负有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服务等职责。但因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影响,乡镇功能不全,权责错位。保靖县现行乡镇机构或部门驻乡镇机构可概括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国税、地税、工商等由上面垂直管理的机构。这一机构县乡两级政府都无实质性管理权,乡镇对其实质性监督权都没有。第二类是公安、司法等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一般都是“人、财、物、事”全部由县级主管部门管理。第三类是广播、林业、国土等事业站所。由县直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但事实上人、财、事等主要由县直主管部门管理。第四类是综治办、民政办等乡镇内设机构,一般都是由乡镇管理。以上前三类的机构因其“人、财、物、事”管理权全部在上级主管部门,乡镇实质上只是“一张皮”。县里布置一些如综治、计育等工作任务不能通过县对乡镇直接布置,而多是通过县政府对县直部门县直部门对站所,再由站所向当地乡镇“布置”,使乡镇对本地区工作不能整体安排,在调查中很多乡镇领导抱怨说:“现在不是部门围绕政府转,而是政府围绕部门转”。部门站所人员是“大使”和“饮差”可向乡镇“要价”和“讨价还价。”“部门站所有事政府必需牵头,而乡镇政府有事召开部门站所负责人会议都很难到齐。”人事权、执法权等权力在部门,乡镇权小责大,权责不相适应。
(二)机构臃肿,人员过多
过来,机构设置由于受“上下对口”,“因人设岗”的影响,乡镇机构经历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过程。我县乡镇所在地主要设有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站、水管站、计划生育办、计划生育服务所、广播站、畜牧站、经管站、国土所、卫生院、预防保健所、学区、中学、文化站、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乡镇内设机构以及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派出机构。这些站所除乡镇自设的机构外,都是按主管部门的意愿核定的编制,又因其“四权”多在主管部门,少数单位为了部门利益,集中权力,设片站或中心所,这些人员游离于县乡管理之间,造成“县里管不好,乡镇管不了,百姓找不到”。机构之间、职责难分、重房叠床、人员无所事事。
(三)财政压力大,农民负担重
保靖县是中央扶贫的贫困县,财政每年入不敷出。乡镇大多数事业站所,仅有人头费而无事业费,为拓展业务,提高收入,不得不向社会收费,或利用行业优势变相收费。极少数站所人员,还有“放水养鱼”的想法,即对村民违法事件不加预防,或视而不见,待违法事实已经构成再去处罚(多为罚款),而增加本单位收入,从而加重百姓负担,无形中成为“多一个站,百姓肩上多一块砖”。在收取税费中,由于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分别去收,在百姓中造成“送走国税,来地税,走了地税,来工商税。最后怨恨政府和村委会”的结局。影响干群关系。在调查中,干部群众纷纷反映乡镇机构改革有必要进一步深化,不改将有损政府形象,影响干群关系,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二、乡镇机构改革的方向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完善功能,理顺关系,明确权限。按照“简政放权、权责统一”,“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把该下放给乡镇的权力全部下放给乡镇,并通过
有权立法或有权解释法律的机关将在县直部门的执法权适当下放给乡镇,赋予乡镇实质性监督权,以便其对垂直管理的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驻乡镇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使其依法征收税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除上级部门管理业务和人事调动外,其余各权应全部下放给乡镇。财政所、林业站、广播站等单位“人、财、物、事”管理应全部下放给乡镇,由乡镇管理,明确乡镇管理职责,县直部门只管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督。使乡镇管理事的管得住人,管人管事统一。第二,精简机构,裁减人员。一是精简地税、国税、工商机构,将其驻乡镇站点合为一体,各种税费由统一的税征人员收取,集中入库后再从帐上分列,这样既可精简机构,也可减少人员,更可防止自收自用,杜绝特权腐败现象发生。二是精简乡镇机关机构,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互兼,减少领导职数。全县所有的乡镇都不再设五个内设机构,统一设综合办公室。每个乡镇统一设事业后勤编制1名,实行聘用制干部管理。三是撤并事业站所,整合资源。乡镇设2个事业站所。即:涉农服务所。将农、林、水、畜牧、经管等职能并入;社会事务服务所,将计育、建设、环保、广播、文化等职能并入。同时将计育业务手续及相关医疗划入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