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总结范文方案4篇
瘦肉精已被舆论声讨多年仍旧蔓延不绝,原因何在?在对“瘦肉精”的监管方面,您有什么建议?面对现实,企业自身应该如何应对“瘦肉精”问题?您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建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瘦肉精事件总结范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瘦肉精总结范文1
一、双汇对本事件负有什么责任?瘦肉精蔓延不绝,原因何在?
网友:纵贯线
个人观点:瘦肉精是明令禁止在养殖行业使用的,而且现行的食品安全游戏规则中也没有明确要求企业检测瘦肉精,也就是说,双汇公司不负有法律责任。
但是,在明知生猪存在"瘦肉精"的情况下,却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抽检、自有基地建设等),现在摔个大跟头,这是咎由自取。
有一点更想不明白,"瘦肉精"像个没娘的野孩子,好像已经泛滥成灾了,还是没人去管,责任在谁呢?
网友:依天
看到双汇又想到了三鹿,到今天这个地步损失惨重又能怪谁?责任又有谁能负得起?我想双汇的管理者们肯定有很大感触,在利益面前良心又值几何?当初为什么不多想想后果和利害呢?不管是潜规则还是为了利益,为什么不先把自己放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认识去评价一下呢?
"瘦肉精"虽然已被舆论声讨多年仍旧蔓延不绝,个人认为一个是国家的监管还不到位,另一个是使用者纵容所至,如果大家都杜绝使用,"瘦肉精"怎么会有立足之地。
双汇的今天也再一次提醒了我们这些食品人,希望今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了自己,为了大家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食品人。
网友:dlwiyo
食品安全问题出了这么多次,政府提了这么多次,结果:"质量安全"变成"生产许可"--政府把责任推给企业。
政府大力整顿之下让许多相关部分借机捞油水,净整些文字上的问题大动干戈,打着合作、服务的旗帜强迫企业签各种委托检验协议、技术服务等方式盈利;更有甚者直接索要好处(某:以后还想不想办事了),新颁布食品安全法、食品国家标准,在腐败问题下不堪一击。
要想管好食品安全,首先要管好监管部门,整顿市场,关闭黑加工点,解决因恶性竞争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正规企业用新鲜猪肉制作的肉制品价格能拼过黑加工点用死猪肉做的产品么)只有企业从质量上看到利润了企业才能重视质量。
有时候中国老百姓明知道某些食品是假的,但是就是因为便宜还会去购买(亲身经历,某位邻居因为超市某蜂蜜比她侄女公司生产的真品蜂蜜出厂价还便宜,在被告知是假货的前提下,因为便宜还去购买)。想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
有时候企业花点钱就能解决很多问题,所以企业把经历、资金投入疏通关系,比投入质量控制上来的更快、更划算。
企业做的再好也难免有疏忽的地方,监管部门挑毛病直接就奔钱去了,企业不得不破财免灾。
网友:xilinxu
又看到瘦肉精,不是2002年已经禁止了嘛,怎么10年啦还搞不定啊…主流抗战八年都胜利啦,就是一个瘦肉精就搞不定…悲哀啊…
这样的问题要客观看待,人们喜欢吃瘦肉,肥肉不好卖,怎么办啊?要创新啊…所以歪门邪道就出现啦再加上东海大叔说滴:现在是权钱一桶江山滴时代啊…看看漯河市政府不抓瘦肉精抓记者就知道我们监管部门滴水平啦
要解决这样滴问题,难嘛?不难,不难是说解决瘦肉精的问题,问题是成堆的问题正在等待解决啊可能嘛?
那天和素洁mm在开玩笑,说中国滴食品安全问题要解决必须等中国特色滴国家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结束才能完全解决,乐观点滴话估计要20年,悲观点估计俺们就看不到啦
大家要看到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滴核心症结在那里?就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滴深层次矛盾:食品原料生产的小农经济与工业化大生产的矛盾啊!这里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啊…为什么美国的农场主不敢违法啊?想想看如果他几万头猪没有人收,他肯定破产啊…但是在中国就没有这样滴问题要担忧再加上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所以…
不要以为中国农民笨笨,才不是呢?农民游击队可以打鬼子,当然就可以食品造假啦
中国食品安全的前途在于农业滴工业化啊,农民,绝大多数农民必须离开土地,否则就只能是这样滴状况,你急或者不急没有用滴…食品安全滴问题就像毛泽东同志滴游击战战术:你来我走,你走我来永远不能保证
哎…想多啦另外滴问题是食品价格太低,所以食品企业被逼良为娼,造假有时候是不得已啊
不说啦,再说可能就要进去啦
网友:裁缝
可以这么说。
不必要把"瘦肉精"前冠上双汇二字。双汇中有瘦肉精,瘦肉精中有双汇。
怎么解决这类食品安全事件,查只是沧海一粟,曝只是冰山一角。
满坛帖子,个人认为以这帖最有道理:食品要安全 须走出色香味俱全的消费误区
唯有国人当自强,消费者当自强,才能断其根,灭其需。但当看到抢盐也可以发生,知道这样的路还很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还需要闭着眼吃。
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经自己手的,不加或哪怕是少加不安全的辅料和添加剂。
网友:jnlixn
食品安全是整个与食品有关的食品链齐抓共管来保证,只要求食品加工企业把住进场关,那是舍本逐末,源头的事食品生产企业有那么大精力和手段控制吗?HACCP形同虚设,太多的文字游戏。企业与监管部门,供应商与企业,太多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国肉制品企业的问题远大于乳制品,比乳制品更可怕,冰山只是露出了一角。
瘦肉精总结范文2
中广网漯河3月3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双汇集团在漯河召开万人职工大会,这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该集团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会议。下面我们连线正在现场采访的记者河南台记者王丹:
记者:今天上午大会开始,会议是一个万人大会,主要邀请的是双汇集团中层以上的职工代表、供应商、销售商代表,漯河当地的工商、卫生、畜牧相关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双汇集团的30多家投资代表,30多家国内的媒体50多名记者,还有建行、中行、汇丰等国内外的23家银行相关人士参加大会。
在大会上,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重申了央视3·15事件发生以后双汇集团的两个声明,并且通报了近段时间全国的一个抽检信息。截止到3月30日,根据媒体公布全国61个地区政府执法部门的抽检结果显示,双汇集团产品合格,并没有检测出瘦肉精。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也在大会上对3.15央视瘦肉精事件对双汇集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措施进行公布。
据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在大会上介绍,3月15日这一天双汇股票跌停,市值蒸发掉了103个亿,从3月15日起到31日影响销售15亿多。双汇集团20多年时间筑就的放心品牌受到质疑,这个损失也是难以估量。另外,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也表示,事件发生后对双汇集团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召开大会的目的就是说要总结教训,抓好食品安全,筑牢食品安全的长城。
瘦肉精总结范文3
瘦肉精(Clenbuterol),一类动物用药的统称。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动物脂肪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药品,对于减少脂肪增加瘦肉(Lean Mass)作用非常好。瘦肉精让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 它作为一类化学用品,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药物添加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目前,能够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β-兴奋剂(β-agonist)的药物,比如在中国造成中毒的克仑特罗(clenbuterol)和美国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又译雷托巴胺(Ractopamine)。 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而在台湾,由于从美国进口的猪肉里含有 瘦肉精,几乎挑起一场政治争端。由于西方国家一般不消费动物内脏(内脏特别是肝脏则会残留瘦肉精),因而,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类物质的使用是合法的。
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其它这样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同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而造成安全隐患。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到禁用。
1998年中国大陆首次发生的“瘦肉精”中毒事件:从外地回广州探亲的王小姐投诉,她一家六口进食了含“瘦肉精”的猪肝后发生手脚发抖、头痛、气促等不适。这是广州市首宗“瘦肉精”导致中毒事件。
王小姐称,25日中午,她在白云区新市肉菜市场102档购买了八两猪肝回家用姜片炒食,一家八口晚上6时30分开始吃晚餐,有两名成人和三名儿童均进食了这道菜。到了晚上9时,上述六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手脚发抖、头痛、心慌等不适,赶快上床睡觉休息,没有及时到医院诊治。第二天,中毒者58岁仲老太症状越发严重,被送到医院后诊断为“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王小姐怀疑是猪肝的问题遂将吃剩的炒猪肝送到广州市防疫站检测。送检菜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为阳性,猪肝送检样品中的确含违禁禽畜饲料添加剂“瘦肉精”。此前大陆曾在市面上售卖的猪肝中检测出“瘦肉精”,但进食含“瘦肉精”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在国内还是首次。
更为严重的是发生在1999年4月,上海两名运动员因食用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肉品,在尿检中出现阳性而被禁赛。
2000年1月12日消息,杭州数十人食用添加“瘦肉精”猪肉中毒。杭州郊县数十人因此而引起食物中毒。据报道,1月19日下午3点到10日早上6点,该地数十余名群众相继出现脸色潮红、胸闷、心悸等食物中毒现象,在当地卫生局送检的红烧肉肉汤里,省疾控中心检测出了不同浓度的“瘦肉精”。据了解,猪肉来源于当地的两家农贸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省杭州、金华、嘉兴等地已发生六起类似中毒事件。病人一般在食用该类食物后20分钟发生中毒现象,最长的也发生在四个小时之内。
2001年8月,广东信宜市北界镇又发生一起特大群众食物中毒事故,事件中共有50多人因食用在当地西江市场购买的猪肉而被送入医院接受检查治疗,中毒者主要是该镇西江中学的师生和附近村民。当地卫生部门怀疑肇事者卖的是含有“瘦肉精”的猪肉。
2001年8月初消息,鹤山市龙口镇龙口村圩兽医李锡荣,承接了一个养猪场,猪场的药柜中遗留有一包“瘦肉精”。同年9月,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农民吕海文,向李锡荣请教如何使养出的猪更值钱,李提出自己有“瘦肉精”,并主动提出可以卖给他。随后,吕海文从李锡荣处买得“瘦肉精”约500克。
3月12日,吕海文将喂养了“瘦肉精”的9头猪,卖给杏坛镇麦村陈某经营的屠场屠宰。次日凌晨陈某批发给多名肉贩,并在杏坛镇内10多个市场出售,致使进食过有毒猪内脏的630多名村民中毒,幸得杏坛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及时抢救,而没有发生死亡事件。
2001年8月26日讯:“瘦肉精”猪肉又毒倒530人:事发广东信宜北界,是至今在国内发生的中毒人数最多的同类大案之一。肇事猪肉是由一个叫梁汝勇的专业户所养,共3头猪。据当地政府统计,在这次“中毒事件”中,到医院打针的有530人,其中学生300人,群众230人。在医院中有病历可查的共51人。循着养猪户梁某查下去,承包该局属下某饮料厂的负责人也进入了工作组的视野,他们二人被信宜市公安局传唤审查后,已经作了坦白,承认确实给该批生猪喂食了含有“瘦肉精”的饲料添加剂。这些饲料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大致有两个:一个是四川、浙江、广西等地的地下工厂,他们生产的是含有违禁药物的的添加剂和小包装盐酸克伦特罗;另一个是广东省一些预混料生产企业,地下工厂。另外,为牟取暴利和收回扣,一些饲料厂的供销员半明半暗地推销小包装盐酸克伦特罗和偷卖含盐酸克伦特罗禁药的大猪预混合饲料,也助长了此类违禁药品的蔓延。此次中毒事件之所以发病快、影响面大,关键在于养猪户特别贪心,喂食瘦肉精过量所致。
2001年11月17日报道,北京首例“瘦肉精”中毒案:11月2日晚,陆续到协和医院就诊的14位中毒人员是午餐时曾集体进食过猪肝,随即表现出肌肉震颤、心悸、恶心呕吐等症状。经过治疗,绝大多数中毒者症状缓解,仅少数须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目前中毒者已经全部出院。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卫生局在对北京市场上的86头生猪的抽检中发现,“瘦肉精”的检出率为25%。这一数据与农业部对北京市场的抽查情况基本相符。
2001年11月7日,广东省河源市发生了一起特大集体食物中毒案,原因就是这种“瘦肉精”中毒。据事后统计,在整个事件过程当中,河源市共有484人因服食有毒猪肉,住院观察、治疗。这是广东省近年来发生的较大一起有毒猪肉集体中毒案件。
11月8日,两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的养猪户被刑事拘留。据他们交代,他们的饲料全部来自河源市金冠饲料批发部。11月9日,该批发部负责人陈朝强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同时还起获了七袋半被转移、藏匿在别处的可疑猪饲料。塑料袋上既无品名、厂址,又无生产日期。经鉴定,这些饲料里确实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也就是“瘦肉精”。11月10日,他的供货商,台山市中洋饲料有限公司的经理林清源,被带回河源市协助调查。
2002年3月25日消息:3月14日上午10时,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接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报告,一名3岁患儿疑似“瘦肉精”中毒。该所即派人员前往调查。据了解,该患儿家庭13日午餐食用自烹猪肝后不久,患儿母亲和外婆先是心跳加速、四肢发抖、心慌等症状,尔后,患儿亦有相同病状。三人分别被送医院就诊。
14日下午,市卫生监督所又获悉3月14日、15日,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等几所医院相继收治数名中毒患者,共计26人。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些患者均在食用猪内脏(24人吃的是猪肝、两人吃的是猪肺)后发病。这些有毒猪内脏相对集中地采购于市4个农贸市场的个体肉摊,据了解,这批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来自浙江嘉兴。该市疾控中心从中毒者吃剩的猪肝样品中测得“猪肉精”含量超标5倍以上。
2002年4月广东湛江发生首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据了解,事件发生在4月4日,广东遂溪县河头镇朱屋村的35名村民食用了由朱某私自宰杀的猪肉和一些猪内脏。没多久,其中的31人先后出现心悸、心跳加速、头痛、头晕眼花、四肢发麻无力等中毒症状。这些来历不明的毒猪肉经检疫部门检验后发现含有“瘦肉精”成分。而据随后的进一步调查了解,造成这起“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竟是养猪业主所喂养的猪患了“哮喘病”,为了给猪看病,业主向不明身份的人购买了一些“治喘药粉”,给猪服用后仅5天就出栏进行了屠宰。真是搞不懂是“人给猪治病”还是“猪使人生病”啊!
2003年10月21日,辽阳62人“瘦肉精”中毒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卫生部门也高度关注,已派出专家组专项调查“瘦肉精”中毒事件。随后辽阳市拨款18万元检测生猪尿样。
2004年3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约有近百名群众下午开始陆续到杏坛镇医院治疗。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查证,中毒原因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所致,受害者讲都是吃了市场上买来的猪肉后引起病症的。据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猪是从外地买来的,并经过了当地检疫站部门的检查。
2004年4月3日讯:“瘦肉精”害倒祖孙三人。一天晚上十一点多,家住广州东园新村的王女士正上高中的儿子忽然觉得全身乏力、头痛、心悸、心跳加速、手指震颤等。她本人及其70多岁的老母亲也相继出现类似的症状。在医院急诊室里,当班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罪魁祸首就是半小时前喝的那碗加入了“瘦肉精”的猪肺汤。
…2005年:江西省赣州江西应用技术学院黄金校区75名学生误食含瘦肉精猪肉,集体中毒!
“瘦肉精”放倒上海泳花周洁
中国游泳运动员本来已经在各类国际兴奋剂检测中保持“清白”长达4年,而此次兴奋剂事件的根源竟然和4年前如出一辙,中国泳将再一次倒在“瘦肉精”的“埋伏”中!
2006年:上海300余人瘦肉精中毒!
广东省惠州市5名工人猪肝中毒,瘦肉精超标1000倍
2008年11月,浙江嘉兴中茂塑胶实业有限公司70名员工在午饭后开始出现手脚发麻、心率加快、呕吐等症状,医院确认为瘦肉精中毒 。
2009年2月19日,广州市出现“瘦肉精”恶性中毒事件,截至20日上午10时,广州市累计接到21宗疑似瘦肉精中毒事件报告,共67人发病,较前一日的报告新增10宗,增加病人21人。
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这个世界上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再一次‘感受’瘦肉精的‘洗礼’
2011年3月15日,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将双汇发展(000895.SZ)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当天午后,上万手卖单将双汇发展砸在跌停板上,双汇发展当天巨量成交6.51亿元。3月16日起,双汇发展随即停牌至今。双汇发展的二级市场风波暂缓,但基金界的天空密云涌起,一周多的时间内,暗流之下,基金公司与基民的角力战已然拉开。
这个比《还珠格格》还长的‘瘦肉精’什么时间才是个头啊!!!!!
早在1997年3月,我国农业部严令禁止β——激动剂在畜牧业上的应用。
1998年上半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国检办[98]2号文件《关于加强供港活猪检疫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所有供港生猪进行严格的β兴奋剂尿样检制度。一旦发现,销毁所有生猪,禁止其猪肉在香港上市。
1999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兽药饲料的专项查处,并出台农牧发[1999]1号文件,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瘦肉精”的规定。
1999年5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2000年4月3日,农业部联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单独就“瘦肉精”问题发出紧急通知(农牧发[2000]4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联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查处。
2001年初,农业部颁布了强制性行业标准《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确定了两种测定方法。
2001年6月,农业部、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又再次专门发文(农牧发[2001]14号),通知的措辞已升级为“严厉打击”,并再一次强调,“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即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
到了2002年,鉴于“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农业部又先后以193号公告的形式,禁止将“盐酸克伦特罗”等数十种药物用于任何食品动物,对“瘦肉精”从原料到制剂一律封杀。
农业部部长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就“瘦肉精”的问题做了专题回答,并强调:农业部对四个试点城市共进行了四次定点跟踪监测,其中有些城市的生猪样品中仍有少量被检出的“瘦肉精”。今后将会继续加大对“瘦肉精”的定点监测力度。筹建瘦肉精检测仪等等的相关实验室
随后,深圳、福州、厦门、上海、北京等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瘦肉精”的打击力度,纷纷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禁用“瘦肉精”创造了较适宜的法制环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3月17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等8个部局联合颁发的国食药监察[2004]66号文件中,把“瘦肉精”的防堵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做了专项规定: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以检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地区实施重点整治。
这就应验了那位大胡子的犹太哲学家马克思已被引用烂熟了的名言:一旦有了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大起胆来,如果有了10%的利润,它会到处被使用;有了20%的利润,它就会活跃起来;有了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为了300%的利润,它就不惜犯下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瘦肉精总结范文4
一、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此次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于3月16日召开了市区5家生猪屠宰企业会议,强调了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市区城北、平山、祥泰、绿苑、宜康五家屠宰场杜绝从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调入生猪,并严格加强瘦肉精检测制度。生猪屠宰企业要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戒,规范运作,要求市区5家生猪屠宰企业如实记录生猪来源及流向;实施严格的肉品检验、检疫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同时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在会后对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二、加大检查、检测力度。
3月17日凌晨,局领导带领市生猪屠宰办公室一行7人,会同工商、农委等部门,对市区五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生猪屠宰企业都能严格把关,未发现从以上地区调入生猪,“瘦肉精”检测率保持在10%左右。根据第二天农林部门的检测结果来看,均称阴性,确保了广大市民吃肉安全。3月18日,我局由两位局长带队,对市区内各大农贸市场、超市(卖场)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有无“双汇健美猪肉”的猪肉及猪肉制品流入我市。
经查,沃尔玛超市有少量“双汇”猪肉及猪肉制品,乐天玛特超市则已对“双汇”猪肉及猪肉制品下架处理,沃尔玛超市表示将不再从双汇进货,并对现有的货品进行处理。各大农贸市场均表示将严格把关,严防“健美肉”流入市场。
与此同时,我局与市农委、质监等部门一起,将“瘦肉精”检测工作由原来的盐酸克伦特罗一种扩大到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以及沙丁胺醇三种,并已购买试剂。自三月中旬至四月初,我们组织了近50人次的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各生猪屠宰企业规范操作,保障广大市民吃肉安全。
商务局与市农委密切配合,自年初以来多次阻止开展明察暗访,对瘦肉精快速检测留样进行了复核检测。检测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真做好检测卡的采购(政府采购)、质量验证及发放,目前共采购检测卡17批46000根,抽取了835根检测卡进行验证,确保了检测卡的质量。同时,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监督抽检513批次,留样复核监测660批次。
三、要求5家生猪屠宰企业在会后的近一周内进行了自查自纠。
我们要求屠宰企业一是分别与屠宰户签订责任书,严禁从瘦肉精残留超标地区调进生猪。二是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由1名屠宰场工作人员和1名检测人员共同把关,凡进场生猪必须凭耳标、凭检验合格证明度经检疫人员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场。三是严把生猪检测关。明确凡从外县调入的生猪一律实行瘦肉精检测,做到按规定比例抽检,批批检测,目前一律采用10%比例抽检。
检疫人员凭瘦肉精检测合格通知单方可检疫滚花。四是做好检测记录的档案管理,屠宰场对进场生猪实行可追溯制度,对所有进场生猪都详细记录其数量、来源、货主、进场时间、检疫情况,特别是检测记录,还要按批次、数量、检疫证号码与尿样测试卡相对应。各项记录分门别类,以日期为顺序,装订成册备查。五是做好无害化处理。各屠宰场都配备了焚烧炉、化粪池等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根据检疫人员的检疫结果和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并在检疫人员的监督下对检出的每一头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货主、检疫员和处理人员共同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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