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历来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近年来,我县在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在村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产、资源数不清,情况不明。由于没有对资产、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借机浑水摸鱼,贪占集体资产、资源,为个人捞取好处。二是资产,资源的处置随意性大。一些村干部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等;有的农村干部拿集体资产送人情,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将集体的工程私自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还有的村干部自顾眼前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随意签订超过任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合同。三是故意隐匿,销毁集体资产、资源手续。有的村“两委”换届后,不向继任者移交手续,造成新任村干部无法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四是村民小组监督不力。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制度,一些村随意处置资产、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在原来民主管理基础上,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可以说,抓好了“三资”监管工作,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只有掌握了自己的家底,摸清了底数,才能进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为此,各乡(镇)、各工作组一定要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着重围绕“三资”管理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不能强迫或命令。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清查“三资”。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二是公开清查结果。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三是移交实施。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制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清帐理财阶段。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公示审议阶段。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五)移交管理阶段。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密山市农村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形成规范化管理,公开透明,程序完善监督有力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就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集体收入管理
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包括原有积累,发包、经营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资产变卖收入、财政拨款及借入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均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2、村集体所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会计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其他人员出具凭证收取各种款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发生一笔存入一笔不能怕麻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已经支出的部分由主持人和承办人承担,村集体不予核销。并将收入金额记入村集体财务账面上。收支差额剩余现金部分要存入集体收入专户。
4、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应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收取。
5、承租、承借。承包方等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款手续的,应按原签合同或协议所履行的程序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各村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而签订的变更后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督参与执行,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作为备案用。
二、村集体支出管理
1、村集体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坐收坐支,一经发现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严禁以村集体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免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村级支出应按程序制定预算,并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后,按批复预算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支出票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批准人签字。
5、对村级开资实行限额审批制,发生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开支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付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支出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报镇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批。
6、村集体一切工程项目,都要先制定预算,并将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镇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方可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票据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自行印制、外购使用其他收、付款凭证。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省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一事一议”收据和用工凭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时,应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收据。使用时要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支出单据。所有支出票据应为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同时要附有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事由)、经办人、参加(在场)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的单据,对跨年度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4、严格控制使用无据支出凭证。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单据,手续必须完备。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违规的,要退回或追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产、资源管理
各村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镇三资代理中心提出申请,镇三资代理中心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管中心主任,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市“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市三资代理监管组织到现场指导监督,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示。
五、债权债务管理
1、对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安排,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因经济发展需要借贷资金的,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所借入资金按会计制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
2、未经上述程序而新增的债权债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并拒绝在相应的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管中心不予入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村集体不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
六、土地承包管理(含林地)
20**年发包的机动地,开荒地以及其它资产各村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特别是机动地、开荒地,鱼池、林地等资产资源机动地的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包,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我们这一届村委会的任期,鱼池水面的承包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林地的承包年限为50-70年,20**年发包工作就要开始了,各村一定要按着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进行,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承包方案,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书面)加盖村委会公章。待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村会计要做好会议记录及表决记录,填定“乡级监管表”,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上报市三资监管办公室,填写市级监管表,张贴公告,公示期为7天,拍摄公告照片、公告上要具体写明参与竞价者携带抵压金的方式 ,数额及报名时间,写明竞价日期,各详细时间、地点等,绘制标的图纸,拍摄现场照片,由村委会起草合同草稿,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镇三资代理中心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乡镇上报到市监管办公室一同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鉴订合同3份,进行公开公示,款项存入账户,资料装订存档。
今后我们经管中心要加大三资监管力度,切实覆行职责,认真执行两个监管流程(即资金监管工作流程,资源、资产监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体外所循环现象发生,从下周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镇9个村20**-20**年两年坐收坐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上报党委。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
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坚持到现场指导监督,现场收取承包费,直接存入集体收入专户,我相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通过我们镇村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层层把关,齐抓共管,使我们的三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对这项工作,这几年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农廉工作会议和全省农廉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也进行了具体部署。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
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创新工作,并列为打好“农廉建设攻坚战”的一项主要任务, 按照“一清三建”的工作思路 ,既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建立三级监管组织、建立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四项监管制度, 确定了“四明五化”的工作目标 ,即农村集体“三资”状况明晰、监管主体明晰、监管权责明晰、监管流程明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
对于这项工作,市纪委赵钢副书记、荣贵抓得非常紧,经常到基层督促、指导和落实;各地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试点乡镇,制定了工作方案,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不够重视,机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进展不够平衡等问题。所以,今天组织大家来南丰,实地了解市山镇“三资”监管的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南丰县推进“三资”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我觉得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一来可以通过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而加以纠偏和改进;二来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进而加以提高和完善,为我市下一步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三资”监管工作,提高“三资”监管实效,谈几点意见。概括为三句话,就是“思想不可懈怠、工作不可随意、推进不可放松 ”。
第一句话:思想不可懈怠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干部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保廉工程。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是集体财富。加强对“三资”的监管,有利于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增加积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有利于实现干部的健康成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从抚州来看,20** 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00 余件,涉及“三资”问题的案件约占50% 以上。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三资”的监管,就是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而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抚州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引发农村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以往的农民负担问题,逐步转变为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三资”问题。对此,我们抓住“三资”监管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键,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率。
第二句话:工作不可随意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搞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马虎。一步出错,就可能步步出错;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可能整个工作流于形式。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规范操作,做到有序推进,牢记三个成语: 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恪守成规 。
一是清产核资要按部就班。 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加强 “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重点要 坚持“五步法”,即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 。
在清查阶段 , 要做到“两个不漏、两先两后”。即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彻底摸清底数。
在评估阶段, 要做到因地制宜、节约高效。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议定、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
在整改阶段, 要做到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清理中发现的问题, 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不规范的合同,要认真研究 分析,拿出对策措施。
在公示阶段, 要做到内容全面、公开及时。要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整改落实等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反复核查,多次公示,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
在登记阶段, 要做到帐物相符、权属明晰。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额、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平台建设要有条不紊。 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搭建以“一站两中心”为主体的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网”( “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高“三资”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站”, 就是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各乡镇、村所有符合条件的交易项目 ,都必须在 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 交易。凡是应进未进的,都属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两中心”, 就是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拓展功能,不仅要实行村级财务资金代理,而且要对村级资产资 源进行管理。经济合同审核中心要加强建设,今后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都必须由其审查、核准、管理。
“一网”, 就是“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要引入科技防腐理念,依托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平台和应用平台,因时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对“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三是监督管理要恪守成规。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要从根本上解决“三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明确进场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的报送、登记、审核、备案等程序,强化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续订等管理。要健全审计评估制度,将“三资”保值、增值情况,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句话:推进不可放松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对此,我们既要快速推进,又要确保质量,着力在组织保障、宣传引导、政策把握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 县乡两级“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 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村一级要 充分发挥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三资”管理事项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 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推进力度。 要按照全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倒排工期,逐日调度,狠抓落实,快速推进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干部不必要的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各有不同。对此,我们要把握政策,讲究方法,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特别是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
同志们,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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