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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保大会上的讲话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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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环保大会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一、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易经》中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老子》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孟子》中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子》中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齐民要术》中有“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的记述。这些观念都强调要把天地人统一起来、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表达了我们的先人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

  同时,我国古代很早就把关于自然生态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专门设立掌管山林川泽的机构,制定政策法令,这就是虞衡制度。《周礼》记载,设立“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秦汉时期,虞衡制度分为林官、湖官、陂官、苑官、畴官等。虞衡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我国不少朝代都有保护自然的律令并对违令者重惩,比如,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古代印度、古代中国四大文明古国均发源于森林茂密、水量丰沛、田野肥沃的地区。奔腾不息的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哺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而生态环境衰退特别是严重的土地荒漠化则导致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衰落。我国古代一些地区也有过惨痛教训。古代一度辉煌的楼兰文明已被埋藏在万顷流沙之下,那里当年曾经是一块水草丰美之地。河西走廊、黄土高原都曾经水丰草茂,由于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加剧了经济衰落。唐代中叶以来,我国经济中心逐步向东、向南转移,很大程度上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变迁有关。

  2018年5月4日,我们召开了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我在会上特别强调,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但“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写到: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那些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枞树林砍光用尽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之所以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就是因为我国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污染重、损失大、风险高的生态环境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并且独特的地理环境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胡焕庸线”东南方43%的国土,居住着全国94%左右的人口,以平原、水网、低山丘陵和喀斯特地貌为主,生态环境压力巨大;该线西北方57%的国土,供养大约全国6%的人口,以草原、戈壁沙漠、绿洲和雪域高原为主,生态系统非常脆弱。说基本国情,这就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我对生态环境工作历来看得很重。在正定、厦门、宁德、福建、浙江、上海等地工作期间,都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分别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以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出指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等环境治理制度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环境保护税开征、生态保护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进展顺利。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还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水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等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界定入罪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特别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我们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国土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区市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划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大批高污染企业有序退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空前。能源消费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我国成为世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

  我们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开展PM2.5治理的发展中大国,形成全世界最大的污水处理能力。同2013年相比,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22.7%,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下降39.6%,北京PM2.5平均浓度从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增加到67.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3%。森林覆盖率由本世纪初的16.6%提高到22%左右。

  我国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量占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以上,成为对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2017年,同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机构一道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挑战重重、压力巨大、矛盾突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还有不少难关要过,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还有不少顽瘴痼疾要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这是一个凤凰涅槃的过程。如果现在不抓紧,将来解决起来难度会更高、代价会更大、后果会更重。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边生态环境质量仍然很差,这样人民不会认可,也经不起历史检验。不管有多么艰难,都不可犹豫、不能退缩,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实践深入,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当年的“两个文明”到“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再到今天的“五位一体”,这是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带来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

  现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已经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执政党使命所在。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生态文明建设做好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加分项,反之就会成为别有用心的势力攻击我们的借口。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来,传统工业化迅猛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态系统原有的循环和平衡,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国家相继发生多起环境公害事件,损失巨大,震惊世界,引发了人们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在人类200多年的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不超过30个、人口不超过10亿。在我们这个13亿多人口的最大发展中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影响将是世界性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这方面有很多鲜活生动的事例。始建于战国时期的都江堰,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就是根据岷江的洪涝规律和成都平原悬江的地势特点,因势利导建设的大型生态水利工程,不仅造福当时,而且泽被后世。

  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不能只讲发展不讲保护,不能只讲利用不讲修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善事,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重要的发展理念,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在环境质量底线方面,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对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域必须严肃问责。在资源利用上线方面,不仅要考虑人类和当代的需要,也要考虑大自然和后人的需要,把握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度,不要突破自然资源承载能力。

  三是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动员全社会都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四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如果因小失大、顾此失彼,最终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长期性破坏。

  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不能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比如,治理好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就需要全面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上、地表地下、河流海洋、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要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五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我们已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和相关制度,要像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一样抓好落实。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必须牢固树立起来,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下大气力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六是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主张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引导国际秩序变革方向,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要坚持环境友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实践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我强调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现在,我们就要集中优势兵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举措,打好这场攻坚战。

  第一,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解决历史交汇期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

  要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使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

  第二,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更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是全方位变革,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目的是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只有从源头上使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下来,生态环境质量才能明显好上去。重点是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又降低污染排放负荷。对重大经济政策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高效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绿色生活方式涉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出行,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第三,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当前,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农村环境已成为民心之痛、民生之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老百姓意见大、怨言多,甚至成为诱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好这些问题。要集中优势兵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打,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这既是国内民众的迫切期盼,也是我们就办好北京冬奥会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要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为主战场,以北京为重点,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要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能,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要推进达标排放,降低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实施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在全国推开“散乱污”企业治理,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要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清洁能源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坚定不移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优化天然气来源布局,加强管网互联互通,保障气源供应。要提供补贴政策和价格支持,确保“煤改气”、“煤改电”后老百姓用得上、用得起。要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暂停一部分污染重的煤电机组,加快升级改造。要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要抓紧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

  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在治水上有不少问题要解决,其中有一个问题非常迫切,就是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这方面欠账太多。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供的情况,甚至一些直辖市、沿海发达省份、经济特区都有大量污水直排。要定个硬目标,全力攻克,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否则,一边治,一边排,效果就会事倍功半。

  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制定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

  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密不可分、相互作用。其中,污染防治好比是分子,生态保护好比是分母,要对分子做好减法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对分母做好加法扩大环境容量,协同发力。要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要推进城镇留白增绿,使老百姓享有惬意生活休闲空间。

  第四,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

  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垃圾焚烧、对二甲苯(PX)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邻避”问题防范化解,破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第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及时制定新的改革方案。对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要举措要尽快到位、发挥作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强化权威,加强力量配备,向纵深发展。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试点,积累经验。要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中央决定组建生态环境部。主要考虑有两点:一是在污染防治上改变九龙治水的状况,整合职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二是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要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贯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履行好职责,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要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优化职能配置,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健全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推进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整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大气环境管理职责;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要完善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按海域设置监管机构。

  第六,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要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决不能省。要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要加强大气重污染成因研究和治理、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等科技攻关,对臭氧、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便民服务提供支撑。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谁的孩子谁抱,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要抓紧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并审议同级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有些地方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被约谈、被曝光,当地党政负责人不但没受处罚,反倒升迁了、重用了,真是咄咄怪事!这种事情决不允许再发生!要狠抓一批反面典型,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以正视听,以儆效尤。

  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得罪人的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责任已经落在了我们这代人的肩上。 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环境保护部部长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和2017年环保工作进展,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2018年环保工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座丰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广泛的世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梳理了五年来取得的新成就,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从新成就看,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作为过去五年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个方面之一予以集中阐述;从新理念看,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从新要求看,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新目标看,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从新部署看,明确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项重点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时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中央擘画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蓝图,转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一)深刻把握新时代新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治国理政新境界、管党治党新境界、世界社会主义新境界,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远见卓识、雄才大略和政治智慧,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执政理念和责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集中体现在“六个观”,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共赢全球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这些成就的取得,最根本的是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推动指导,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所彰显出强大的感召力、标杆作用和榜样力量。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这个根本,始终向总书记看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二)深刻把握新时代新特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党的十九大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党中央的一个重大判断。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简而言之,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生态环境质量是不是向好的方向转变。这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也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和更大机遇。

  生态环境问题根子在粗放型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必须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环境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高排放、高污染增长,不仅不是我们所要的发展,而且会反过来影响长远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从这个意义上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完全一致的,环保部门必须有更大作为。

  近年来,我们所做的许多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是高度契合的。比如,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整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为守法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环境;逐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绿色发展。开展这些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倒逼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在面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影响经济发展的杂音时,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生态环境保护影响的经济增长,是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增长,是那些对人民美好生活带来负效果的增长,是那些影响国家长远发展的“黑色增长”。这样的增长绝不能要。对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三)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我们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新时代环保人的新使命。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生活富裕了,人民对蓝天白云、碧水青山、安全食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追求更加迫切。当前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问题仍较突出,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污染上山下乡已成为民心之痛、民生之患。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等环境风险也不容忽视。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这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今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历史不断累积的过程和结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我们既要有打好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不等不拖,蹄疾步稳向前推进;也要有打好持久战的耐心和恒心,不急不躁,统筹处理好方方面面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四)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动力,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这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提供了崭新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7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要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建设职能配置科学、组织机构优化、运行顺畅高效的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改革是一场输不起的硬仗。要坚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责任和企业环保守法责任为主线,以整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为目标,既抓好中央已出台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又谋划好新的改革举措。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理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和管理流程,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是企业运行守法依据、执法督察是监督兜底的环境管理基本框架,打出前后呼应、相互配合的“组合拳”。

  (五)深刻把握新时代新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017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追责,处理省级干部3人,处理正厅级干部5人,行政撤职4人,还严肃处理几十名其他干部,给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对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历史性、标志性意义。

  在落实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方面,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清单,综合运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手段,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强化企业责任方面,要在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同时,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在推动公众共同参与方面,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打铁必须自身硬”。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越深入,复杂程度、困难程度越大,对干部队伍的要求越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需要环保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在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上冲在前,做表率。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即审议通过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1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我们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作风顽疾,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氛围,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和政治保障。

  二、过去五年和2017年重点工作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一是环境治理模式改进优化。在工作理念上,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正在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可持续发展逐步深入人心;在工作动力上,从以自上而下为主,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转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工作目标上,从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工作任务上,坚决向污染宣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在工作格局上,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小环保”,向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转变;在工作对象上,从以监督企业为重点,向“督政”与“督企”并重转变;在工作手段上,从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向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三线一单”等制度一起抓转变;在工作保障上,着力强化环境法治、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基础能力和国际合作等保障,并取得显著进展。

  二是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坚决向污染宣战。累计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13.8万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自然保护区2750处,自然保护区陆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近14.9%。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34.8%,达到58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不断提升,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持续下降,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

  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全面深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数十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以及环境保护督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方面改革举措出台,初步建立“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区域流域机构、国家公园体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改革试点,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四是环境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核安全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2015年开始实施最严格的新环境保护法,按日连续处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成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首次实现中央环保督察31个省(区、市)全覆盖,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达到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效果。

  五是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治理历史遗留铬渣670余万吨。聚焦垃圾焚烧、PX、涉核项目等重点领域,推进“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81起,处理群众举报17万件,有力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利益。

  六是核与辐射安全切实保障。推进核安全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核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核安全文化水平持续提升。现有3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研究堆、24座核燃料循环设施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在建19台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降至每万枚1起左右,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本底涨落范围。

  七是环境基础支撑日益夯实。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并完成国家监测事权上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扩展到2050个,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战略环评。推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67项,现行有效标准达1843项。实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监测。协调实现按环境要素设司。

  八是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已批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发挥国合会中外高层交流平台的积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赞同,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标志性工程为突破点,举全系统之力奋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五项重大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持续深化中央环保督察。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中央编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监察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完成第三、第四批对15个省份中央环保督察,向地方交办的7.2万件环境信访举报基本办结。在边督边改问责1.1万人的同时,组织协调第一批督察8省(区)问责情况统一对外公开,共问责1140人,其中正厅级干部24人,副厅级干部106人,形成强烈震慑效果。前三批督察22个省份整改方案所明确的15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39项。我部针对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约谈30个市(县、区)政府、省直部门以及央企。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环保责任分工规定和省级环保督察方案,26个省份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河北明确55个部门248项生态环保责任,湖北建立由书记和省长鉴证、地市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的督察整改任务销账办结机制,湖南将党委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纳入环保工作责任体系,甘肃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限时整改。

  圆满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目标。联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将12个城市列入首批试点城市。持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全国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黄标车淘汰基本完成。会同科技部启动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特别是面对2017年1-2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浓度大幅上升的不利局面,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等部门以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印发实施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全国抽调环境执法骨干人员,对“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巡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94万多户,削减散煤消耗约1000万吨,淘汰燃煤小锅炉5.6万多台,京津保廊上万平方公里区域基本实现散煤“清零”;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统一联防联控。提前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天津、河北、山东环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全部由公路改为铁路。经过各方努力,随着《大气十条》实施四年多来各项措施陆续发挥效用,加之去年秋冬季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比较有利,2017年,“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7%,重污染天数下降28.8%;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5%,重污染天数下降43.6%。群众在空气质量改善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制定并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修订印发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等文件。依法依规撤销或注销涉及960家企业的500万吨进口许可证。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对1057家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占总数的59%,形成极大震慑。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开展固体废物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各省(区、市)关停取缔不合法的废塑料等再生利用企业8800余家。2017年上半年“量价齐升”不利局面全面扭转,实现限制类固体废物全年进口量同比下降11.8%。

  迅即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祁连山通报精神,联合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等6部门迅即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地已调查处理2.08万多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对1100多人进行追责问责。开展自然保护区定期遥感监测,累计督促地方查实处理问题2.56万多个,其中1.79万多个已完成整改。

  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联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会同财政部安排30亿元用于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奖励。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与2013年相比,长江经济带9省2市I—III类水体比例提高9.1%、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6.2%。

  (二)深化和落实环保改革措施。

  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江苏、山东、湖北、青海、上海、福建、江西、天津、陕西等9省(市)实施方案新增备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赤水河、南四湖、东平湖、九龙江、赣江等流域机构试点有序展开。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发布15个行业技术规范,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了固定污染源监管从管一般情形到管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企业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要求从针对企业细化到每个具体排污口、从以浓度为主向浓度和总量并重转变,推动了企业自行监测体系建设和达标排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河北、安徽等省大力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我部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活动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事权上收,全面实施“采测”分离,实现监测数据全国互联共享。加强东北、西北、西南、华南等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四川成为西部第一个环境监测能力达标省份,内蒙古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

  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划定方案已获国务院审批。

  推进环评改革。开展连云港等4个城市“三线一单”试点,印发《“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实行全国环评审批“四级联网”信息报送。

  此外,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2项部本级审批和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的事项,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后取消,取消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推动排污费改税和排污交易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进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制定发布20项配套政策措施。截至2017年11月底,36个重点城市排查确认的黑臭水体中,74.3%完成整治任务。截至2017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97.7%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全国219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占总数的93%;完成2.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得到全面清理。

  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发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技术规范和指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展开。联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已搬迁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检查,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106个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江苏、河南、湖南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5926家。

  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启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440余个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国务院批准新建1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463个。开展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评估。北京市延庆县等46个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浙江省安吉县等13个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福建、江西、贵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广东积极推进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云南、广西、四川、山东、福建、吉林等6省(区)开展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西藏着力实施退牧还草、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宣贯实施核安全法,经国务院批复发布实施核安全“十三五”规划,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构建东北边境地区核污染监测预警综合防控体系。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等省大力配合下,圆满完成第六次朝核试验应急。联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开展“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完成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完成铀矿冶企业汛期环境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环境执法重拳出击。持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实现所有区、县均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的目标。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比新环保法实施前的2014年增长265%,其中山东、河北、广东罚没款数额均超过10亿元。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成钢铁等8个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检查企业1.2万余家次。全国278家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厂679个监控点全部完成“装、树、联”。全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率达85%以上,18个省(区、市)的全部2028个执法机构与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联网。江苏、天津滨海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试点,重庆率先启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试点。我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0余起。12369全国联网举报平台共接报处理群众举报近61.9万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实行按月例行新闻发布制度。针对环保督查影响经济发展等舆情热点,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对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保护、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等,策划组织伴随式采访报道。全国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规模达497亿元,同比增加2.1%。与河北省签订《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组建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并更名为督察局,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修订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联合证监会强化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发布160项国家环保标准,印发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6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部党组坚持第一时间传达中央重要会议、讲话、文件和批示精神,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制定环境保护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加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三会一课”规范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创新“一图一故事”宣传,营造学先进、当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制定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对4家直属单位开展巡视。与驻部纪检组联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按月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制定《环境保护部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坚决果断进行组织审查。给予4人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0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7人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

  总的来看,2017年环保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为过去五年环保工作成就增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历任部领导班子接续奋斗的结果,是全国环保系统狠抓落实的结果。这里,我代表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代表、老领导们,以及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总结过去五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有以下体会: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着强大的真理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英明决策,为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实践动力和根本保障。二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生态文明建设逐渐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全面支撑。三是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深化改革、规划计划、环评审批、监测预警、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形成了多手段统筹运用的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有力提高了环境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严格执法督察问责,在持续深化中央环保督察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形成了以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模式为代表,以量化刚性问责为保障,符合我国国情的污染防治攻坚新策略和打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五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主动、有力有效,为推进工作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六是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身许国,面对异常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坚守科学精神、协作精神、牺牲精神,履职尽责、迎难而上、不舍昼夜、全力拼搏,大力推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考虑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污染防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只能打好,没有退路,必须背水一战。

  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短板,仍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需要我们继续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一是环境污染依然严重。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29%。部分区域流域水污染仍然较重,各地黑臭水体整治进展不均衡、污水收集能力存在明显短板。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凸显,污染地块再利用环境风险较大,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二是环境压力居高不下。我国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不合理,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仍占60%,公路货运比例持续增长,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彻底脱钩,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世界前列。生态空间遭受持续挤压,部分地区生态质量和服务功能持续退化的局面仍未扭转。三是环境治理基础仍很薄弱。一些地方,特别是县区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包括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在内,对绿色发展认识不高、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环保守法意识不强,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但自觉主动参与的行动意愿仍不够。

  同时,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现在到了有条件不破坏、有能力修复的阶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难得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力亲为,走到哪里,就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和叮嘱讲到哪里,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和政治保障。二是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造了很好条件。三是我国进入后工业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更加重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而不再追求发展的速度,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为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四是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年的不断发展与积累,为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好的、更充裕的物质、技术和人才基础。五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了强大动力。

  未来三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是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同时,也要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打几场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的歼灭战。具体而言,要努力实现三大目标、突出三大领域、强化三大基础。

  (一)实现三大目标,确保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到2020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大幅提升。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步考虑是,到2020年,全国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全国地表水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红线占比控制在25%左右,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稳中有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显著增强综合管理、执法督察、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专业素质和保障支撑水平。

  (二)突出三大领域,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确定具体战役,集中优势兵力,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打,确保3年取得更大成效。从地域看,要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从主要措施看,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狠抓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

  坚决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明确无证排污和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改正时限,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以居民家用散煤和中小型燃煤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煤改气。加大散煤治理财政补贴和价格支持力度。加大高排放、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继续推进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提高铁路货运和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对高排放车辆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船舶,鼓励新能源运输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

  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推进区域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在采暖季节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的错峰生产,切实减轻秋冬季污染负荷。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启动标准,压实应急减排清单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力争使重污染过程缩时削峰。

  同时,要开展道路、建筑工地、企业料场、露天矿山等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对秸秆禁烧监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是着力开展清水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落实《水十条》,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确保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日常管理,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规项目和违法行为。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加强江河湖库和近岸海域水生态保护。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将河湖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依法落实管控措施。在重要排污口下游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加强陆海统筹,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实现“十三五”期间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开展纳污坑塘专项排查和整治;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疏堵结合,以堵促疏,促进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重点河湖加快淘汰投饵投肥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全面实施《土十条》,以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农用地以及拟开发为居住和商业等公共设施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地区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耕地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快建设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准入管理。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尽早实现固体废物基本零进口,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相关机构规范化运营水平,实施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

  (三)强化三大基础,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成功。

  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标本兼治,联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效推进。

  一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二是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在推动减排的同时,要努力为生态环境扩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生物遗传资源立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

  三是构建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将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推进,不断提高督察效能。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逐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稳定增加环保投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开展大气、水和土壤等重大环境问题成因与治理科技攻关。加快人才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强国际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

  四、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此,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持续推进散煤和机动车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争取再完成一批用户煤改气、煤改电。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减少公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和尿素行为。

  抓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全面排查整治。印发臭氧(O3)污染防治有关指导性文件。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稳步推进成渝、东北、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其他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着力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指导相关重点区域和城市群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实施清单化管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二)加快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任务,对水环境问题突出和《水十条》落实滞后地区开展专项督导。国控水质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达到68.4%以上;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7.3%以下;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继续下降。

  突出黑臭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配合住建部门推动36个重点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整治,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清理整治工作。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治理。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督促相关地方依法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加大“老三湖”(太湖、滇池、巢湖)、“新三湖”(丹江口、洱海、白洋淀)等重点湖泊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及点源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落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奖励政策,协调推动密云水库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推进入海河流和重点河口海湾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明确实施氮磷总量控制的行业及重点流域控制单元,严格控制氮磷新增排放。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督导2.5万个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太湖流域苏、锡、常三市落实开放水域投饵养殖淘汰任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倒逼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三)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土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底前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建成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基本管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完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相关标准规范。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管控。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配合推进农用地分类试点相关工作。

  加强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各地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制定化学品环境管理战略,推动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措施。推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四)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所有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试运行。优先将生态保护红线比例高的县域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完成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与评估。新建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积极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启动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

  (五)依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始终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制修订《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标准。协调推进国家核安全相关政策落实,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国内外涉核风险防范、朝核环境风险应对等机制。开展核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推进各项规划重点任务落实。严格依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强化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管控和化解,保持核电厂安全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加强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东北边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技术研发基地建设,重点保障试验台架等能力建设项目落地。持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程序制度。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估和交流培训。加强国际合作,推广核电安全监管体系,支持核电走出去。

  (六)强化环境执法督察。

  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领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化建设。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基本实现地市督察全覆盖。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7大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基层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人员着装,提高执法机构硬件装备水平。推动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应用,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现场执法检查数据联网。

  (七)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切实保障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采测”分离机制有效实施,并加快自动站建设,实行第三方运维、全国数据联网。加快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完善“2+26”城市大气颗粒物化学组分分析网和光化学监测网。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完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推进环境统计改革,保障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发布汽车制造等12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完成石化等6个行业许可证核发。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排放一个行业的思路,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对无证和不按证排污企业实施严厉处罚。

  落实好各项改革方案。全面推开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设置京津冀大气机构试点,提出推进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做好第二批、第三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强化进口废物监管,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发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互认互用”评价结果机制。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披露环境信息。推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编制。

  (八)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开展区域国土空间环境评价,率先在长江经济带以地市为单元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出台《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散乱污”企业整治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强化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完成钢铁、炼焦等重点行业环保标准评估,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开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改革,倡导企业实行绿色采购,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发展壮大环境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布公民环保行为准则,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组织开发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动员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九)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测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制修订工作。

  落实资金能力保障。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强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配合财政部实行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与预算执行、项目绩效“双挂钩”机制。组织开展迈向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与实施研究,探索建立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

  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全面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继续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全社会环保相关各行各业科技创新。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体系。继续推进环境与健康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热点环境问题的环境与健康调查研究,完成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政府部门联动协调,全面落实普查办公条件和经费等有关要求。上半年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明确普查调查对象和调查技术方案;下半年开展入户调查、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质量评估,形成普查数据库,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年底完成普查入户调查。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探索创新组织形式,开展好“六五”环境日宣传。优化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形成全系统新闻发布合力。进一步推动深度报道和伴随式采访,组织实施“建设美丽中国”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稳步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以垃圾焚烧发电、PX、涉核项目和涉“散乱污”企业整治区域为重点,大力提升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能力。制定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强化预防和应急准备,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化解信访问题。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国合会高端咨询平台作用,开展政策研究、能力建设和对外宣传推介。加强国际交流与履约能力建设,推进南南环保合作。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依法做好境外环保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监督管理与服务。

  (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筑牢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的思想根基。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活动方式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巡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

  驻部纪检组紧紧围绕环保部门中心工作,在从严治部、从严管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支持他们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最后,我再强调三点。一是筹备召开好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将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要抓紧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按程序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汇报,确保大会圆满胜利召开。

  二是全力做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部门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积极向前推进。

  三是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各地要认真落实两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构建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行政干预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我们将与质检总局签署落实《意见》的战略协议,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一系列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开展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对涉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地区、监测机构、企业和个人,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通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

  最新环保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是在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阶段,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的情况下,也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主题和主线,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总结“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分析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十一五”时期,国家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重要变化。国家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经全国人大批准,组建了环境保护部,为更好地发挥环保在服务民生、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功能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环保的法律支撑更加有力。出台了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等经济政策,以及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生态补偿等举措,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更加显现。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环境保护投入和能力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环保的财政资金支持,带动全社会环保投入2.1万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中央安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完成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初步建成了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过去环保系统一些基层单位“废气靠闻、污水靠看、噪声靠听”,现在已经有了很大改观。环境执法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了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加强了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

  三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大力推动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变”(见附注),促进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工作逐步加强。在结构调整中,严把节能环保关,采取综合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全国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占总容量的比重由47%提高到71%,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比重由21%增加到52%。严格项目环评,实行必要的区域限批,国家层面拒批的“两高一资”建设项目总投资达3万多亿元。加强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了贡献。

  四是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控,着力解决突出污染问题,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解决了2.15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6600多个村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五年中,主要污染物减排预定任务超额完成,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77%,火电脱硫比例从14%提高到86%,七大水系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提高幅度超过14个百分点,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期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十一五”时期是全社会环保意识明显提升的五年,是投入和整治力度最大的五年,是环保领域不断拓展的五年。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的辛劳和智慧。刚才,大会表彰了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多年来辛勤工作的环保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矛盾和问题。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间逐步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当前,一些地区污染排放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突发环境事件高发。今年以来,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幅度只有1.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反而上升7.2%。总的来看,环境保护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继续破解难题,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都表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经济转型的要求日益迫切,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保护环境是关系当前与长远、国计与民生、和-谐与稳定的大事,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加强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资源与环境已经成为发展的最大瓶颈制约。目前,我国石油消费量已超过4亿吨,其中2亿多吨依靠进口。预计今年煤炭消费量可能达到35亿吨,大致相当于其他国家煤炭消耗的总和;煤炭是我国的优势能源资源,但从前年开始已经呈现净进口的局面。当前成品油、煤炭等市场趋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供应的难度。再按照这种拼资源、拼消耗的模式发展下去,资源就难以支撑,经济难以持续。资源消耗大的结果是环境污染,环境问题的背后是资源的过度消耗。现在一些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严重退化,需要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才有可能恢复。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已成为我国国情的基本特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改变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增长模式,推动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强环境保护,既是转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转方式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对资源环境来讲,可以破解瓶颈制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结构调整来讲,有利于产业优化和技术升级,再造新优势;对发展空间来讲,能够扩大市场需求,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总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否见到实效,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发展的资源代价是否降低、环境质量是否改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生态环保力度有多大,一个明显的标志是节能环保产业是否发展壮大起来。

  第二,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环境作为发展的基本要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先进、可持久的生产力,是一种稀缺资源。自然环境好就意味着投资创业环境有更大优势,有利于聚集优秀人才,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发展现代产业特别是科技产业和服务业,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随着时代的进步,生态文明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一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也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弯路,付出了沉痛代价。正如国外学者所指出的,“没有环境保护的繁荣是推迟执行的灾难”;不保护环境,经济就会陷入“增长的极限”;通过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经济则会有“无限的增长”。加强生态环保不是放弃对发展的追求,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和-谐。我们既要走工业化道路,又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基,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进程。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5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阶段,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更多期盼和要求。身体健康是事业的本钱,是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基矗对群众来说,没有健康,生活水平和质量就无从谈起。对国家来说,没有健康,人力资源的优势就难以发挥。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载体是环境,环境状况与人的健康状况息息相关,优良的环境越来越成为城乡居民的普遍追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切实抓好环境保护。还要看到,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而现在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还不少,农村仍有8000多万人饮水不安全,一些大城市灰霾天数接近全年的30%-50%,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我们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生态环境。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就必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

  第四,加强环境保护是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必然要求。环境问题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等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体,当前世界各国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经济、技术、军事等领域延伸到环境领域。在世界经济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一些西方国家对进口产品提出了“碳关税”、“碳足迹”的要求,绿色壁垒逐渐成为维护本国利益的手段。欧盟准备在明年对境内经停航班征收碳排放费,澳大利亚今年也通过了对碳排放征税的法案,就是例证。这种趋势可能还会发展和蔓延。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对外依存度高。如果我们不加强应对和适应,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对外贸易就可能受阻,国际发展空间就可能受到挤压。现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博弈的新焦点。我国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排放量已居世界前列,发达国家要求我减排的压力不断加大。我们应当抓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契机,变挑战为机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世界科技和产业调整变革中,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新平台,这本质上也是发展空间的争夺。从增强综合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承担国际责任考虑,都需要我们切实做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工作。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都对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环境保护是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的汇聚点。我们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代价孝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三、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创新转型、节约环保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课题。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发展的主题主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总的基调是稳中求进,“稳”主要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调整经济结构。落实“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具体到环境保护领域,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之所以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又跨入经济社会结构加速变动、各种矛盾和风险明显增多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环境已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我们面临的一大考验。另一方面,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足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部分群众生活还不富裕,按照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确定的新的贫困标准,还有1.28亿人尚未脱贫。必须牢牢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要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发展必须转型,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环保,实现科学发展。转型也是发展,是一种有促有控、调优调强的发展,通过推进环保,可以培育新的增长领域、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调整经济结构上求突破,在改进消费模式上促变革。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必须把稳增长与促转型有机结合起来,兼顾当前和长远,在转型中巩固当前增长势头、实现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与节约环保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发展进入转型的轨道,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对经济转型的倒逼作用,把节约环保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

  一是要把优化产业结构与推进节能减排结合起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既可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又是从源头上节能减排的治本之策。“十一五”期间,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各地做了艰苦努力,但在后期压力仍然很大,一些地方搞拉闸限电,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干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新的五年节能减排任务,这是在“十一五”既有基础上确定的,还增加了两项污染减排指标,潜力缩小了,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还得从治本上想办法,在结构调整上下真功夫。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继续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后产能。需要强调的是,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具有市场需求广、就业容量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等优势,能耗强度平均只有工业的1/5,污染排放更低,要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二是要把企业增效与节约环保结合起来。就我国工业企业来讲,不少企业在生产方面的技术装备并不逊色,有的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意识相对淡雹环保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目前我国重化工行业单位能耗明显高于世界先进水平,一些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甚至是发达国家的10倍。通过改造既能降耗减污、又能增加效益,提高竞争力,潜力巨大。“十二五”期间,要把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重点推进重化工行业的技术改造。请认真研究,做好规划,分批组织实施。对现有重污染企业,要深入开展环保核查,促使企业做好节能环保改造。对新建企业特别是重化工企业,也要强化节能环保的硬约束。国际上跨国公司新建重化工企业时,环保及相关投入占建设资金的比重一般达到15%-35%,而我国只有少数企业能够达到10%。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使新建企业增加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环境风险防范技术。

  三是要把扩大内需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结合起来。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也是我们的最大优势。在当前世界经济变数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必须更加重视扩大内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扩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现在我们大规模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这种投入可以对技术、装备、服务等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规模可观的新兴产业,从而带来更大的回报和效益。“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累计超过7万亿元,增加值约2万亿元,已接近全社会环保投入。“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累计将达到十几万亿元,增加值将超过环保投入,显示出新创产出大于治理投入的良好前景。要完善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和服务,包括技术装备、专业管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等产业,以提高节能环保效率,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要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和环保产业发展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等重点环保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能力。同时,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

  四是要把生产力空间布局与生态环保要求结合起来。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都有很大差异,推动发展、转型和环保必须优化经济的空间布局。目前一些发达地区资源靠长距离输入,环境严重透支,必须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优化发展中强筋壮骨、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现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这符合经济梯度推进的规律和全国发展的需要。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同时必须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中西部地区既应抓住机遇发展经济,用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又应坚持高起点发展,绝不能降低环境门槛,要切实防止污染转移。还要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国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责。

  四、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保护环境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水清天蓝地干净,环保成效的关键在于环境质量的改善。要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需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办法措施,加快解决一批积重难返的环境问题,为科学发展固本强基,为人民幸福增添保障。

  第一,要坚持努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大水、空气等污染治理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处理好预防与治理、新账与旧账的关系。我们既要通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努力不欠新账,又要加快治理历史遗留的存量污染问题,尽量多还旧账。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分,全面取缔所有排污口,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流域污染防治要在继续突出重点的同时,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大江大河大湖和有关海域,并实行分区控制,优先防控重点单元。通过财税优惠、项目倾斜等措施,鼓励一些地方率先摘掉流域水污染严重的帽子,让其休养生息。江河湖泊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巨大,甚至不可逆转,要优先保护水质良好和生态脆弱的湖泊和河流。“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资金投入100亿元“以奖促保”,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和引导社会投资。现在一些地区中小河流和沟渠有水皆污,地方政府要更加重视这些水系的治理。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十二五”期末全国城市要平均达到85%以上,东部发达地区城市要超过90%。

  人们生活须臾离不开空气。“十二五”期间,防治大气污染要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并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明显减少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现象。前段时间,一些大城市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细颗粒物(PM2.5)是形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因素。处理好这个问题,一是要抓紧修订和发布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参考世界卫生组织为发展中国家推荐的标准,增加PM2.5等监测指标,改进空气质量评价方法;二是要根据各地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空气质量要求分期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可通过联防联控率先实施;三是要适时提高标准限值,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应当看到,把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是经济结构、消费模式的一大转折。PM2.5人为来源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燃煤烟尘、建筑扬尘以及冶金水泥等工业粉尘。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步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等等,这将带来一些深刻变化。国家将从产业发展、财税政策、节能减排等方面支持各地“关旧上新”,调整、改造、关停一批落后企业,新上一批环境友好的产业。

  第二,要坚持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唇齿相依,农村环境保护不好,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显示,农业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占排放总量的44%、57%和67%。这反映出城乡环保还不平衡,农村环保仍是一块短板。“十二五”期间,要大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施药和合理养殖种植,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把好土壤这一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重点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综合整治,每年抓出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治理成果。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金属污染事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要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有效减少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一是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在人口聚居区和饮水、食品安全保障区坚决禁止新上项目。二是提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三是对重点防控区域采取工程措施集中治理,加快解决铬渣、尾矿库等历史遗留问题。

  第三,要坚持预防为先、及时应对,着力消除污染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是经济粗放型增长的结果,是环境问题日积月累的破坏性释放,一旦发生,后果十分严重。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设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充实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一旦发生事件就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害降到最小程度。要合理调整化工企业空间布局,严格化学品生产管理,堵塞运输安全漏洞,切实防范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核安全问题。一桩大的核事故,不仅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甚至会毁掉整个核事业。今年3月发生的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对我们是一个警示。我们一定要慎之又慎,丝毫不能放松警惕,坚持安全至上,组织力量对我国核电进行全方位评估和论证,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要切实加强放射源管理,避免发生公共事件、祸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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