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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经营协议范文6篇通用

邓茵分享

加盟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经营方式在中国快速发展,既促进了商品流通,又增加了就业岗位。签订加盟经营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盟经营协议范文6篇通用,欢迎参考阅读。

加盟经营协议

加盟经营协议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发展、开拓市场、创造双赢的愿望,在诚信、责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磋商,就御足堂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

甲方同意将位在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17号西园大酒店北二楼开设的西园御足堂(建筑面积1130㎡,精品全装修,中央空调,彩色电视机,浴足床等设备设施全部齐备)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让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二、管理期限

本协议自20_年九月二十八日起至20_年九月二十七日止,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期叁年。期满后在双方都有继续以该种方式延续的前提下,再商续约。

三、管理定义

1.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议的目前最为先进的浴足经营管理、服务模式,将西园御足堂的经营目标责任交予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提供场地及设备设施,乙方提供管理及技术)。西园御足堂的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定义为酒店员工对酒店经营项目的经营目标实行单独管理的制度。

2.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西园御足堂经营浴足保健所需的相关证照,保证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下列费用列支和利润分成比例及顺序:

(1). 甲方在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期内优惠提取房租每月叁万元。

(2). 计发浴足工薪酬及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按附件二执行)。

(3). 缴纳营业税金。

(4). 列支低值易耗品费用及维修费等经营费用。

(5). 支付员工生活福利费。

(6). 水电费用按表记收。

(7).经营利润分配,在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甲方占80%,乙方占20%。

四、人员配置

1. 正式合同工:乙方贰人出任西园御足堂浴足经理(酒店主管级)。甲方派会计壹名、领班贰人、收银员贰名、接待肆名、保洁员贰名、厨师壹名。以上12人作为西园御足堂正式在编合同工,享受酒店员工待遇。

2. 浴足工:浴足工按劳计酬,其人员配置,由浴足经理根据经营管理模式确定编制,经部门核定后到岗。浴足工的初次健康检查应在到岗前完成,保证足够的上岗率。

五、责任确定

甲乙双方仅限于内部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关系,不承担与西园御足堂无关的债权债务责任。本协议书开始执行时,由甲方将本标的物全部物品、设备设施清点给乙方,由浴足经理负责签收。若合同终止,由浴足经理签退给甲方。若有缺失,按值赔偿。

六、财务(采购)制度

西园御足堂的财务(采购)管理制度,完全纳入甲方的财务(采购)管理体系,执行甲方现行的资金收支(采购报销)制度。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任何部门和个

人不得越权介入,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支营业款项。

七、生活标准

由于行业特殊性与劳动强度,甲方确认为西园御足堂浴足工开列每人每天不低于七元钱生活费,按照午、晚每餐3元,夜宵1元的标准执行。甲方为浴足工提供员工宿舍,保证每人一个床位,每人每月计收水、电及住宿费50元,两项费用在西园御足堂营业费用中列支。

八、交通费用

西园御足堂增加浴足工时,由双方共同招收学员。若外地技师来广汉上岗,甲方同意将该员从外地至广汉的交通费用,在西园御足堂费用中列支。凡由外地前往西园御足堂的报销了出发地——广汉交通费的技师,必须在西园御足堂工作期满180天,若提前离、辞职,将从薪酬中扣发报销的交通费。

九、服务指导

西园御足堂的经营管理模式,按照乙方提议的服务流程执行,也必须逐步与甲方的五星级酒店服务品质接轨,服从甲方的星级服务指导。为了与甲方形象匹配,西园御足堂的浴足工,年龄应在30岁以下,身高相貌择优选用。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违约发生,在由违约方按照约定明确的赔偿条款赔偿守约方后而不足以弥补全额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其他相应损失。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也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以每月营业收入壹拾陆万元人民币为基本目标任务:

1. 当每月营业收入未完成基本目标任务时,乙方只领取固定工资,不参与分红;

2. 当每月营业收入完成基本目标任务后,乙方领取工资的同时,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第2款第(7)点分红。乙方二人之分成比列与甲方无关。

3. 本协议书之有效附件:附件一,《西园御足堂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二,《西园御足堂薪酬执行标准》。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可以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经营协议篇2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_______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商标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20_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  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经营协议篇3

甲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 _____代理“_____”,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 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商标和侵犯“_____”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 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_____ 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 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 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 %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经营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发展酒店客户加入华夏客栈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管理费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董事总经理: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加盟经营协议篇5

甲方: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_____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雅舍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__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滞纳金;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顺德雅舍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经营协议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FILA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__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

二、乙方必须为合法经营单位,并于本协议书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产、制造、进口及代理之__服饰及运动用品系列。

四、乙方经营地区为 批发、零售。

五、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市面销售。如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实现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乙方必须提供不低于40平米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产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装修陈列,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属下所有销售__产品的零售点均需向甲方申请进行经营资

格认证,未经认证的零售点不得经营__产品。

九、甲方同意以统一零售价之 %供货给乙方,个别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货价供货(供应价以甲方出货单价格为准),结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运费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别声明外)均以购销方式结算,乙方首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壹十伍万元。每次进货必须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根据所收到乙方货款情况发货给乙方。

十一、乙方需确认一家货运公司为指定收发货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书,以示该运货公司收到货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货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发货品,必须根据甲方验货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a) 甲方在发货时于商品包装箱外贴上甲方封条及货物重量贴纸。 b) 乙方在接到运输部门转交的货物时,应面对承运单位检查原包装封口封条是否完整。如发现有破损,应当场开箱,检验箱内货物数量与箱面标示内容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短少则请马上向承运单位索赔。

c) 在开箱前必须过磅,检查与原箱标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请将原箱货物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d) 如重量相符,则可开箱清点箱内总数是否与箱面标示的总数相同,然后根据书仓单位内容按色按码验收。

十三、如验收发现短少,请将原箱的编号、重量、所装货品、数量、颜色、尺码及短少货品之颜色、尺码、数量等内容详列于验货单,并经二人以上签名验收并加盖乙方验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应尽快核

查并作出处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货品出现因生产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但乙方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货申请。

a) 乙方将需退给甲方的货品名详细列于退货申请表并注明退货原因交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交运输发运退回。

b) 乙方退货,必须填写退货装箱单(箱号、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并传真予甲方备查收货;第二联放于本次退货的一号箱内随货同行;第三联贴于箱外侧。

十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货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货,且通知运输公司将货品返回给乙方,有关一切费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甲方每月给乙方寄发月结单,乙方必须于次月20日前在月结单上加盖财务章,以此确认月结单上所列的货品已收到,并将原件寄给甲方,确保双方往来账务准确。

十七:乙方须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属下零售点的__产品上月的销售记录。

十八、每季度的订货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需于订货合同确认后十五日内将相当于所订购货品金额30%的定金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九、甲方将根据乙方每年之实际回款额计提2%给乙方发放陈列货架及宣传资料等宣传推广用品(此经费不能用作货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类物料价值超出此额,乙方必须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才予发给。

二十、双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终总结,乙方必须于翌年1月25日前结清本年度所有应付货款。乙方必须执行此项条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终返利之优惠。

二十一、年终返利优惠条件(必须首先执行第二十条,否则不能享受此条件)

1、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回款达万,享受返利 %(扣减翌年应付货款)

2、上述返利只能用于抵扣乙方应付货款,不能以现金支付,在累加乙方每年度的回款总额时,甲方的折扣返利不予计算在内。

二十二、如任何一方未能落实及遵守上述协议,均被视作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双方之合作关系,并追讨应得之赔偿。

二十三、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应于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账目之清理工作。

二十四、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原零售内的所有__标识清除,并限于六个月内将剩余的__库存产品清理完毕,不得再行销售。

二十五、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在协议期内的协议执行情况作为次年续签协议时,拟定协议条件的参考。

二十六、本协议如遇争议发生诉讼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双方同意以中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代表:

电话:___

日期:

签约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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