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年度计划(2)
3、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开展警示教育和阳光执法,对海事执法和廉政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监督,严格执行“十项禁令”规定、一诉下岗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落实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全面落实预防职务犯罪。
(四)建设环境优美、服务设施完善、治安状况良好的工作环境。
1、积极参加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和江苏省文明城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办公、生活环境整洁。
2、以大丰市内河搜救分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之际,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建立船员培训教育基地,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合理的工作、生活方式。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创建文明单位年度计划篇三
为了巩固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树立新目标、提出新要求、实现新发展,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文明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以“和谐人口、幸福计生”和“保持全省领先位次”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风尚好,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守信守纪服务好;工作环境优美整洁,治安、安全状况良好;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分类制定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性修养,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分工负责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协作共事,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机制。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健全完善“1+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并落实财物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思想底线。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到位落实。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经常开展活动。深化先进典型培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计生国策人”等先进人物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利用泰山人口网等形式传播文明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向干部职工推荐道德经典书目、篇目,开展中华经典、道德箴言诵读等比赛活动;借助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三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结合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制度。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弘扬认真精神,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委领导班子、县级干部、科室(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二是加强机关管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型”机关。强化政务公开,利用泰山人口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机关事务和投诉电话、信箱等内容,认真解决群众的咨询、投诉,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民主法制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搞好科室(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开展机关先进科室(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加强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展现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利用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等各种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突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基本国策、人口形势、现行政策和计划生育先进典型,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二是实施“三基”工程。组织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深化计划生育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着力夯实农村、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
三是积极改革创新。做好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抓住用好“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和“全省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市”的机遇,打造特色项目和服务品牌。
四是严打“两非”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严查“两非”案件,努力遏制性别比升高势头,不断优化出生人口结构。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用好“全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这一平台,探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的新路子。
六是深化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搞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使广大育龄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计生服务。
七是完善利导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法定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努力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八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九是改进考核工作。进一步改进考核的内容、形式、方法,引导各级更加注重经常性工作落实,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利益导向。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十是强化自身建设。按照委党组提出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敢于负责、改革创新、团结守纪、率先垂范”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要求和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大局、担当、务实、守纪、表率”五句话、十个字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委工作规划,列入委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财物投入,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加强调度。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严明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指定专人具体抓。领导小组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直接责任,成员负具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年底,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和上级复查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考核成绩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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