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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现状调研

若木分享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力市场上就业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国有企业中也出现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和劳务工等不同的用工制度。在上海市电力公司,属于不同用工制度的青年员工往往并存在同一个单位,甚至同一个部门、同一个班组中。为此,本课题以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为研究对象,分析青年员工职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力求使企业里各种用工制度下的青年员工都能把个人发展融入到企业的总体发展中,达到个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
用工制度 青年发展 基层团建

一、研究的背景与概况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力市场上就业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多种就业方式不仅满足了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同时也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上海市电力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过去职工队伍基本上由全民合同制职工构成。为构筑适应市场经济的电力新体制,达到优化组合、最终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电力企业单一僵化的用工模式现已被打破,原有的全民合同制职工转制为长期合同工,仍为企业主体;同时,又有了集体企业职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新的用工制度下的员工,职工队伍的成分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公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公司对多种用工制度员工的管理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二)概念界定
在本文中,将电力公司职工分为电力编制员工和多种用工制度员工两类。其中,多种用工制度员工特指公司内的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劳务工等非电力编制员工。
起初,多种用工制度员工是在电力编制员工数量不够情况下作为一种补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多种用工制度员工参与到公司业务中,甚至在一些多经企业,出现了除一把手外都是多种用工制度员工的情况。
在多种用工制度员工中,由于工种需要,基本以青年为主。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系统共有35周岁以下青年员工9291人,其中,电力编制员工5602人,占60.29%,多种用工制度员工3689人,占39.71%。
(三)研究方法
本课题研究主要采取了问卷调查、个案研究、座谈讨论等方法。研究的目的主要有:了解公司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发展现状及团建情况;了解各单位在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培养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在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大趋势下,适应多种用工制度并存的团建工作思路。
二、研究的内容与结论
(一)基本情况分析
1、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状况
目前,公司有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3689人,主要分布在电力系统的多经企业。其劳动合同关系主要包括三类:与所在公司直接签订合同、与中介签订合同和其他形式。数据显示,与所在公司直接签订合同的有2461人,占66.71%;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907人,占24.59%;其他形式321人,占8.70%。可以看出,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目前大部分是直接与所在公司签订合同,但也有小部分是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这可能使青年员工在公司归属感上产生差异。
2、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政治面貌状况
目前,在公司35周岁以下青年员工中,党员1351人,占14.54%;团员3829人,占41.21%。合计超过半数,凸显了有效发挥党团员带头作用的重要性。
从党团员整体结构来分析,1351名青年党员中,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230人,占17.02%;3829名团员中,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1624人,占42.41%。从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政治面貌来分析,党员230人,占6.23%;团员1624人,占44.02%。由此可以看出,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团员比例较高,如何有效开展相应的团建工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3、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学历和技能状况
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15.80%,大专及高职学历占28.87%,中专及技校学历占41.64%,初中及以下占13.69%。可以看出,学历分布呈现两头低中间凸的情况,高学历人才较少,多数员工还有很大的继续学习空间。
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具有职称的259人,占7.02%;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72人,初级职称176人;通过技能鉴定的有307人,占8.32%,其中高级工3人,中级工61人,初级工243人。可以看出,具有职称的青年员工较少,且多集中在初级职称;通过技能鉴定的人数也较少,且多集中在初级工。
4、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从事工作状况
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只有不到五分之一为主营业务用工,其他大部分均为辅业用工。
5、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团组织关系挂靠形式
公司所属单位中,只有一家在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单独成立了团组织,共有117名团员。还有一些单位虽然没有在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单独成立团组织,但将其纳入了单位现有的团组织中,共计有264人。由此可见,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中的大多数团员还游离在企业团组织之外,未进行有效联系。
6、团员流动情况
调研中采集了2005、2006两个年度的团员流动数据,2005-2006年离开公司的多种用工制度团员青年为155人,且均为自行离职,占多种用工制度团员青年的9.54%,占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总数的4.20%。
(二)存在问题分析
公司采取多种用工制度,是在社会就业形式多样化以及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对满足企业生产发展需求,降低人工成本,以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初步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公司的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与社会上从事同类型工作的青年相比,具有一定优势,基本福利能够得到保证。但多种用工制度在用工灵活的同时,也对该体制下青年员工的发展和培养造成了一定的制约,并削弱了团组织在这批青年中的影响力。
1、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多种用工制度是在目前“正式工”用工制度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实行的,难免出现因不同用工制度所形成的形式和待遇差别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不同用工制度员工在具体工作中出现混岗现象,劳动者在付出了基本相同的劳动后,因用工制度带来的身份不同而使得“同工不同酬”。
2、人才培养方面的问题
目前,公司多种用工制度发展较快,而相应的配套政策明显滞后,现行人事制度和激励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多种用工制度发展的需要。一些单位没有形成一套灵活且成熟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培养机制,对多种用工制度员工仅停留在“用”上,在正常的工作关系外一概不管。部分员工在职业发展、职称或技能等级晋升、员工福利等方面得不到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使得这部分员工尤其是其中的青年员工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明确,不少青年在学到了一定的技术之后便萌生了“跳槽”的想法,寻找自己事业发展的新方向,企业间接地成为了“培训基地”。团员青年的流动情况即表明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对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另外,公司实行的灵活用工形式,具有人员范围广、流动性大、工作性质跨度大、工作时间不统一等特殊性,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人才培养、服务措施、管理方式等方面出现了不适应的情况,亟需相应政策规定的出台。
3、团组织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
随着企业多种用工制度不断深化,很多单位的青年职工中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已占有较大比例,但团组织是基于人力资源部所提供的电力编制青年员工情况来进行管理的,致使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团员难以融入到公司的共青团工作中,其中有些希望加入共青团的适龄青年也因其劳务输出的特殊身份而无法实现入团愿望,诸如“推优”等团内重要工作更无法在这些青年群体中开展,这就直接造成团组织对这部分群体的影响力下降,久而久之,使他们对团组织缺乏归属感,进一步使整个企业的凝聚力下降。
三、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一)关于促进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发展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发展成为必须正视和重视的问题。这个青年群体的成功发展,无疑会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产生重要作用。
第一,制定灵活的激励制度。改进目前的激励方式,打破“大锅饭”的分配模式,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和完善的薪酬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提供充分的培训机会。为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在技能鉴定、职称评定、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上提供便利,鼓励其进行学历、技能深造,在相关政策方面尽可能一视同仁。
第三,明确积极的职业规划。为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制订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其提供充分的个人发展空间。加大青年员工的交流力度,鼓励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发挥生力军作用。
第四,建立融合的企业文化。鼓励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积极融入企业,通过融洽的工作氛围的建立及企业文化的融合,树立与企业共同发展的价值观。
(二)关于加强多种用工制度下的团建工作
我们提出的团建指导思想是:努力做到组织覆盖,全面做到活动覆盖。重点强调活动覆盖,鼓励和争取多种用工制度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公司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中,以活动凝聚和事业凝聚为抓手,结合企业的工作方式,增加团员青年的归属感和企业的凝聚力。同时,坚持“党建带团建”,力争在党组织已经覆盖的单位中尽快建立团组织。我们认为,多种用工制度团员的组织关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第一,团组织关系纳入现有组织管理渠道。即将多种用工制度团员的组织关系直接转入现有的团组织,团组织关系与劳动关系分离,多种用工制度团员与电力编制团员同等管理。这一形式操作简单、便于管理,可以在多种用工制度青年员工比例相对较少的单位中实施。
第二,团组织关系挂靠合同管理单位。即根据劳动合同关系,通过将多种用工制度团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合同管理单位进行团员管理;在合同管理单位团组织的指导下,在多种用工制度团员中建立团组织;该团组织可以多种形式纳入用工单位的团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下,团组织关系与劳动关系一致,可以在机构建制比较完善、与主业业务联系密切、多种用工制度团员人数较多的单位中实施。目前,这一形式已在闸北电厂等单位进行试点。
例如,闸北电厂针对多种用工制度团员探索协议制团员管理方式。自2002年12月始,闸北电厂通过人力资源中介公司从社会上引入部分劳务合同工(派遣合同工)。这些劳务合同工全部都是35岁以下青年,人事关系隶属中介机构。其中的团员没有明确的组织关系挂靠,团员管理困难,也明显缺乏组织归属感。在厂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厂团委提出“四个同等”:思想上同等教育、组织上同等重视、活动上同等参与、生活上同等关心,初步理顺了劳务合同工的团组织关系和管理职责,切实调动起劳务合同工的工作积极性。其具体做法是:2006年闸北电厂团委与中介管理机构团组织签订《派遣人员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协议》,代管团员67人。协议主要规定:以劳动关系为依据,“派遣合同工”的团员组织关系归中介机构负责;“派遣合同工”在劳务期间,团员关系归入其所在工作部门的团支部;厂团委在接受委托管理期间,负责“派遣合同工”团员的日常管理;团费由中介方负责收缴,每月从团员本人工资中扣缴交闸北电厂团委管理使用。这一协议的签订,解决了多种用工制度团员组织隶属、日常管理、团费收缴等一系列难题,今年即通过该方式在“派遣合同工”中发展2名新团员。
第三,团组织关系自行管理。即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多种用工制度团员的组织关系归属于地方,可直属团区委或街道团工委,由地方团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公司团组织协助地方团组织共同管理。这一形式可以在机构建制比较完善、业务开展比较独立的单位实施。目前已在久隆集团等单位进行试点。
例如,久隆电力集团与上海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上海云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多种用工制度青年达625人,分布在管理岗位的团员达353人,其团组织关系按照属地原则管理。
(周炜、黄怡、潘自钧、赵正台、庄克礼、杨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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