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钢材买卖合同3篇
钢材应用广泛、品种繁多,根据断面形状的不同,钢材一般分为型材、板材、管材和金属制品四大类。对于钢材买卖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钢材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最新建筑钢材买卖合同1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GB1499.1-20_,螺纹钢执行GB1499.2-20_,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钢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量证明书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__地点。
第八条 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_至_;本合同使用量约计_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 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 =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 运杂费单价 +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 关于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的 钢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材的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材网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钢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3、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6.5mm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4、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最新建筑钢材买卖合同2
售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为了明确责任供货、收货、付款等细节,特签订如下条款:
一、采购数量
乙方向甲方购买各种型号的建筑钢材约5000吨左右,以乙方提供的计划单为准,用于建设荣昌汇宇三期1#、13#、14#、15#、16#楼。
二、产品质量
甲方供给乙方工地的建筑钢材,按“先复检后使用的”原则,如复检不合格,乙方不得使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若产品不合格五日内包退换。甲方向乙方供的货到场五日内无质量问题乙方自然认可,质保书随货同行。
三、计量方法及价格
盘元、带肋钢筋、圆钢、螺纹钢以过磅计算重量为准。磅差按国家标准不超过千分之三。以甲方提交供货时的市场价格(注:乙方当日核定为准),包括钢材的吊装费30元/吨,运费100元/吨在内(调价另行执行)卸车费由乙方自付。因供货量较大(100吨以上)当天不能一次运至现场而分几天运至现场导致价格波动的,其价差在涨跌50元/吨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议定调整。
四、供货、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提货计划单上注明的钢材型号及数量供货(须提前三日提交)。钢材不限定厂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每单钢材垫资时间为40天,垫货时间内每吨加价200元。以送货单上签字的数量和单价为准,以此类推。时间按乙方第一次提供钢材计划为准。每单时间满40天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钢材款和垫资加付款。
五、乙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定价人: 乙方委托收货人签字:
乙方委托定价人和收货人签字生效,甲方以乙方委托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为准,进行结算收款。
六、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时间付清款项,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按垫资计算外,每天每吨加价5元/天作为利息补偿。
(二)、由于此工程钢材供应垫资,甲方在未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到其他供应商或大家购买钢材,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壹拾万元。如甲方未按乙方提供的计划供货每次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壹万元。但乙方必须提前三日提交提货计划单,若遇市场缺货经双方协商调整计划,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甲方若发现乙方有以上违约行为和未按期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供货阻止乙方施工,造成停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交换货币为人民币,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结账。甲方开票购货单位必须为重庆慧河建设有限公司(加价部分不开发票),以累计方式开票,且只能以甲方库房过磅单重量开票。
八、解决合同纠纷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解决。在此合同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的附加合同产生同等法的法律效力。在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款付清后合同自然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建筑钢材买卖合同3
买 受 方: 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 段项目部 出 卖 方: 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工程名称: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七、十号楼(三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
低于本合同数量。
2.2 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_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 交货时间:20_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 计量
3.1 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应时间和地点
4.1 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 24 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5.1 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 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6.1 买受方的义务
6.1.1 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 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 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 出卖方的义务
6.2.1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 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 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 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 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 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 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签订地点: 拉萨市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 二 份,卖方执 二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出卖方:(公章)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建筑钢材买卖合同3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