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年度工作计划(2)
3、各支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如听党课、参加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队上和支部组织的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学习和工作任务,并检查其完成情况,促使他们尽快成长。
4、一年内,入党积极分子以书面形式要向支部做二次以上思想汇报,内容主要是学习体会和收获、个人在经营管理、地质技术、钻井生产中的工作表现及取得的业绩,当前思想状态及今后应努力的方向等。
5、各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的考察,并认真填写考察意见。
发展党员计划是指导性的,在实施过程中既要维护其原则性和严肃性,又要有灵活性,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椐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既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盲目发展,也不能死板硬套,本着成熟一个就发展一个的原则。
在发展党员中,我们应注意研究在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中发展党员的新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新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党员发展工作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要求,把德才兼备的青年拔尖人才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充实党的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发展规划。一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发展党员数量与质量的统一。二是合理规划,改善结构。我队组织部门年初制定发展计划,超前谋划,积极发现、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二)突出发展重点。一是突出“三个加强”。加强引导,多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鼓励和引导技术骨干和一线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培训,充分发挥我队网站、勘探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作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建、生产技能、地质技术、法律法规、企业文化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加强管理,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新方法,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突出“三个创新”。创新考察方式,在实践中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重点看其政治态度和群众公认程度。创新考察方式,坚持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党组织公布考察情况、党员投票决定发展对象等新举措。创新谈话方式,坚持入党介绍人经常谈、组织员定期谈、支部书记集中谈,积极探索其他谈话形式,与发展对象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发展对象不断发扬优点,改正缺点。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制度。建立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证》;二是要充分利用党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使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保证我队计划的顺利完成。
党员年度工作计划篇三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党员队伍实际,按照《20xx年兰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区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重点培养,认真考察”的工作思路,坚持增加总量与保证质量相统一,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打造“幸福美好新安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全区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是:全年发展党员110名左右。其中:发展妇女党员占35%左右,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占65%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90%左右,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的党员占90%左右。通过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使全区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数量趋于合理,质量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一)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育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三)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问题。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吸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认真总结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结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安宁区20xx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人数,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建立党员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要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特别是在关键时期的表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民主公开制度,增强考察结论的可信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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