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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家庭教育案例故事

世芳分享

  家庭教育成功与否,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功家庭教育案例故事,一起来看看吧!

  成功家庭教育案例故事一

  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在对孩子细心观察的过程中发现,音乐是儿童生来喜欢的。小孩出生不久,就能“欣赏”音乐了,他会听母亲哼着催眠曲而恬静地入睡。再大一些,更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听到节奏欢快的音乐,他会手舞足蹈;在吵闹中,听到抒情的乐曲,他也会渐渐安静下来。两三岁时,能用手脚随着音乐做节奏动作。等到进了幼儿园的时候,他对于音乐的需求范围来得更大,听见人家唱歌,看见他人奏乐,甚至黄鸟儿在枝头吱喳吱喳地鸣叫,微风把叶儿吹得哗啦哗啦地响,他都会留意倾听。这一切乐的律动和歌的抑扬的曲调都会吸引他。他常常不由自主地摹仿,不时地叫着唱着,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到了小学,更知道怎样利用他那天赋的歌喉和节奏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音乐活动了。平日里无论是游戏、走路或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

  陈鹤琴因此得出结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儿童的本能,音乐在儿童生活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为此,他有意识地用音乐来丰富孩子的生活,其中,最让孩子们感到其乐无比的是晚饭后的家庭音乐会。

  陈家居住在上海寓所时,每天晚饭之后的一段时间,往往是一家人最热闹、最快乐的时光。这时候,七个孩子和爸爸妈妈聚在一间屋子里。妈妈和大女儿秀霞弹琴,大家一起唱歌。唱中国歌曲,也唱外国民歌。一首唱罢一首又起,歌声琴声,汇成了一种和谐欢快的气氛。有时候,孩子们要求爸爸表演。陈鹤琴就弹起那把从美国带回来的曼陀铃,唱超在英国曾同黑人一起弹唱过的民歌。孩子们或托腮静听,或轻轻哼唱。陈鹤琴的嗓子并不算太好,但他激情饱满,唱得非常投入,具有感染力。陈鹤琴说:“家庭中有了歌声,如有了生气一般,试想一个家庭,吃完晚饭后,父母子女团聚一室,同唱同歌,这是何等有趣的事情!一日之间,有了这种团聚,不但于精神上发生无穷的快乐,感情上也可更加融洽,所以家庭中不可没有乐歌。”

  总之,小孩子应有音乐的环境。今天,许多家长都非常重视对孩子进行音乐教育,认识到音乐在陶冶情操、开启智力、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然而,压抑限制孩子对音乐的欲望和需要,以及不顾幼儿身心特点、揠苗助长、扼杀兴趣的做法也还是屡见不鲜的。愿陈鹤琴的儿童音乐教育思想能够带给我们思考和启迪。愿更多的家长能顺应和发展儿童的天性,让音乐伴随儿童健康成长。

  成功家庭教育案例故事二

  郑州某大酒店与来就餐的顾客发生了冲突,

  其原因是由于酒店大厅摆放了供用餐客人观赏的一些美丽的小盆花,一个3、4岁的小男孩非要搬走其中的一盆,酒店值班人员一再耐心劝说也无效,小男孩搬起花盆就走。值班人员只好无奈地找其父母制止,但其父母则采取了默认和纵容的态度,值班人员只好跟随小孩到饭店外进行制止。但此举惹恼了小孩父母,他们为满足孩子的愿望,希望给点钱了事,不过,值班人员不敢擅自作主,拉住想抱走盆花的小男孩。这下激怒了小孩的父母,其母在大庭广众之下口出秽言谩骂值班人员,并宣称“真想狠狠”打一顿值班人员,并且还大讲其教子的“道理”,小孩的父亲则更甚,几次卷袖欲狂殴值班人员(幸被围观人员阻止)。最后,在酒店负责人出面道歉、值班人员一再赔罪的结局中收场。临了,小孩母亲还极力鼓励小孩的做法,而那小男孩面对镜头,还面无表情、几乎是理直气壮地、高傲地说:“我最棒!”他的父母马上就当场附和他:“你就是最棒的!”——看来其父母一定是无数次使用这种“时髦”鼓励方式形成的结果。

  看完这段新闻,我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我不敢保证这类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众所周知的马加爵以及用硫酸泼黑熊等大学生一类人,但也不敢保证他们的将来一定会成长为既充满创新的活力又有谦虚、谨慎、与人为善的人际关系。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最强有力的,不知道那对父母是否想到:妈妈的粗暴口语、父亲挥舞的双臂与拳头会何等“强化”其自小就目空一切的孩子的思维方式。也许将来的他一定会用更加强有力的拳头向社会证明自己是“最棒的”。时下,这是一种“时髦”的子女教育方式广为流行,在各地各种场合人们会经常看到这种似曾相识的场面。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无论国内的政治生活、学术界理论研讨还是社会生活当中人们从国外引进了很多思想模式,并推而广之,但其中有很多理论是生吞活剥或生拉硬套。本文仅仅说到理

  论之一“个性的解放”,即要特别注意“培养孩子的个性”几乎在年轻父母中达成共识,成为很多年轻父母“食‘洋’不化”的金科玉律。现在很多年轻的父母,口里经常说的是如何“培养孩子的个性”云云。至于到底要培养孩子什么样的“个性”则不甚了了。甚至以为孩子的“刁蛮”与“任性”就是他的“个性”。我认为,这实在是对现代中国人最大的文化误导。其实,人之初的动物性本能成分过多,这些动物性的本能是不适应人类社会的,必须在人的儿童阶段逐步克服。“你最棒”这一用语,最早就是一些在美国生活过的人介绍回来的据说是美国人教育子女的用语,并且立即在大陆的年轻父母中蔓延开来——这无疑是所有“望子成龙”的父母们对孩子未来的期望。不能不顾客观事实地鼓励孩子一种自以为是的观点;其实,任何人都不可能是“最棒的”,给孩子灌输了一种自以为是的自大狂式的观点,使其很难在社会上找到真正的自我。对孩子的鼓励应该采取“正确的原则”并要适度,即使孩子是对的,也要选择适当的词汇来评价他的行为,使其既感到鼓励,又不容易产生妄自尊大的情绪。一种信心的树立,如果是以虚假的“吹捧”为前提;一旦当他知道自己不是“最棒时”,情绪将会一落千丈。这种“最好”的教育方法,不但在中国行不通,就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也必将行不通,看看美国等频发的“校园枪击案”就会知道其危害。建议,年轻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不要用极端的鼓励用语“你最棒”、“你最好”等等,而采用恰当的鼓励用语“你能行”、“你能办到”之类的话语为好,这样会给孩子一个余地:即使他完不成某个任务,也不至于伤自尊。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孩子,即所谓的“80后”、“90后”。这两代孩子的成长经历颇为耐人寻味:此前报道过的“马家爵事件”以及相类似的案例、多起,“乖乖仔”手刃父母的案例、多起“反叛”子女的案例,都曾使其亲人“伤透了心”、

  使社会广大人士扼腕。但是,如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那些“叛逆”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其父母应负什么社会责任,是不是值得人们深入思考?

  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些受自己子女“伤害”的父母,在人们寄予同情之时,能否反躬自问、找找自己在孩子早期教育上的严重失误? 有句古语说得好:“娇(惯)子如杀子”,现在也有其现实意义。父母在早期教育上的过分纵容和“娇惯”,是导致成年以后孩子“不孝”、“不容于社会”、甚至残害父母的主要原因。而“不分青红皂白”地纵容孩子的“个性”,则是一种“理性”的娇惯

  成功家庭教育案例故事三

  美国家长教育孩子的案例

  法律没有规定教师对学生享有惩戒权,但是并不妨碍教师对惩戒权的研究。我们都知道,在美国,家长不准体罚孩子,如果家长体罚孩子有可能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刮痧》这部电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并非所有的家长都不打孩子。我们来看一个“体面地接受肉刑”的故事:美国《芝加哥快报》的编辑总监道格拉斯先生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委托,来中国做教育援助自愿者,他说了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他与妻子芭芭拉在女儿琼妮4岁时离婚了,孩子由他抚养。他和女儿多次探讨什么是人的最宝贵的品质。琼妮5岁时,一天她把幼稚园里的拼图游戏板偷偷带回家。道格拉斯发现孩子撒谎后,就让她把玩具送回到幼稚园,并当面向老师道歉。回家后,让她选择惩罚内容:一是一个星期内不能吃冰淇凌;二是取消周日下午在中央公园的滑草游戏和野餐;三是在屁股上狠揍两巴掌。最后,女儿决定接受第三种惩罚。 于是,道格拉斯给前妻芭芭拉打电话,请她回来当肉刑的“监刑官”。说到“监刑官”,道格拉斯说那是他与琼妮一起看电影《勇敢的心》,当华莱士走上行刑架时,行刑宫在一旁高喊:“请这位绅士体面地接受肉刑。”道格拉斯

  提醒女儿注意这个细节并且进行了探讨——因为过错我愿意接受惩罚,但任何人不能剥夺我的尊严,我有权选择至少一位目击者证实惩罚的过程是否伤害到了我的尊严。这次小琼妮因为撒谎而挨了两巴掌会不会伤害到她的尊严,必须有“监刑官”证实。

  此事过后一个星期,道格拉斯因为工作一直忙到凌晨3点。早晨8点闹钟响时,他没起来,过了半个小时,女儿穿戴整齐地来到他的床前,说再不起床就赶不上幼稚园的班车了。结果,他们迟到了。园长微笑地问琼妮为什么迟到。道格拉斯找了个借口。琼妮却大叫是爸爸贪睡。道格拉斯很尴尬,向园长作了解释后又对女儿道歉。女儿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是你因为撒谎也必须接受惩罚。你现在有两个惩罚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取消本周末与辛蒂小姐的约会(辛蒂小姐是道格拉斯刚认识的女友);二是接受肉刑。”道格拉斯说,芭芭拉出差去了,没人当“监刑官”。这时,幼稚园园长出面了,说她愿意出任本次肉刑的“监刑官”。最后,道格拉斯向他的女儿——一个年仅5岁的美国女公民撅起了屁股…… 这个故事给了我们当教师的什么样的启示?我觉得,首先教师和学生之间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正如道格拉斯最后表达的观点,他和女儿之间的关系是两个美国公民间的关系,他不能因为是父亲,因为有学识,有社会地位就对女儿——一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大呼小叫不尊重。实际上,家长、教师和学生作为公民在位址上是平等的,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都是一样的。教师不能因为自己是教师,就可以在学生面前摆尊严,当然也不能因为学生是受教育者、被管理对象,就对他们大声训斥,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其次,家长、教师对学生的批评管教甚至惩戒,都是针对学生的行为,而不是学生的尊严。教育者也会犯错、犯法。

  犯错、犯法就得接受惩罚甚至法律制裁。家长、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是行为,同样学生受教育、被管理也是行为。有些家长、教师的批评、管教甚至惩戒学生,目的就是要触及学生的自尊心。而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不服,倒不是认为老师说得不对,而是觉得老师的批评让他难堪、没面子、下不了台,他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伤害。如果教师批评学生,像道格拉斯先生惩罚他的女儿那样只对行为不对人,那么我们的学生也许会像小琼妮那样,口服心服地接受批评。再次,家长、教师要研究对学生的批评、管教方法,让学生选择愿意接受的方式。我们不妨学学道格拉斯先生,先和学生就某些原则达成共识,然后要求大家都得遵守。一旦违反了原则,不管是谁都得接受惩罚,至于惩罚的方式,不妨多出几种,让学生自己选择。当然任何一种方式都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总之,透过这则“体面地接受肉刑”的故事,我觉得我首先是一名公民,遵纪守法的公民,其次才是一名教师,为人师表的教师。学生首先也是公民,也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其次才是学生,需要完成学业的学生,要求自己的学生把教师当成和他一样的公民来尊重,尊重教师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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