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研报告
我国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作用,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力量,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搜集的公安机关调研报告,希望你喜欢!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篇1
据有关统计资料,20xx年**县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29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37.8万元。这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使辖区单位和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给建设平安、和谐**也带来负面作用。因此,尽快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以我县入室盗窃案件为例,研究其作案特点,分析其作案原因,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从犯罪发展规律来看,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日益繁荣发达,群众日渐富裕,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城区,给犯罪分了提供进行违法犯罪的经济重要条件。
(二)犯罪主体原因。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致富型。绝大多数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实施盗窃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实现,于是选择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脱贫“捷径”。二是谋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人,其原始动因是因为进城后,因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就业机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偶尔实施入室盗窃。四是以偷盗为生,好逸务劳的惯犯。
(三)社会防控原因。社会防控手段整体滞后,入室盗窃犯罪破案率低,认定难,处罚轻,打击不力。实施犯罪风险低,“利润高”,是造成当前入室盗窃犯罪高发态势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便利的交通重要任务为犯罪分子提供多发的地利条件。我县位于信阳市中部,312国道与107国道交汇,京九铁路与西宁铁路交汇,大广高速与沪陕高速从境内横穿,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发达,交通方便迅捷。这些经济建设的成果,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是社区管理滞后于犯罪手段。小区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建筑设施落后、老化是案件多发的客观条件 。我县的许多居民小区,存在着明显的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四通八达,出入口无控制设施,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在设计上未能从安全防范角度认真考虑,以致防范明显滞后,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社区管理也存在是社区管理处责任心不强,极少研究社区治安居家安全运作的问题,保安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更谈来是有盘查技能和缉捕技术。社区治安管理职责不清,只管物业,不管治安的情况普通存在,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公安机关对社区治安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不力。小区居民很难见社区民警对社区物业单位开展治安业务指导。三是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是案件多发的内在原因。通过对发生的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询问受害人发现,多数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实。在对许多受害单位和受害人进行调查询问中发现,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加强防范的思想,粗枝大叶、粗心大意,防范意识薄弱。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一些商家把大笔货款放在柜台内,不上锁。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好,对少部分财物损失满不在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疏于防范。新时代城市居民之间感情淡漠、关系疏远造成邻里防范,相互照应、提醒不足。由于城市居民数量大,生活方式不同,彼此往来少,缺乏感情,造成邻里之间的初级社会关系日趋淡化,邻里守望、互助等传统防范已不奏效。如有的居民发现对面邻居家被盗,既不报案、也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防力量严重不足,流于形式,没有专门的防范力量,仅有几名守门老人分散在若干内小区内,后半夜多数在闭门睡觉,无人巡逻、守护,致使违法犯罪分子大摇大摆自由进出、案件屡发。侦查措施滞后于法制建设。四是技术防范十分匮乏,推广应用程度不够。目前,我县城区技防设施应用只有城关的监控系统,较好的小区是滨河湾小区建成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次是部分商店与110进行了联网,而其他单位、小区、商场,大多没有采用技防设施。
(四)案件的外在因素。 从古至今,盗窃案件的侦破历来是难度很大的警务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我县公安机关为打击盗窃犯罪,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冷静、理性、客观、认真地分析公安机关现有的工作方式、模式和运转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值得改进、加强的地方。 一是公安机关运转机制不适应犯罪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需要,猫鼠不同步的问题比较突出。现有的工作机制仍然是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外仅有少量值班民警应付运转。而在深夜盗窃案件多发的时段,却不能保证足够的警力从事巡逻防范、打击现行等工作。在案件发生后,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在第一时间迅速开展相关案侦工作,而是由值班民警出现场后,第二天再移交刑警大队,有时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间。二是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的工作没有充分开展。面对案件高发的势头,由于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精力不够以及警务理念、责任心等诸多因素,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上显得明显不够。现在破获的案件,多数是“捡死耗子”靠群众扭送现行,少有通过串并案、打现行破获的。三是控制销赃、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不扎实,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发挥不够。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提到基础工作,往往强调的是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而对刑侦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够扎实,一些基础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单位甚至为应付检查搞花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务侦查破案的作用。从侦破盗窃案件的经验来看,发挥控制销赃、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的作用尤为重要。四是基层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刑事技术手段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侦工作。作为打击犯罪主打力量的基层公安分县局和派出所,没有技术侦查的手段和权限,很多能应用技侦手段侦破的一般性盗窃案件,因案件本身性质和影响程度又不能争取技侦部门使用技术手段,而大多靠传统的方法进行侦破,以致入室盗窃案的破案率较低。五是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力度不够。从“大走访”活动的效果上看,我们依靠群众确实破了一些案件,降低了发案率,体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们的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的工作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够,安全防范宣传不够,推广防范措施、提高辖区单位、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不够,在案件发生后,协助开展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线索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好。这些都值得我们一线民警深思。
三、入室盗窃案件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以防为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打击的思想,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切实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当前,要重点狠抓群防组织建设,健全单位、社区、街面“三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防作用。三是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以“平安杯”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广技术防范;以城市店铺为主的110联网报警体系建设、居民小区社会化防控监控系统建设,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红外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向产业化发展,确实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二)坚持以巡为要。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队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责任区刑警中队要和辖区派出所紧密结合,在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础上,要建立社区民警、管段民警责任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民警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在两个重点时段内,在重点区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尤其是在第二时段内,重点应盘查街面小巷内2人以上可疑人员,对携带断线钳、手电、改锥、千斤顶等工具或者是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应立即带回审查,指纹、足迹要及时进行比对,从中带破一批案件。
(三)坚持以打为路。加强现场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设。各级刑侦部门每当接到此类报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指纹、足迹,进行并案分析,为日常盘查可疑人员比对指纹、足迹提供资料。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力争使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率达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痕迹提取率,充分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术作用率。加强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串并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为加大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力度提供有效帮助。同时,应加强对旧货业、二手机市场、打金业、典当业、摩托车行修理业、旅馆业的监督,从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销赃途径,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篇2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命案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行“命案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命案侦破与防范领导小组,局长是命案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派出所长和责任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现行命案防范责任一包到底,使全体民警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压力,积极参与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去。二是健全和完善命案侦破快速处置预案。分管领导和警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做到接警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调查访问快、追缉布控快,抢抓战机,快侦快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锁定捕获犯罪嫌疑人。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命案侦破整体联动机制。规定各警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积极参与命案攻坚,形成破案合力。四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制定了《在命案攻坚会战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实行奖惩的意见》,从制度上健全了考核机制,把破案成绩列入效能考核,对破案有功人员给予政治和物质上的奖励并及时兑现。对巡逻失控,管理不到位,调处矛盾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命案发生;接警后反应不迅速,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和应及时抓获犯罪分子而未抓获的,对该派出所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主动进攻,以打促防
以深入开展“龙乡卫士杯”破案追逃防控竞赛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抢劫等多发性刑事犯罪”、“秋季巡逻防范”、“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以及“狂飙(一号、二号、三号、四号)”等集中行动。在追逃专项行动中,共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73人(其中外省上网逃犯36名),其它在逃人员32名,有效敦促9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共摸排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57条,打掉涉黑犯罪团伙1个、涉恶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5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起。如去年元月份打掉以张鲁豫为首的垄断范县至北京客运市场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团伙,涉案人员达50多人。该团伙是全省首例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团伙,这一案件是河南省第一起由县级公安机关主办破获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活动,使我县公安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先进行列。
(三)及时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和矛盾,有效避免命案发生
我县2000年以来发生的命案,其中3起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6起是由于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3起是由于宅基矛盾引发的命案,4起是由于报复伤害引发的命案,由这四类民间纠纷和矛盾引发的命案占全部命案的80%,此类命案由纠纷和矛盾发生、发展、积累、激化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防性,如果调处及时,方法得当,命案的发生完全可以避免。为此,该局党委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员制度。要求每名责任区民警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三名以上信息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纠纷和矛盾,全力做好化解和调处工作。二是定期汇报制度。分管派出所领导每半月到派出所听取责任区民警对辖区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及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并对民警调处有困难的案件及时部署力量,做好进一步的调解处理。在县局每月例会上,各派出所长对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及时互通情况,总结经验。三是回访制度。对各乡镇派出所汇报的已调解处理的案件,由局领导带领局纪检、政工、办公室和治安大队的民警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派出所民警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防止纠纷和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冲突,避免向命案转化。2006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并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置。
(四)大力开展平安“零发案”建设活动,全力构筑社会防控体系
该局以平安范县建设为“总抓手”,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积极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完善农村基层防控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巡逻网络,提高了社会面的动态防控能力。特别是对新区、老城的夜市以及商贸城等案件高发区,抽调专门警力,集中进行昼夜巡逻防范。2006年,全县共发生十类可防性案件318起,比2005年下降了228起,同比下降了41.8%。命案、入室盗窃、社会面上“两抢一盗”、盗窃机动车等案件都得到了有效遏制。进入冬季案件高发时段后,该局制定了《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集中行动方案》,从11月20日起,利用4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集中行动,由四名副局长分任指挥长,带领机关民警下驻各乡镇,分四个战区进行行动。采取警车、便车、步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增大街面见警率,全方位加大对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如12月5日23时许,濮城战区两辆巡逻车巡逻到辛庄韩庄村附近的公路上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经询问得知出租车司机在该地正在遭遇四名陌生青年人抢劫,四名嫌疑人欲对司机行凶时发现巡逻警车慌忙四散逃跑,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通过行动共破获抢劫、抢夺、盗窃等危害群众安全的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60余人,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做好命案防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坚持教育与打击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
为在全县形成开展“命案攻坚会战”的强大声势,县公安局就“打黑除恶”、“追逃”专项斗争、“夏季打防攻势”、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等行动,在县电视台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动员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杀人在逃人员线索,形成围剿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合力。对于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给予有杀人动机或正在预谋犯罪的人员以有效震慑。同时,为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该局选拔业务素质较高的民警,深入到各乡村,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教育。他们选取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典型案例,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有关条款规定,通过“以案讲法”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防止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篇3
国办发XX号文件的下发犹如一声春雷,使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民警为之振奋,标志着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长期为之努力奋斗、广大森警热切盼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大多数民警尤其是广大基层森林公安民警由高兴到迷惘到怀疑,最后又回到热切地盼望,思想波动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管理体制上的先天不足,森林公安社会地位低下,民警执法权益无保障,民警热切盼望有个顺畅的管理体制、名正言顺的“名份”、保障有力的经费来源渠道。就我宜章森林公安分局而言,现有在岗民警60人,名为国家公务员,实为事业专项编制,特别是下属的莽山派出所11名民警仍然处在企业管理的莽山林管局领导之下,其人事、工资和党组织关系均隶属于莽山林管局。财务管理都在县林业局,实行报帐制。在这样的一种管理体制下,名不正言不顺的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不可避免的,如暴力攻击、谩骂侮辱、恐吓威胁等手段阻碍森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恶意投诉举报诽谤民警;某些领导随意指令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给本来就工作任务重的民警造成更大的精神压力,休息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林业局自身难保,森林公安经费匮乏,警务装备不足,民警的工资待遇偏低,工资、津贴以及医疗、保险甚至服装款被经常拖欠XX个月了,分局民警才发工资9个月,莽山所的民警才发5个半月的工资,人月平均工资比行政公安少150—300元,99式警服发过一次。许多民警手中还有上千元的自己垫付的公务费用票据待核报。于是不少于2的民警抱有“工作是领导的,身体是自己的;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为求生存保运作,出现采取“合理不合法”的手段“以罚养警”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为此热切盼望有个顺畅的管理体制、名正言顺的“名份”、保障有力的经费来源渠道成了基层森林公安民警的共同心声。二、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森警心理压力指数最高,民警身体健康状况堪忧,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列入财政预算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宜章是全省重点林区县和一级森林火险区县,全县总面积21348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2763.60公顷,森林覆盖率66.90,活立木总蓄积3478662立方米,野生动植物2490余种。共有27个建制乡镇,2个国营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农林牧场(所),348个行政村,355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5.4万。全县边界线总长287.02公里。可谓点多面广线长,人口众多,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按目前我局在岗民警60人算,人均管护森林面积3.756万亩、活立木蓄积6.1029万立方米,超出《全国森林公安“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中规定的1名森警管护2—3万亩森林面积的限量。这个人均管护森林面积3.756万亩的现实数据还排除了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因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造林等林业建设工程的实施,我县森林面积在每年按5—8万亩的速度递增;二是我局60名在岗民警中包括了9名(2女)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另外7名女性民警、3名55岁以上男性民警、2名常年派驻县110指挥中心值班备勤的民警和1名必须脱产参加“建整扶贫”工作的民警,能正常参加一线执法的民警只有34人。可想而知一线执法民警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所担负任务之巨,承载职责之重,如梅田派出所3名民警管护着7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总计42008.5公倾的森林面积;我县东部地区8个乡镇总计24927.5公顷森林面积管护重任就由白石渡派出所4名民警承担着,用“常年超负荷工作”来形容他们工作之艰辛是恰如其分的;三是每年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参加上级安排部署的各种中心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必须参与的非警务活动,警力安排不少于600人次。30的基层民警经常无奈地说“已经有个多月没见到老婆孩子的面啦”,80的民警反映“在基层工作快10年的时间里,没有陪亲人上过一回超市,完整地看过一场电视连续剧,整天看的是现实中的立体电影,我从一个白胖的小火子变成了疾病缠身的‘小老头’”。全局民警没有享受过一次《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按期体检待遇。据调查,60名民警当中有63.2民警患有不同程度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或关节炎、心脑血管、腰颈椎方面的疾病,民警身体健康堪忧,这在中老年民警中尤显突出。工作环境艰苦,警务保障不足,“从优待警”措施难以落实,生活无规律,正常饮食无保障,伤病缺少医治。所以尽快将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列入财政预算,是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的关键所在,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国办发[2005]42号文件的下发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时间过去3个多月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令多数民警感到迷惘和怀疑:是不是光响雷刮风而不下雨?基层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42号文件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盼望省市能尽快出台有利于森林公安长足发展的具有可供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以确保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将国办发[2005]42号文件精神落到点。结合森林公安执法特点,同时建议上级将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由“条块分割,以块为主”的“块块管理”改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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