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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小邱分享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施了多年,这是根据我国的人口现状制定的人口战略政策。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阶,这其中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工作计划是密不可分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2021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降一升”目标任务,坚持以基层基础为主线,以“三按月”、“村居互查”和“两双”工作为抓手,以避孕节育、控制人口数量为重点,主攻流动人口这一难点,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为出发点,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基层群众自治化和工作法制化上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基层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年度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之间;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以上,一孩妇女上环、二孩及以上夫妇绝育及时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均达100 %;二女孩户结扎完成9例及以上;妇检率达100%;药具应用率和随访率均达100%;乡级投入避孕药具的经费达1.8万元以上,乡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人均达5元,全乡年度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10%、中央转移支付的20%用于奖励扶助;本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面达100%,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20万元以上并确保100%用于人口计生事业,其中,非诉案件占年度总案件数的30%;PIS系统录入出生统计数据准确率达100%;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5对以上,使用技术干预数达100%;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帮扶工作,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兑现率均达100%;推行“双诚信双承诺”的村达100%,实现“双诚信双承诺”示范的村达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达到年度目标;基层计生协会整建率达100%;政务办公及时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为水城县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基础。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把新机制建设摆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人口计生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施全省“十二五”人口计生机制建设规划,确保全乡在两年之内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决策、依法管理、群众自治、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投入保障、宣传教育、科学管理考核、队伍建设”等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要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战略地位来抓,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乡党委书记分管、政府主要领导协管、党政副职配合管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系,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推进机制,做到书记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亲自兑现责任追究,确保领导、认识、投入、责任、措施、检查、奖惩“七到位”。继续实行副科级干部包村、股室干部、驻村指导员和村干部包组、育龄妇女小组长包户的层层包保责任制,乡党委政府每月听取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副科级包村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指导工作;乡计生办要经常到村、组督促指导工作;乡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乡、村、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要认真落实“三会三查”(组级一月一次见面会、村级一月一次汇报会、乡级一月一次专题会;组自查、村普查、乡抽查)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相关考核办法,强化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切实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副科级人头上,让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二)围绕生育主线,全面推进全程服务管理

全程服务管理是有效预防政策外生育和遏制性比偏高的重要手段。坚持围绕生育这条主线,从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随访、落实避孕措施、术后回访,以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等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确定服务管理对象,开展全程服务管理。一是准确界定服务管理对象。二是全面推行“周上门、月随访、季保健”。三是跟踪随访到位。育龄妇女小组长周上门、驻村指导员、村级计生人口主任、计生协管员、月随访必须有登记,有对象签字和按手印。四是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全乡5个村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督查”。五是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强化乡、村责任,将服务管理对象的孕、产、术全过程责任和妇检、手术库存、手术落实率、及时率等明确到人,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在督查中指导,在指导中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创新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一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宣传教育经费占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并逐年递增。二要抓好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三要及时组建乡人口计生文艺宣传队,并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人员到位。四要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让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切实掌握现行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奖励扶助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着力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要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两非”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对涉嫌溺婴、弃婴或“两非”案件的,派出所、卫计办、卫计院等部门要在24小时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调查处理。各村要切实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强力推行住院(陪护)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85%以上。对于“两非”案件,要采取有奖举报、有奖办案、逆向排查等方式,切实深入村、组、户逐人核查、梳理线索,通过内查外调,查清查实案件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分类作出处理,对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按照党政纪和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二要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信息通报专项督查制度。扎实开展以清理出生人口漏报、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或出现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的村,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找清根源。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要做好对B超设备、终止妊娠药品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发生。三要强力推进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务必大力查找 “两非”案源,切实配合和投入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坚持和强化“两手抓”(一手抓堵住新产生的失控人口,一手抓消化原有失控人口)。二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周边协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以房管人,以房找人和房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大办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合同管理的力度,着力清理流出人口,实施跟踪管理,督促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调整和充实计生工作队伍,配强专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六)着力基层协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乡、村基层协会组织机构、队伍、网络建设,不断拓展基层协会服务领域,确保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力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二要切实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把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乡人口计生综合考核。三要充分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五项职能,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协会典型示范工作,以“一创三建一帮带”活动和“五大幸福计生行动”为载体,解决参与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为广大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根本宗旨,申报人口利益关怀基金项目,积极发挥资金效应作用,带动计生户发展种养殖项目,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七)建设“六个一”,实现“六个突破”

要切实按照市人口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工作开展到户、任务落实到人,按照“六个一”和“一室一校三栏”的目标要求,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六个突破”和“三降一升”工作目标

(八)全面巩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机制,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群众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群众履行计划生育责任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以诚信计生促进我乡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着力抓好“三大工程”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即:开展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确保避孕措施及时率、落实率均达100%;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政策内出生的人口实施药物干预和技术干预手段,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做好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工作,以经常性和周期性工作为主,落实妇检工作“四定措施”(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任务),提高妇检质量,确保妇检率达100%。二要严格按照“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确保乡村两级技术服务设备投入到位,进一步推进乡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温馨的服务。三要不断深化药具管理改革,充分发挥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的作用,稳步扩大发放网络,满足群众对避孕节育的需求。四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认真做好早教、开展艾滋病筛查、健康体检、不孕症诊治及微创手术等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五要切实抓好“玛丽斯特普” 环境改造服务站搬迁入住并正式投入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的资格确认工作,坚决做到该奖的一个不少,不该奖的一个不多。二是要切实按照《水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严格兑现 “三项制度”、“六项承诺”等规定的奖励扶助资金。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该享受的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和强农惠农资金,充分体现“普惠”加“特惠”。对违法生育的家庭,坚决降低或暂缓执行“普惠”政策。 四是建立并完善推迟和放弃生育奖、及时落实手术奖等。积极动员群众推迟、放弃二孩生育,及时推广、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五是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为载体,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救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申报制度。及时规范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登记、审核、审批,严格按相关程序上报扶助对象的变更和退出。做好2015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和符合“少生快富”家庭的审核、上报工作;在危房改造中帮助农村“两户”解决住房困难,协助乡社会事务办抓好农村“两户”的危房改造,并协调帮助解决部分资金。六是督促指导村抓好利益导向工作的落实。

(十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是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五条禁令”,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禁行政不作为、行政侵权等行为发生,坚持将基层文明执法纳入综合考核。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乡和村要明确一名人员作为信访案件信息通报员,负责人口计生信息尤其紧急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三是对政策外生育的群众,要依法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抚费, 乡必须要有计划合理地启动对“重点对象”申请法院(庭)按照司法程序执行,同时按照“月分解、月计划、月完成、月上缴”的要求清理社会抚养费库存征收数,对不能完成分解任务的村,由乡财政扣发其工资。四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依法征收的力度,严禁坐收坐支、“打白条”或将社会抚养费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适时跟踪督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要认真清理历年社会抚养费下欠数,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台帐,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要达到100%。

2021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二)

一转眼,一年就快过去了,这一年中,在书记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和平时一样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工作,始终认真积极努力地提高自己,完成好任务,履行好工作职责。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村在年初时就召开外出人员座谈会,与每个外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到了担保人,并及时按时间向上级领导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督促她们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并为每个外出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

对于流进人员的管理,同每组计生指导员对流进人员进行了流动人口“均等服务”大排查行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作配合,此项行动取得了成显著效。行动期间新登记流动人口153人,一共办理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管理服务卡130本,达85 %以上。使流动人员在本村享受同本地育龄妇女均等化服务,有效的提高我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管理服务卡》的宣传,宣传在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免费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子女免疫预防接种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 “零距离”、“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工作

为本村育龄妇女做好各类随访服务,对新产妇进行产后随访,向她们宣传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宣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优生优教指导知识,以及产后避孕节育知识,并通知她们3个月或6个月就可以落实长效措施,告知她们领取独生子女证属须要准备资料,以及送上关于计生方面宣传资料。坚持新长妇的长效措施落实工作,认真做好育龄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新市民生殖健康万人行“两癌”筛查工作

通过积极认真组织部署,以发放通知单的形式,于2011年4月6日至7日,对我村流进已婚育龄妇女新市民“两癌”筛查在合兴医院进行二天的免费服务,采取对参与妇检的每们育龄群众发放价值12元的饮水杯,来刺激广大的育龄群众参与妇检的积极性,此次普查服务,提高了我村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活质量,降低妇科疾病的发病率,受到了我村广大流入育龄群众的好评。

三、一年两次的B超随访服务工作

在合兴计办办世代服务站进行B超常规随访服务工作,为了提高这次B超的检查率。通过计生指导员会议,采取了提前发放通知单,通知参与对象进行B超随访服务,为每们参与B超的育龄群众发放洗衣粉,同时对流进人员也不例外,体现了均等化服务的宗旨。

四、奖励扶助工作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于7月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以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救助金进行了摸底工作。8月10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对孙琴和、卢美珍、周巧凤、黄秀娣、陆素珍、陈美芬、周余芬、张小妹、陈玉芬、王秀英、张莲英符合申请领取奖励金条件进行了公示。每月公示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一次性奖励”人员名单。10月份做好2011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不漏报1人。

五、科学育儿工作

根据计生办的指导下,及时通0-1岁的宝宝家庭到镇计生办参加定点早教活动,于每月星期五上午九点通知0-2岁的宝宝和看护人到合兴幼儿园参加“星宝贝”亲子活动。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参加科学育儿的人员录入“镇0-3岁科学育儿信息系统”。

六、药具管理工作

对于我村的避孕药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药具发放随访指导工作,每月及时上报药具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并做到进、销、存、领发单相符合,库存数、批号准确,药具随访卡规范完整,符合逻辑,苏州市药具管理系统平台与手工台帐及时更新。

七、各类报表上报工作

每月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婚育知识新婚培训工作,并做好2010年资料归档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纪念“5.29”、“9.25”及计生办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八、配合做好相关中心工作

1、及时查收政务网邮件,并发放到相关工作人员手中;

2、农保与城保并轨工作,虚心向村老干部学习,采用咬定目标、先难后易、用好政策的方式积极努力做好农转城工作;

3、认真做好秸杆焚烧的巡防工作,发现火点及时扑灭。

九、工作不足之处

1、工作经验浅,村域范围大、对村民的情况了解不够;

2、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做好本职工作。

2021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三)

20__年,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有关要求,稳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巩固“国优”创建成果,突出治理“三高”问题,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措施、责任、投入到位;一班人共同抓,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责任奖惩,严把计生关。

抓好“三项指标”:提高政策符合率,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群众满意率。

提升“三大服务”: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完善“三大建设”:计生队伍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村级自治建设。

夯实“五大基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开展“三查”服务活动、治理统计水分、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兑现政策奖励;

完善”六项机制”: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①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政策符合率达到84.6%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4%以下;②群众满意率90%以上;③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④统计准确率95%以上;⑤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值;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7镇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人均8.5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继续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家庭”、“文明窗口”“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等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1.稳妥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程序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生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

2.要创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基地。精心策划部署,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美观实用的宣传品,加强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用心组织实施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活动。进一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和宣传示范点,莆美镇富美乡村建设以双溪口村为示范点,打造人口计生宣传精品,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

3.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各村(社区)宣传内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的力度,特别是开展惠民行动,落实民心工程的做法与成效,传播积极信息,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接受率和参与率。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提高各村(社区)自管理水平。把村(社区)作为工作的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载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并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协议,自觉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社区)活动,下功夫抓好信息质量、统计账册、阵地建设、宣传氛围、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抓好孕环情检查、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奖优政策兑现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不断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减少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生,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

2、求真务实,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打假治假力度,坚决纠正在人口计生统计中瞒报超生人口、做假手术、假鉴定和出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要相对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活动和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挤掉统计水分,确保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3、综合施治,构建均衡人口比例。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婚育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女孩及家庭的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区域联动、药品监管、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镇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大胆提供案源,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帮促和约谈,促进综合施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深入开展,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4、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认真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努力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力争实现全镇“一盘棋”。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用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出租(借)房主的服务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实施流动人口的便民维权措施,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健全“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注重加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使流动人口在我镇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及培训、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帮扶救助和政治待遇,努力引导流动人口融入辖区的工作和生活。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变化,便于更好管理和服务,继续宣传好、落实好流动人口双查奖励制度,提高流出育妇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和双查到位率。

5、共建和谐,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和谐莆美”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教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建设以“文明礼貌好、身心健康好、优生优育好、发展致富好、奉献社会好”等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逐步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全面推行诚信阳光计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镇、村(社区)两级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栏、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2、健全计生汇报通报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镇计生汇报会,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整改。镇计生办要对全镇每月计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各村(社区),并报送镇主要领导。

3、健全登记制度。莆美卫生院要健全住院分娩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执行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出生、B超等登记实名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导致出生人口漏登漏统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4、规范“三查”服务制度。把查环、查孕、查病“三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服务育龄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面了解已婚育妇的环情、孕情、病情,以便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跟踪服务。

5、健全孕情消失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孕情监控,对孕情消失的要及时登记,发现有涉嫌非法终止妊娠或非法B超性别鉴定的,要收集办案证据,及时移送给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并于每月月底向镇计生办报送孕情消失名单及原因。孕15周以上需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严格按《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孕15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闽人口发[2010]51号)规定审批后方可施术。新生儿院外死亡的要及时上报核查。

6、规范例会制度。每月1日为村级例会日、每月3日为镇级例会日,在例会上要汇报、分析、通报婚育、孕环情、节育措施、政策奖励、人口变动等情况;驻村(社区)工作队、村(社区)两委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对策措施;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基层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更加明确。

(四)加强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服务体系的建设。镇级计生服务所和村级计生服务室规范建设和幸福家庭服务所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年内创建1-2个村级示范室。根据“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等级优秀和群众满意)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晋级创先活动,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规范药具业务流程,确保药具供应通畅、快捷、安全、有效,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2、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把“优生促进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引导孕期妇女有针对性地服用营养素,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要重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公共资源,发挥民间早教资源作用,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幼儿园、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积极开展“双丝带行动”,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更加关注男性生殖健康。

3、加快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内部局域网、人口计生系统专网和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行“幸福家庭一卡通”信息化服务管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发展、健康促进、帮扶挂钩、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及“婚、孕、产、育、教、养”全程生命关怀等服务情况录入建档,快捷、准确掌握人口和家庭信息,提高组织协调和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实时通”项目,更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准确率。

(五)践行群众路线,落实计生奖优政策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把落实计生奖优政策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和国家、省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十八项机制,落实好节育奖励、“安居工程”补助、增加低保金、“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小额贴息贷款、中考加分、高考升学奖励、镇直部门“挂一村帮五户”等制度;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 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提高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生活困难的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及特殊家庭的已婚育妇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宫颈癌筛查。

(六)加强协会建设,努力发挥独特作用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协会的工作,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会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县计生协会、乡镇(开发区)计生协会、合格村(社区)和一流村(社区)计生协会、五好协会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四联创”活动,完善计生协会“五好小组”建设,形成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各级协会组织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大力推进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并通过企业计生协会的建设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继续拓展和运作好“生育关怀行动”具体项目,切实抓好“三结合”、“三优”、“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民政策的落实,推进不育症免费优惠治疗、微笑行动等项目,拓展法律援助和健康婚姻等项目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打造“红五月人口文化节”宣传品牌,开展常年性、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学习宣传和释疑解惑。

(七)加强领导,提高保障措施

坚持“三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和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确保“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负实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各负其责的机制,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与经济、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镇党委班子会议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党政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均观念和人口忧患意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镇班子领导要继续靠前指挥,指导好、督促好、协调好所挂钩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计生副书记要具体抓负实责,村(社区)两委成员要共同抓负职责。镇计生办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确保计生经费及时到位。要落实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本要求,2015年镇财政人均投入达8.5元以上,并做到年初有预算,逐月按时序进度拨付到位。依照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实行免费相关服务、兑现政策奖励,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女小组长工资补贴,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提供经费保障。

3、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建好基层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稳定。村(社区)要配齐计生专职干部,对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机制。在加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计生系统干部培训的同时,注重村主干、计生管理员、女小组长等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会干事、能吃苦、敢碰硬、甘奉献的计生队伍。

3.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围绕各自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4、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及补充规定、《漳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云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责任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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