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日国旗下的讲话内容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以全国助残日为主题作国旗下讲话,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助残日的国旗下的讲话,仅供参考。
助残日国旗下的讲话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关爱残疾人从我做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定为全国助残日。今年的5月19日,是我国第二十三个助残日,是所有残疾人都期盼的幸福快乐的日子。
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有的残疾人可能永远都看不见花儿的笑容;永远都听不到鸟儿的歌声;甚至永远都没有“站起来”的权力。他们带着残缺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艰难地活着,忍受着常人无法体会的痛苦,经历着无数的磨难,但他们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去拼搏、去创造。有的在残奥会上获得了金牌,有的成为了音乐家、作家。如张海迪,她五岁时因患病,腰部以下瘫痪,她无法上学,就在家自学了中学课程,又自学了大学英语,还学了日语、德语等,翻译了16万字的外文著作。又如周婷婷,从一位哑女变成为了神童,被著名的哈弗大学录用。还有让我们感动的《千手观音》这个节目,表演者也全是聋哑人。比起这些残疾人,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能够唱歌、跳舞,还能在美丽的校园里读书、活动??
同学们,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只是在助残日那天,而是在今后的每一天,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理解残疾人,平等对待他们,给他们更多关爱和帮助,让他们与我们一起共享幸福和快乐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助残日国旗下的讲话篇二: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共享同一片蓝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年的5月20日,也就是昨天,是我国第二十二个助残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这是一个有善心良知的人不会忘记的日子,是社会所有残疾人都期盼的幸福快乐的日子。
据统计,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有的残疾儿童,他们一出生便处于一个无声的世界,有的至今无缘看到这阳光灿烂的春天,有的因家庭经济原因面临困境??他们同样是祖国的未来,同样充满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他们中间也不乏身残志坚、学有特长的人才。 同学们,你们还记得春节晚会上那动人的舞蹈——《千手观音》吗?看完这个精彩的节目,大家可能很难想象它是由聋哑女孩邰丽华领着20位聋哑演员排练出来的。在这个表演的背后,她们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付出了多少汗水与辛酸!她们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她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是不是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比起残疾人,我们有多么幸福!我们能够唱歌,能够欣赏音乐,还能在美丽的校园里读书、活动??当我们一次次沐浴在阳光的温暖之中;当花草一天天吐露着醉人的芬芳时,也许,你并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不一样。可是,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可能永远都看不见花儿的笑容;永远都听不到鸟儿的歌声;甚至永远都没有“站起来”的权力。他们带着残缺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艰难地活着,忍受着常人无法体会的痛苦,经历过无数的磨难,他们哪怕要取得一点点成绩,都要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但他们没有向命运低头,用自己的意志去搏击、去创造,不仅为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而且实现了自己壮丽的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 希望大家珍惜现有的条件,学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听好每一堂课,做好每一次作业,做好每一次值日。有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举手之劳,对他们来说却是一种奢望。给残疾人一个搀扶只需你付出一只手的力量,给他们一个公交车上的座位只需你付出多站一会儿的辛苦. 爱护他们的专用设施只需你付出绕一点弯路的时间。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最后,我向同学们提出倡议: 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只是在助残日那天,而是在今后的每一天。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理解残疾人,平等对待他们,给他们更多关爱和帮助,让他们与我们共享同一片蓝天。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助残日国旗下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朋友们:
今年5月16日是我国第_个法定“全国助残日”。在节日来临之际,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残疾人和他们的亲属,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从事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事业作出贡献的全体工作者,以及一直关心、支持我县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国助残日”既是我国6000万残疾人的盛大节日,也是促进残健交融,增进相互理解,唤起助残意识,形成和谐友爱风尚的社会行动。今天,“全国助残日”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员,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我县有2.8万残疾人,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我县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人道主义进一步弘扬;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残疾人自身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协调运作的残疾人事业工作新机制。尤其是残疾人康复、就学、就业、扶贫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社会环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加强,残疾人工作得到进一步的重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优惠扶持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尽管我县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不断提高,而残疾人作为最困难的特殊群体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中大部分处于社会最低收入阶层;部分残疾少年儿童由于贫困而失学;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岐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扶残助残活动得到有效开展。我县在去年实施助残工程以来,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采取了积极政策和有力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就读、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实行了多方面的资助和扶持,为他们解决了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关爱。但扶残助残是一项社会工程,单靠政府行为还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力量来关心帮助残疾人,我们要动员和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各类群体组织,助残志愿者等,积极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结对活动,帮助贫困残疾人办好事,切实为残疾人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形成个个关爱弱势群体,人人热心扶残助残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助残日期间,各镇(场)、各有关单位,可利用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助残日主题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意义,引导公众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还要采取切实行动,多形式、多层次地关心帮助残疾人,通过走访慰问残疾人等活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平时也要做好扶残助残工作,为残疾人送去更多的温暖。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同志曾经指出:“人权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全社会要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同时残疾人要热爱生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最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和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为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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