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安危,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这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滨保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0**年10月7日下午,滨保高速公路天津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及伤亡学生为河北籍。事故发生后,张庆黎书记、张庆伟代省长迅即作出批示,要求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全力抓好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张庆伟代省长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刻不容缓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尚义“8.28”、大名“9.13”、冀州“9.26”等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滨保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4日、8月29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河北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这集中暴露出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年7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000余万辆(7座以上149.5万辆),驾驶人1100余万人。其中,客运车辆29998辆,经营业户4920户,驾驶人40922人。机动车迅猛增长的同时,低安全性能机动车比例偏高;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比例偏大;群众出行越来越多的同时,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状况仍然存在。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足够重视,没有真正摆上重要位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漠视,就是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毫无意义,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超常规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促使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而又严地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保道路安全就是保发展、保稳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有这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坚决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监管,严把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确保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监管,督促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事故相关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监管。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特点,要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准驾资格,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公安机关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城市(县城)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
(三)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各地要借鉴唐山丰南经验,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统一管理、专车专用,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进一步搞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省交通运输厅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尽快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统筹谋划推进本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员、乡村干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将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交通安全责任人,由市县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将管理向乡、村两级延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工作责任追究体系,对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缺位或推诿扯皮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要严肃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对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客运企业,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营运资格;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究道路经营、养护部门责任。对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四)深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每个月省和各市都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对全国每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都要进行深入剖析和广泛宣传,汲取教训、警示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学生、客运驾驶人、农用车驾驶人、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重,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志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这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张庆黎书记、张庆伟代省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滨保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昨天下午,滨保高速公路天津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虽然事故地在天津,但肇事车辆及伤亡学生为河北籍。事故发生后,张庆黎书记、张庆伟代省长迅即作出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全力抓好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张庆伟代省长还亲自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尹亚力秘书长通报了“10.7”滨保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作了发言。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张家口尚义“8.28”、邯郸大名“9.13”、衡水冀州“9.26”等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0月7日滨保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3日、8月28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道路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河北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把事故预防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000余万辆(其中7座以上车辆149.5万辆),驾驶人超过1100余万人;客运车辆29998辆,客运经营业户4920户,客运驾驶员40922人。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汽车时代,同时也进入人口、车辆的大流动时代。但在机动车大量增加的同时,低安全性能的机动车所占比例偏高;在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所占比例偏大;在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同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仍然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省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了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对政府的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严重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是毫无意义的,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庆黎书记、庆伟代省长的要求,迅速动员起来,以超乎寻常的工作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下决心保持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树立保道路安全就是保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把警力摆到路面上,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把考试关。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监管,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质监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管,坚决制止不安全车辆的生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依法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行政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负起监管安全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发生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特点,必须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准驾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要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省将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已经部署开展了“奋战100天”行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出成效。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对我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要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岗位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以城市和县城区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为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组织所有客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培训,并制定具体方案。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
(三)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组织对全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校车的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学生的车辆要依法取缔查处,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同时,各地要借鉴唐山丰南经验,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统一管理、专车专用,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各市、县政府要将拉运学生的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对县、乡政府的考核内容。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省交通运输厅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谋划本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乡村两级干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将行政村的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并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必要的经费补贴,将管理向乡、村两级有效延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级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工作责任追究体系,对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缺位或推诿扯皮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部门一把手的相关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企业,要严肃追究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对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客运企业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营运资格;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道路经营、养护部门的责任。对各类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每个月省和各市都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对全国发生的每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都要进行深入剖析和广泛宣传,从中汲取教训,警示社会。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学生、客运驾驶人、拖拉机驾驶人、农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重,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志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庆黎书记、庆伟代省长的要求,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我国部分省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动员各级各部门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5月31日黑龙江中储粮一粮库发生火灾,4.7万吨粮食过火;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一禽业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致120人死亡;6月7日厦门BRT公交被纵火造成47人死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连发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6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马凯出席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的重要批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部署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市政府又相继召开视频会议,就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张杰辉副省长、王大虎市长分别代表省政府和市政府就精心组织开展好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产生事故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导全面落实安全产生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全市安全产生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相继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大力度、大声势、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1至6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7起,死亡86人,伤196人,直接经济损失4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6.54%、10.42%、26.87%和43.9%。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交通事故预防基础仍然十分脆弱,事故高位运行,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偶发的局面没有改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全市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机制还不够完善,城镇交通路网改造、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还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全社会文明交通氛围尚未形成,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二是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交通需求急剧增长。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27万辆,机动车驾驶人135万人,并且仍以每年10%和15%的比例高速递增,从而导致交通供需矛盾不断加剧。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公安、交通、安监、城管、质监等职能部门之间尚未真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责任体系尚未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作用发挥不够。
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焦书记、大虎市长多次就安全生产,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做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年内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事不超过2起。1月30日,河间已经发生了1起死亡3人以上事故,再有一起就将触及事故预防红线。因此,无论采取任何措施也要坚决杜绝再发大事故,这是不许逾越的底线。对此,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深入细致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决定自6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大检查”行动。这次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注重长效”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以强化路面整治为主战场,以严格源头管控为突破口,迅速形成严查、严处、严治的强大态势,坚决遏制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围绕以上总体要求,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查。一是要加大公路日常养护,把预防性养护作为稳定路况的主要措施,及时处置路面裂缝、网裂、翻浆等病害,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二是要做好公路桥梁的维修维护工作。我市普通干线桥梁共有472座,农村公路桥梁1357座(5.6万延米)。桥梁安全相对公路来讲,更为重要,一旦出问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投入最先进的设备、最得力的技术力量,对我市作业主的高速公路所有运营桥梁、国省干线桥梁、农村公路重要县乡道路桥梁开展桥梁运行情况检测,摸清每座桥梁的具体状况,该限行的限行、该限载的限载,该维修的维修,该拆除的拆除。各县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危桥改造进度,消除隐患,确保我市桥梁的安全通行。三是要完善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提高公路设施标准化水平。对大型平交道口要实施渠化交通,按照国家新规范标准,完善更新大型交通标志,施划标线,部分路段实施震动标线。四是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细致排查、治理公路事故隐患点,要完善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所有中小学校的人行横道线和交通标志,在高填方路段和急弯路段要设置清晰的线形诱导标志。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立即对全市所有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挂靠经营车辆开展一次彻底清理,开展安全评价。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进行处理。公安部门要严格登记和检验,及时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产品《公告》的车辆,及时通报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二是交通部门要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严格督促落实道路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及时由交通部门责成有关单位完善和修复,并对由此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严肃倒查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货运输隐患整治。我市客货运输涉及人数多,监管难度大,是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全力推进。一要对客货运营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资质、营运班线等情况,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不漏一线地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不具备安全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要坚决禁止其从事营运。要重点加强对危货车辆特别是高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二要进一步完善各等级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车辆例检和行包“三品”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及“两表一单”制度;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按规定配备行包安监设备,并保证正常有效使用。三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县级客运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四是教育部门要把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安全管理范畴和教育系统综合考评,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要严格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驾驶人资格申请,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五是沧运集团等客运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完善硬件设施、操作规范,在营运客车上,实行行车安全告知制度,要重点强化对挂靠客货运输车辆的管理。
此外,借今天会议机会,我再强调一下公交车安全问题。6月7日下午福建省厦门市一公交车发生火灾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目前已定性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在火灾中死亡。虽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但也给我们的公交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在此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市公交公司一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上路暗查、巡查工作,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对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和营运线路、站点的安全排查,进一步强化全体司乘人员防“三品”上车意识,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三品”上车。二要加强对车厢遗留物的检查,教育驾驶员每圈到站后对车厢遗留物进行检查,以防万一。同时提醒乘客如发现车厢有可疑物品第一时间告知驾驶员。三是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对一线驾驶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高温、雨雾等特殊天气情况下或客流高峰期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并做好车辆安全机件检查保养工作,对营运车辆在线路开关、天燃气瓶罐和刹车制动系统等方面的故障、隐患,要彻底排查修复,严禁故障车辆上路营运,严防车辆自燃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控。一是各县市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等5部(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运输企业为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沧运集团等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卫星定位装置使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点位装置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全程在线,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二是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执勤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执法设备投放到客运、旅游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校车通行密集的路段,加强对车辆的路面管控。要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强化省、市际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站职能,对7座以上客运、旅游车辆、危化运输车辆、重型货运车辆严格做到“六个必查”(即: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花纹必查),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三是要加强对卧铺客车的监管措施,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坚决推行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四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以渣土车、工程车、水泥罐车为重点,区别不同违法的不同时段、不同点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货车闯红灯、闯禁行、无牌无证、无年检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城管、交通等部门要采取固定点位检查与流动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市区施工工地及周边建材料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货车交通违法。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共同深入建设工地、建材市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并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在这里我在提醒一下大家,端午节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和节日期间的交通特点,超前谋划节日交通安保工作,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五)进一步强化公路施工工地管理。今年我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较多,相对较分散。要以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契机,对所有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施工驻地的安全设置是否规范;不断交道路施工警示、安全设施是否安放到位;特种作业机械在使用前是否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临时用电安全情况以及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施工驻地防火情况;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六)进一步强化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监管。海事部门一是要建立恶劣天气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将气象预警信息传达部署到辖区施工单位和各船舶,做好强降雨、防台风、防风暴潮的预防工作。二是要协调部署各搜救成员单位做好应急演练和部署,时刻做好搜救工作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要健全“黄骅港狭长航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共建黄骅港安全畅通文明航区建设,整合优化辖区资源,解决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尤其是解决好施工船舶和港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营造安全与生产的和谐氛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安危,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交通安全责任和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情况信息通报机制和事故预防协商机制,随时掌握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态势,科学分析预测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二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县市政府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车辆单位的检查指导,把监管目标、安全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住建、城管、海事、质检、财政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逐个环节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析和责任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追究驾驶员等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县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宣传手段,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交通安全常识,宣讲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曝光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让广大交通运输人员受到教育、有所震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客车安全防范设施使用方法,向乘客全方位普及安全常识,引导广大旅客自觉抵制携带危险品乘车行为,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同志们,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凝合力,严监管,出重拳,动实招,求实效,继续保持我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沧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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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安全会议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