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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新农村讲座上的讲话范文5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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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有两个主要任务,既是社会秩序整治动员大会,又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动员大会。刚才,王红兵主席已就开展社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下面,我根据乡党政联席会议的安排,就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年是市政府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三年发展纲要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极为关键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乡个行政村将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为此,乡党委、政府出台并印发了《××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年村民自治工作的目标、标准、措施和步骤,很具体,很有操作性,希望各村、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从大环境看,充分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地位,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以人为本,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的权利,引导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计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从我乡的实际情况看,计生工作开展难度越来越大了,难就难在群众的生育愿望与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难在我们既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因此,必须通过工作机制的创新来实现工作的突破,那就是依靠村级切实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变群众被动的计划生育为自觉自愿的行为。特别是村级规模扩大了,人口增多了,一个村专干要管二、三千人,甚至是四、五千人,管理难以到位,必须依靠支村两委,健全工作网络,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正因为如此,乡党委、政府对村民自治工作十分重视。在年后召开的全乡经济工作会议和人大会议上,党委、政府就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今年的四大重点工作之一,明确了提出了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要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抓落实领导责任制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相结合二是抓优质服务与执法到位相结合三是抓日常基础工作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因此,各村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真正重视并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二是保障措施要到位。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要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专题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乡党委、政府将把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纳入到村级的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认真的考核评估其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每村派驻两名乡干部,集中三个月的时间,专抓这项工作再次,要保障经费投入,把村民自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财政按人均一元的标准拨付到村,同时,各村也要积极筹措经费,切实解决好村、组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报酬。

  三是工作程序要到位。从三月份的启动到九月份的验收,有半年的时间,在这半年里,健全网络、宣传发动、制定章程、签订协议、日常管理、优质服务以及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等多个工作环节都要按部就班地进行,每个环节相应的程序也必须到堂,尤其要重视并加强经常性的工作。今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提出来的“五上门”和“十到户”的工作要求,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内容具体化,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好,各村也要按照《××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工作。

  四是目标实现要到位。在我乡个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要把大山、山斗、观阁、老桂个村建设成为村民自治先进村,把黄岗冲村建设成为村民自治示范村。希望各村结合本村的实际,强化保障措施,如质如量地完成好各自的目标任务。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最终目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毫不动摇。

  二、强化举措,持续开展春季集中整治活动

  目前,从掌握的情况看,我乡的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⒈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相当一部分村不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靠造假蒙混过关。一方面,计外出生瞒报、漏报现象非常突出另一方面,查环孕检到位率、措施落实及时率等方面的数据存在大量水分。

  ⒉流动人口管理滞后。流动人口管理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抓好了流动人口管理,就有效控制了计划外出生。但大部分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村、组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流动人口办证、孕检、合同率低,同时,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不规范,报告单、手册等应由村级填写的资料基本上都由乡计育办包办完成,流动人口管理合同流于形式,而且存在大量的无效合同和假合同。

  ⒊计外隐患明显增多。孕前管理跟不上是导致计外隐患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应上环人数增多。二是出生一个男孩且年龄在岁左右的已婚妇女取环、取皮埋改用药具人数增多。三是孕妇或计划外生育的对象没有纳入台帐管理,再生育孕妇及时上报率不高。

  ⒋阵地设施不够规范。大部分村的宣传、服务阵地基本上只有人口学校,有阵地的村也大多数达不到要求,宣传、教育、服务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相当一部分村级阵地的宣传窗栏无内容,各类培训活动没有开展,甚至连一些要求到户的宣传资料也没有下发。宣传教育的氛围不浓,既是计生工作措施、工作力度的弱化,也容易使群众产生计划生育放松了的认识。

  ⒌法律责任没有到位。在追究违法生育者法律责任的过程中,没有执行能力的无从处罚,有执行能力拒不缴纳的难以处罚,只能依靠市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也因精力有限难以全部落实到位。法律责任追究没有到位,既助长了群众超生不要紧、计划生育放松了的认识,更刺激了一些群众的生育愿望,形成了计外出生的恶性循环。

  由此可见,在我乡计生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中,最突出的仍然是基础工作不牢的问题,只要基础抓牢了,统计质量提高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实现新突破的目标才会有保证。而以强有力的手段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仍然是夯实基础行之有效的主要途径。因此,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春季集中活动。为了确保活动的效果,提点要求:

  ⒈高度统一思想。本次集中活动由乡计育办统一制订工作方案,集中机关干部,乡党政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评先和工作奖金的发放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支持配合此次集中整治活动。

  ⒉迅速澄清底子。会后,各村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摸排核实情况,通过对孕检、流动人口办证、节育措施落实等情况的了解,列出应排查的计划外隐患、应处罚的计划外出生、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清单,将这些工作任务分解给各个集中活动小组,分别予以落实。

  ⒊突出工作重点。本次集中活动的工作内容仍然是五项常规性的基础工作,即查环孕检、隐患排查、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办证和法律责任到位。流动人口办证和查环孕检是进行孕前管理、发现工作隐患的手段,因此,在澄清底子后,工作重点应该放在三个方面:一是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要落实一孩以上环为主,二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措施二是可能计划外怀孕和已经计划外怀孕的对象,要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逐个落实,这次隐患排查做到位了,年度内计划外出生的漏洞就堵住了三是已违法生育的,必须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营造“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浓厚氛围,起到处罚一例教育一批的作用。

  ⒋坚持常抓不懈。本次集中活动时间必须服从任务,各项工作任务都完成好了,集中活动才能结束。我乡将把开展集中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每月集中力量抓几天。同时,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将宣传教育贯穿于集中活动的全过程,完善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途径,突出宣传重点,通过进村入户、入脑入心的宣传,形成有利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核查,确保奖励扶助制度顺利实施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年起,浏阳市将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作为计生系列优惠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实施必将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塑造诚信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予以核查,确保奖励扶助制度顺利实施。

  ⒈加大宣传力度。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人口学校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向群众宣传奖励扶助制度的意义、范围和条件,省级配发的宣传资料一定要全部到村到户,资料不够的还要由各单位自制,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奖扶对象的条件。

  ⒉加大工作力度。要在已经上报对象名单的基础上,组织联村干部、计生协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分片分组重新进行一次走访核实。走访核查一定要过细,要以多人议查为主,找多名同村同组群众了解情况,要以询问群众为主,不能只听信对象本人的一面之词,所有拟上报的对象名单,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情况有差异的对象,一定要重点核查。

  ⒊强化责任意识。

  要把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每一个村都明确一名党政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联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漏、不错、不假,凡出现严重问题的,都要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计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今天的会议明确了当前必须抓好的三项重要工作,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以村民自治为载体,以集中活动为手段,以奖励扶助为引导,扎扎实实抓好后六个月的工作,确保我乡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乡镇街道范文】

  同志们:

  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市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新榆林的背景下进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基层执政能力是党执政能力的基础,做好选举换届工作,选好、选准“村官”,有利于密切党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增收。我市第五届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已满,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此次会议,全面安排布置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讨论,两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李涛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在榆阳区牛家梁镇抓了试点工作,培训干部,总结经验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刚才,达梅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榆阳区的负责同志作了试点经验介绍。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市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后面,李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已进入比较快速的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形势良好,随着农业税的减免,促进了农村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农民实现零负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初步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和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农村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村委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已成功组织实施了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当前我市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是一些乡镇干部思想在认识有差距,认为农民民主意识淡薄,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存在畏难、厌烦,抵触情绪;担心“好人选不上,选上的不是好人”,认为选举程序复杂不好操作,在选举中怕麻烦、图省事、走过场。二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决定权没有分给群众,内定候选有增无减,导致县区、乡镇和村民推举的候选人不一致而发生矛盾。三是因贫富分化出现不同的利益集团,往往容易在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安排等问题上产生矛盾,特别是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公共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征用补偿款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方面有集中体现,直接影响到换届选举。四是城郊结合部村民资格的认定比较困难;因外出务工人员多,换届选举组织工作难度较大;村民、居民身份在转换过程中,受既得利益影响,调处矛盾较多。五是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过程中,一些村民不能正确行使选举权,有的甚至出现贿选、破坏选举的行为;一些乡镇、村组干部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熟悉、不习惯、不理解,不能坚持依法行政,造成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事件;在部分地方,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换届选举,农村黑恶势力左右村中事务,强奸民意,破坏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六是受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有的村由于存在不良债务,村民意见很大,直接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村由于村务长期不公开,几次换届选举都不很顺利,村民情绪对立,经常上访闹事,形成不稳定因素。这些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好事,也是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一件实事。实践证明,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有利于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农村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建设一个好的村组领导班子,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因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从做好“三农”工作、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 分认识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首先,充分认识到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增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把人民群众认为能为他们当家作主的“能人”,“领头羊”选进两委班子,这是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最基本、最直接的实践活动,也是他们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广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这当中,民主选举是第一位的,是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项最广泛、最基本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村级“两委会”班子是最基层的组织,村级组织的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否稳固。通过村委会换届选举,我们就是要把那些群众公认的优秀代表选进村委会班子,这对于加强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但归根到底都要由基层组织去贯彻、去落实。多年的实践证明,哪个地方村级组织建设得好,哪个地方的经济就发展得快,社会就稳定。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展农村经济、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加强村级事务管理,所有这些都对村级基层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村民也希望通过直接选举,将政治上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懂经济、会管理的能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只有这样,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才有组织上的保证。

  第三,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还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村民自治的有序开展,全市农村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必须看到,由于缺乏制度的有效约束,村级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村干部作风不民主、个人说了算,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发展思路不清,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证明,只有真正依法办事,群众完全能够选好自己的当家人,选出来的干部也能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只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也完全能协调好,农村工作不但没有增加阻力,而且增添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牢抓住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按照中央提出的村级组织“抓五强、创五好”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做到选好人、建设好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更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稳定压倒一切”。当前,我市农村整体形势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群体性上访有增无减,干群关系长期比较紧张等等。究其原因,我看主要是我们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引发群众不满。尤其是对一些土地处置、村务公开、村务管理等方面缺乏透明度,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感。这是引起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矛盾。通过依法实行民主选举,规范了村委会的用人机制,使干部的行为受到村民的约束和监督。村民的选举权和罢免权,时刻提醒着村干部,自己的权力是全体村民给的,促使他们只能用手中的权力为全体村民服务,不能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自觉树立公仆意识,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廉洁自律,有利于解决干部腐败问题,消除群众的不满心理,使干群关系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由于村民能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志、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会减少各种非理性行为的发生,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大量问题解决在基层,使农村稳定有了根本保障。

  【乡镇街道范文】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号文件)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陕办发号文件),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办发号)对本次换届选举提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各县区要认真地贯彻执行。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必须保障和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践证明,只有充分保障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选出来的干部才能充分体现民意,才能对农民负责、为农民服务,群众才会满意,集体经济才会得到发展,农民收入才会不断增加,农村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使他们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准则,正确认识和对待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支持和保障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在选举过程中,要做到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个人意愿,保障他们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实现他们在选人上的自主权,真正把能够代表群众利益的人选出来,作为他们的致富带头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选举中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以行政手段任命委派,更不允许违法操纵,暗箱操作。

  二是必须规范选举程序,坚持依法组织选举。依法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公平”的关键。近年来,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这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政策性强,必须依法进行,来不得半点马虎。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紧扣法律确定的原则,规范选举的程序,制定符合法规和切合各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工作意见、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特别要注意制定好各村的具体选举办法,使之切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更具操作性。这次会议后,各县区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对参与这项工作的干部,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干部进行认真的培训。

  三是必须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在选举工作进行过程中,要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包括指导小组的检查监督、群众的现场参与监督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视察监督。县区、乡镇要向每一个村都派出指导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指导组的同志要注意发现和帮助解决选举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对在推选村选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贿赂等违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揭露严肃处理。同时,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为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在把握好以上三个问题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下面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加强法制的关系。民主与法制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既要依法办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扬民主,最大限度的体现民意,又要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前提下扩大基层民主,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处理好农民行使民主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实行民主选举,就是要做到在法律程序下实现自由与纪律的统一、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统一。一方面要通过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农民自己选出的村委会,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使他们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三是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级各种组织中两个最重要的组织。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四是处理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因此,乡镇政府要努力做到,依法指导不干预,重点支持帮助村上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同时也要不断改进指导方法,协调处理好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二,县区、乡镇党委要负起直接责任。县区、乡镇党委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对待,抓紧抓好。各县区要通过下派干部驻村蹲点,把情况弄清楚,帮助搞好宣传发动、建章立制和依法选举等工作,指导工作要深入具体。比如,对候选人怎么确定,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怎么衔接,都要精心设计,依照法律把这些工作安排好。第三,提倡村级“两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提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两个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力争实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有利于消除矛盾,维护团结和稳定;有利于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推进村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有利于减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各地应按照“精减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在通过“两推一选”(即由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推荐、在党员大会上选举的办法)已经选举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基础上,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大力提倡、鼓励村党支部成员按规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委会成员选举,实现“两委会”干部交叉任职,特别是扩大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

  第四,积极宣传、引导妇女参选参政。从全市目前的情况看,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的比例非常低。因此,各县区在换届选举中,要加强对妇女参选参政的宣传引导,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按法律和程序办事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努力提高妇女的参选率和当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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