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在农村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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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村,是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创建文明村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一)准确把握文明村标准,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
前提条件:
1、该村必须是近两年连续在本乡镇目标考核中居前列的村。
2、该村必须是近三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村。
3、该村无“××ד习练者”。
基本标准:
1、重视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班子成员团结务实、廉洁勤政,村级组织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廉洁奉公。党支部、村委会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成为全村团结的核心、战斗的堡垒。
2、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开展党员“三带”和“先教”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青团、民兵和妇女等群团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开展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创评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3、重视科学文化普及。大力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和致富技能;认真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效显著;文化设施建设逐步加强,有党员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场所等阵地,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移风易俗活动。村民文化生活活跃,重视科技教育发展,办好村民文明学校和实用技术夜校,经常为村民讲授科技文化知识。
4、重视遵纪守法,秩序良好。干部村民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治安调解组织、防范网络健全,制度措施得力,制定并认真执行《村规民约》,无各类重大案件和人为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无赌博、吸毒、卖淫、迷信、拐卖儿童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无乱砍滥伐、乱占耕地、偷税漏税等不良现象。社会治安好,村风正、民风好,无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的现象。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做到优生优育,村民无计划外生育,能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5、重视经济发展,村民增收致富。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广开致富门路,物质生活比较富裕,产业结构趋于合理,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实施“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集体福利事业增多,受益面不断扩大,农民人均收入达到该乡镇先进水平。
6、重视环境建设。村镇建设有规划,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村庄、院落环境整洁,街巷卫生,道路平整,绿化、美化成效明显,村办企业无环境污染。村有医疗所,防病治病好,村民的健康水平日益提高,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标准。
7、重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文明村的机构健全,工作落实;宣传动员工作扎实,村民知晓率、参与率高,创建活动丰富、有效;档案材料齐全、规范。
(二)文明村创建的一般程序。
1、由村党支部向所在党委书面提出创建申请。一般每年年初(2月份)报创建规划。
2、党委初审并向县文明委书面提出推荐申报材料。
3、县文明办汇总并实地调研摸底后,提交县文明委审查确定创建入围的村。
4、在文明办和所在党委指导下展开创建活动。
5、每年底(9月份)由村党支部向县文明办书面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6、县文明办和所在党委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7、县文明委审查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命名。
(三)文明村的管理。
文明村的管理实行“三制”:
1、年度复查制。凡命名一年以上的文明村每年都要按照标准结合年度工作进行自查,填写《文明村年度复查呈报表》与自查总结,报县文明办和所在乡镇党委。复查委托所在乡镇党委进行,县文明办实行抽查。复查后由乡镇党委向县文明委书面报告结果。省市级文明村两年复查一次。
2、逐级升级制。命名两年以上的县级文明村,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并达到所升级别的创建标准,可申报升级规划,由县文明委向上一级文明委推荐。
3、不搞“终身制”。为确保文明村的创建质量和声誉,不搞“终身制”。对发生否决条件(见夹委发[1996]15号文件第二十三条)的问题已经不符合标准的文明村,要酌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文明村称号的处理。对发生有否决条件的村,由乡镇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文明委审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行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