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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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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作计划,可以明确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完成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

为确保“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节日热销食品和群众关心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放心舒心的端午佳节。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食品品种

粽子、糕点、蛋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等群众关心食品。

(二)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加工重点食品品种的企业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严查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范的行为。

2.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食品生产的行为;

3.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仓储条件、“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接触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执行采购、销售台账记录制度。

三、时间安排

20__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四、检查分工

乡(镇)食药监管所负责本辖区检查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组织安排各项工作,确保节日工作顺利开展。

(二)增强工作协作。各乡镇所在负责各自辖区内节日检查工作同时,要强化协作配合,发现违法线索指向其他乡镇的,要及时通报沟通。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局机关汇报,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端午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请各乡(镇)监管所于6月2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2)

一、活动名称

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

二、活动目的

为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内容

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类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推广,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现场检查,找准症结,排查隐患,并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四、活动方式

重大节假日配合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10日前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并将展开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上报县食安办。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3)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4)

为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专项检查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全县中高考考点食堂(__一中、__二中和____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__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__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高考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__年6月3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5)

为确保“五一”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资食安办[__]3号)文件要求,我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3日,重点整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食堂等聚餐场所,检查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以及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的监管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管理和控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强化集中供餐特别是农村群体聚餐的申报备案制度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周密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消费重点环节的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

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县食安办,一律查缴,并追查供应源头。

(三)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以上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舆论宣传引导。

各村、各相关单位在__年5月3日前,将此次检查的情况上报镇食安办,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6)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晋中市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纪发[2012]1号)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__年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试点工作经验,坚持网络监控抓覆盖、廉政风险抓防控、隐患排查抓细节、安全保障抓基层,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重点在抓基层、抓完善、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全程问责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做到监督不越位、不缺位、要到位,保持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无空档、责任无缺失、监管无缝隙、问责无遗漏、常年无大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充分运用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平台

一是督促各监管部门抓紧制定并录入2012年监管计划。各监管部门按照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要求,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检查次数、计划具体抽检次数、计划抽检品种数。监管计划要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清、任务明。每个监管责任人要根据部门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将本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录入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并以此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页。并且做好和市县的联网工作,实现市县互联、部门互通、全程监督、有效管控。各监管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食监办要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和更新工作,要及时公开有关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数据信息,扩大社会监督面。

三是抓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提高监管责任人系统应用水平。要及时组织各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培训,使监管责任人能够迅速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技能,提高系统应用水平。配合市食监办做好工商、质监、食药、畜牧四个部门基层监管人员手机现场执法的应用工作。

(二)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建设

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是加强食品安全履责监督的重要力量,2012年,将在17个行政村每村确立一名信息监督员。每位信息员每月至少上报一条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要在调研上下功夫,要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对本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户(企业)是否遵纪守法、存在问题以及监管人员是否履责等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情况统一上报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领导组办公室。对在调研中成绩突出或因信息报送及时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监督员,要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力度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按照群众膳食结构和消费特点,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纪工委将对监管部门及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以消除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具体每月督查行动安排为:2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两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3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对全区学校食堂安全进行专项行动;4月份,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对农资经营、农药使用情况进场专项检查;5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进行检查;6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饮料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7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食用油和面粉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进行专项检查;8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食药、经发等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内食用农产品及其它食品进行专项检查;9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城镇主要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及物流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0月份,由经发、农发部门牵头,质监部门配合,对畜产品养殖、收购、贩运环节违规使用“瘦肉精”问题和生鲜肉及肉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1月份,由质监、工商、经发部门牵头,对白酒、陈醋两大类食品进行专项检查;12月份,由质监部门牵头,对除肉制品外的其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在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9月份,开发区将对食用油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达到监管无缝隙、责任无缺失。

(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监管部门要细化分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边缘责任落实,认真查找责任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网络监管全覆盖,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盲区、监管隐患,确保食品的大众安全、全年安全。

(五)抓好典型示范,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各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特性,打造一批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按照小作坊和大企业一样重要,必须管起来;小摊贩和大市场一样重要,必须抓起来;各部门各企业的网上记录和信息平台监督记录一样重要,必须连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业一模式,通过典型带动,全面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鼓励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质监分局要充分发挥古城乳业的示范作用,力争使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定的监管要求;工商、食药、农发等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打造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示范街、示范村)。

(六)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大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各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力争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全覆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特别是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小餐馆的监管,要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具体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建立“部门主抓、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典型推动、全程问责”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管责任人履责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履责考评日志、周报告、月考评、年考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监管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和监管责任人的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履责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依照《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反面事例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三)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各监管部门要参照本系统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来制定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要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对同类型的监管对象,要按照一业一模式的标准统一进行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7)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自查,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指导域内学校食堂、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及时并报送自查报告。

(二)各综合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排查证照情况。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排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理。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在供餐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供餐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制作食品的食材新鲜,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着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并及时更换。

(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陪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七)严格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等信息。

(八)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学校配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50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保存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完好(0—6℃),留样记录完整。

(九)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儿童食品违法行为。

(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有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学校和教育机构是高密度聚集场所。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供餐后,各属地分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对复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法监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学校食堂或食品经营者立整立改;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及时总结,做好按时报送。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将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餐饮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8)

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

20__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__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__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__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__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__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落实签订《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驻点人员安排见附件3。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七、总结上报。

餐饮科、各中队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各驻点监督人员要把驻点监督时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交责任科室或中队。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9)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2月__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0)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__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1)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__年10月20日至__年11月30日)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__年12月1日至__年11月30日)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2)

为加强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__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__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__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3)

为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雷霆20__”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在食品生产环节

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桶装水、啤酒等为重点,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及成品仓储、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2、在食品流通环节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大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无证、无备案卡食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督检查,以大中型食品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城中村)食杂店、“小摊点”、学校周边经营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冷库)等为重点部位,以夏季热销和易腐烂变质的熟肉、面制品、食用油、啤酒、饮料、儿童食品、小摊点自制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低温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对不按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加大“山寨”食品的执法办案力度,对经营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三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重处。

3、在餐饮服务环节

结合正在开展的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20__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排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集体聚餐(红白喜事、旅游团餐、会议培训接待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人员较多活动为重点场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依法吊销其证照。

4、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保持对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打防结合、深挖严查、重拳施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端掉一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暑期供应的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不断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实现暑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4)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__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篇15)

随着天气转暖和夏季来临,露天美食休闲广场等不同形式的餐饮经营场所相继出现。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按照市政府食安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夏季露天餐饮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如下:

一、严格设置审批,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既要保证繁荣夜经济,又要确保食品安全”的原则,食药监局要结合有关部门,严格制定开办条件和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监管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食药监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食药监局要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并严格执行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经营行为。对允许开办的餐饮服务场所要依法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餐饮服务场所,食药监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结合各乡镇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消费

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开办的夏季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的基本信息,作出消费提示。同时,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到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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