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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经验

巧萍分享

  作为律师,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我就是一名来自群众的普通律师”。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律师工作经验的范文,欢迎阅读!

  律师工作经验篇一

  在一次交流会上,有位律师同行给法学院的学生出了这么一道题:有一个公司因客户拖欠其十万元的货款,经多次催要就是不还,就打电话向律师咨询。问题假如你是一名执业律师,面对这样的咨询,该如何处理?

  就这么简单的问题,结果近百名法学院的学生没有一个敢正面回答,大部分人想到的就是:一发律师函,二向法院起诉。这个的答案,如果是法学院的考试答题,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是针对一名执业律师来说,这样回答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面对任何的咨询,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把咨询者变成自己的客户,把咨询者的问题变成自己的业务或案件。因而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告诉别人怎么处理,而是怎么让客户来与自己面对面地交流,通过交流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签下代理合同和委托书,并收到相应的律师费。既然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咨询者带着交易资料来律师事务所面对面地交流,那么方法就是多种多样的,律师与律师之间个人魅力上的差异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

  从上面这个简单的问题就不难看出,律师不仅仅专业人士,而且还是商人,律师的专业能力要通过高超的商人技巧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现在地大学中,法学院和商学院是分开的,商学院必须要学法学院的课程,但法学院就未必去学商学院的课程了。现在律师的商业意识很薄弱,做了律师也不把自己当商人,由于不善于推销自己,再高的学识和才华充其量也就是巷子深处的酒。

  律师属于知识分子的范畴,中国知识分子历来重学轻用、重理轻行、重己轻人、重文轻商,这些知识分子的酸臭味在法学院老师不遗余力的言传身教下得以不断的发扬光大,使得现在有些法学院的学生到了社会上后,望着茫茫人海,不知所措,满腹经纶无处可泄。

  作为一名律师,知识、学问、技能、经验也都不是你从娘胎里带来的,执业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知识,自己和别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技能、技巧贩卖给需要它的人,说白了就是拿别人好的东西拿来贩卖,就足可以成名成家了。

  律师等于商人加专家,先用商人的大脑找到目标客户,用商人的大脑谈成业务,签订成业务签成单,只有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才有可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业务技能,否则再高深的学问和精湛的技能充其量也只是茶壶里的水饺——倒不出来。

  现在年轻律师感觉执业难,无非就难在两方面,一缺经验,二缺人脉。经验靠积累、人脉靠培养。就经验而言,律师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程序、格式、内容,一切的工作都是有顺序的,其次每一阶段的工作也都相对固定的格式,所谓的格式

  就是结构层次非常明确,最后才是填充内容。律师两大基本功就是说和写,至于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说到什么分寸,写到什么程度,这完全靠练,就像烧饭做菜一样,咸淡、火候只有多练几次才能掌握。在人际关系的培养上,最大的瓶颈是心理障碍,自我设限和对自我价值的定位过低。假如把一位刚刚从事律师工作年轻人与亿万资产的企业家,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可能就会不知所措,甚至会惊慌失措。

  年轻律师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平常心,面对各种各样的场合,各种各样的人都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做到不亢不卑、坦然自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值得律师去大惊小怪的,大凡世界上所有的怪人和怪事,在律师经办的案件中都会出现。 综合以上的内容,做律师首先是要接到业务,其次是接到什么样的业务,再者能接到什么样人的业务,最后是选择为什么样的人服务。一名律师只有具备了选择当事人的能力的时候,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接受你的服务,做律师所有的学问大概都在这其中了。

  做律师应该具备的几项能力

  一、有工作经验、阅历,这样肯定有一定人脉,比刚出校门的案源方面肯定强。如果刚出学校门,最好是在社会上磨砺一段时间再想做大律师好律师吧。`

  二、通情达理,这样容易被受众接受;律师要心思细密,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

  三、交际能力,个性长袖善舞八面玲珑未必是个好律师,但是有着超强的交际能力无疑会为你带来更多渠道去接触到给你带来案子的人。

  四、写作能力,要求文字组织能力强,出稿快,文章说理性强。因为律师要求应变能力强,同时写作方面也要跟的上才行,律师在法庭上的基本功能就是说服法官,所以要求文字的说理性要强。

  五、演讲能力,在法庭上要能得势得分最好,不能得分的时候一定要得势,所谓得势得分,我的概念里就是:势是得当事人的,分是得法官或者仲裁员的。而得势最重要的是看庭审表现,演讲能力出色的会更能渲染气氛,引起旁听群众跟当事人的好评的。

  六、唯美追求,精益求精,法律文书、出庭发言要争取做到没有一句废话,不说一句错话!

  要做好律师要注意这几个方面能力的培养:

  一、思辩的方法:要看出别人看不出来的问题,想别人想不出来的方法,找别人找不出来的道理,多角度思考问题,要是做不到这点怎么脱颖而出?平日读书最好是多读大家之作,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无谓的争吵和聊天嘻嘻哈哈上。

  二、专业的选择:在做实习律师期间最好掌握一、两门绝活。举例:专利、房产、金融。可以根据你的兴趣爱好,更应该根据你的客户层次。想超越别人,必须有超越别人的本事,要舍得下一番工夫,除了常识性、理论性、基础性的东西外,要肯钻艰涩的专业书!!成不成才在自己,不行一定是决心不够。 其实要做成功律师真的很简单:

  战略上:一、眼界要开阔,一定多跟高层次的人交往,他们不仅可能给你带来高端客户,更有可能提升你人生的品位。(找配偶也一样,一定选最有潜力的绩优股或成长股)多参加各种研讨班、学术会从现在起你就该学着抓大放小,记住:律师要想作大作强最终要做高端客户的高端业务,起初的低端客户的低断业务只是为了练手,高端客户的低端业务也要做,为了将来做高端业务打基础。

  二、努力要执着。要记得:失败得越惨烈,成就得越辉煌!千万不要被一时的失意打倒,律师行业的规律就是这样一开始难得很,做顺了就好了。即使做顺了,也不是每月都保证有钱挣的,心态一定要特佳才行,永远自信!

  三、律师工作独立性很强,要特别自制特别有斗志才行。你开始可以跟着别人,以后可要带人的呦。要没这个志气可不行。说起来特强的律师,不光是律师助理佩服,律师同行也佩服的紧呢,法官检察官也尊敬!其实法官从骨子里面是看不起卑躬屈膝,只会送礼请客的律师的,正如律师看不起一点业务不懂的法官一样;

  四、目标明确后,有规划有过程。别和任何人比,心静如水!!人和人的情况不一样,机遇也不一样,永远和自己的计划相比。你要记住:积累得越深,成就得越辉煌!!!学习、发展潜在客户就是积累的内容!别急着挣钱,等积累到一定阶段,想不挣钱都难。

  战术上:实习期间

  一、努力尽快建立自己的工作风格,多学习资深律师的谈话风格形成自己的接待当事人和解答法律咨询的方法。要多思考和研究如何树立自己的专业形象;

  二、多研究法律文书尤其是诉状的写作,一个没有庭审经验的律师想作好非诉讼的业务相当于痴心妄想。

  三、业务上精益求精: (一) 对一个案子要作到把握好所有的1、证据2、法律、法规、政策;3、所有的案例。说到这补充点:最好订购一套《民商审判指导与参考》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出的。 不打无把握的仗,建立自己的数据库、文件夹,一点一点积累,这是业务作好的唯一选择;

  (二)感动当事人:就是在费用上和工作中要尽量多给当事人行方便,替他考虑;

  (三)挑战极限、超越自我:对每一件案子都把知识、能力、水平发挥到极限!!

  四、没有事情的时候,学着找正经事情做。养成思考和动笔的习惯,律师不一定要能说,而是会说,有时无声胜有声!年轻的你很有正义感的,有时侯可能会多说,其实不一定会起到最佳效果,这个在实践中慢慢品吧,不是一两句说清楚的。还是慢慢来吧。

  律师工作经验篇二

  我在这次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 “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 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客观事实的事情。

  三、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对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依照法律和事实,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当事人说假话、作伪证,教唆其串供,无疑是不顾事实的违法行为。李庄走上犯罪道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引以为戒。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就会如英国作家拜伦所说:“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那么,律师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用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做谋生的手段,势必导致“一切向钱看”,成为“拜金主义者”,甚至堕落到不顾一切地捞黑心钱,最终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社会所淘汰,甚至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师界仍有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其行为抹黑了律师形象,玷污了律师的职业。但决不是90%的律师都“出买灵魂和肉体”。 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李庄的犯罪只是个案,应与整个律师队伍区别开来。我从事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的所见所闻,律师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现个别律师、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奇怪,但那只是个别,不是主流。律师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担任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个律师明目张胆地去给执法人员行贿,那他是不想做律师了;如果哪个执法人员迫使律师给他行贿,那他也是不想当执法人员了。我相信,对于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来说,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因为,他们一旦丢掉了这个职业,必将遗憾终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该懂得自己有责任维护这个职业的形象,决不能为了“做律师”而放弃了做人。而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与不作为。否则,也落得与李庄同样的可悲下场。

  最后,我扪心自问,过去虽无“肉体可出卖的”,但也从未有“出卖灵魂”的想法。为证明自己是否说了假话,恳请广大民众和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及全体法律从业者对我进行检举揭发。我坚信,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举止,大家心里是有一杆称的。

  律师工作经验篇三

  改革开放及依法治国作为上层建筑实施以来,我国律师行业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但挑战和机遇并存,我国律师行业队伍建设也存在一些快速发展中带来的新问题。比如,对于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大国,律师被社会的接受程度还不够普遍,人们的法治意识亟待提高;个别领导干部本位主义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努力;行政权对立法权、司法权的干预太大,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受到影响;司法领域存在权利寻租、钱权交易现象,极个别律师道德滑坡等现象。

  不可否认的是,律师制度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律师的从业活动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制度是由国家法律确立的,体现的是现代司法制度和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律师制度和国家司法制度的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司法公正。其次,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在帮助公民、法人正确行使法律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权利观念、法制观念。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但其终极价值在于追求权利观念的实现。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和促进了法律的实施,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充分体现并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对于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法律现代化发达的土壤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后,律师的执业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国家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的过程,有助于减少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律师独立于国家司法机关的体系之外,律师执业的权利更多体现的是私法上的权利,这种私法权利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来实现,因此,保证律师执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就能够对对国家司法权进行相应的监督。

  此外,律师在完善国家法治,促进国家立法的权威性、科学性、统一性、可操作性方面也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律师是法律的最忠实的实践者,对于法律本身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有发言权,对法律的社会体验也最深,因此律师是国家法治完善的重要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开始了法制化的进程。律师职业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政治、法律、社会生活中,特别在私权利与国家各公权力的相互制衡中,是私权利一方不可缺少的民间代表,没有律师的参与,私权利一方将更弱小,更难以制衡强大的国家公权力,这正表明律师在法治国家享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民主的法治社会里,法律是人民的公意,是公民“自由、权利、权力”的三维一体,公民既要行使权力又要限制权力异化,在他们参与政治不懂的时候就需要委托自己喜欢或信任的代理律师,并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去参与政治。

  律师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同样具有历史赋予其的特殊地位。无论是《律师法》赋予律师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使命的法律地位,亦或是社会经济赋予其与法律地位相适应,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经济地位,还是律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民主法治的先行者,是独立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使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职业人,律师在处理社会法律中的地位和影响已深入人心的社会地位。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法治的进步、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提高。

  作为律师,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我就是一名来自群众的普通律师”。对于通过法学教育走上律师之路的我们来说,眼下的艰辛、律师道路上的挫折不能成为我们退缩的理由,我们须保持“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与中国法治进程共同成长,并立志在此过程中做一名为民伸张正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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