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
2014年xx月xx日,全国人大会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今年12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全国、省、宜昌市先后集中组织了学习培训。今天,市政府召开新安法宣贯会,就是要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新安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努力学法、知法、用法,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水平。省安监局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王高峰同志在百忙之中到会指导,并将亲自给我们作新安法专题辅导报告,我代表市政府对王高峰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领会贯彻实施新安法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根本大法,它的修订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是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体现。新安法充分体现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责任落实、重典治乱等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安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安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法治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
当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是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举全社会之力,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的一系列活动,做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全覆盖、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贯彻新安法的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分层次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新安法的专题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新安法,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新安法的主要内容,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安全监管权威,维护群众安全权益;企业要认真组织全员学习,精读原文,逐条领会,切实把新安法的各项规定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使企业职工知悉安全生产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立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新安法宣贯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要从监管执法着手,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重点在安全生产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大力实施新安法,就要强化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法治能力。一是要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二是要坚守新安法的硬标准、硬约束。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安法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三是要依法严管、重拳打非。依法严管就是对企业最大的爱护。各部门要加强执法、突击检查和暗访暗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确保打到要害、见到实效。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严格处罚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严厉追责,让事故单位和责任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王高峰同志长期从事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工作,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很深的研究和造诣,多年致力于法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研究,既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近年来,多次受邀作辅导报告,深受欢迎。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讲,深刻领会新安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要求,确保新安法在我市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