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生方案范文4篇
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用电脑派位,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原则。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招生方案范文4篇,欢迎大家阅读。
招生方案范文1
01.招生原则
按照市保育院两个园区规模容量进行招生,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用电脑派位,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原则。
02.招生计划
根据一园两区的办学规模,和园(老园区)招生计划为 125人,悦园(新园区)招生计划为 250 人。
03.招生范围
(一)和园(老园区)招生范围:招收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出生、户口所在地为文昌派出所、六水桥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青云峰派出所和荆公路派出所的幼儿。
(二)悦园(新园区)招生范围:招收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出生、户口所在地为文昌派出所、六水桥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青云峰派出所、荆公路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和城西派出所的幼儿。
04.招生办法
(一)信息采集。登陆抚州市教体局网站,点击抚州市保育院网上预报名入口,选择园区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幼儿基本信息。时间:6 月 19 日上午 8:00 开始,至 6 月 21 日下午 5:30 结束。
(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预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可参加电脑派位。资格审核时间:6月 24 日-6 月 26 日。地点:市保育院新老园区。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
(三)名单公示。7 月 1 日-7 月 7 日,在市教体局网站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复审确定。
(四)遴选家长代表。7 月 8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有意向参与现场电脑派位的家长通过电话的方式自愿报名(老园区报名电话:8281236;新园区报名电话:8262312),由市保育院进行汇总。7 月 9 日,确定 38 名参与现场派位的家长名单。具体做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家长代表名额,电话报名家长全部入选,空缺名额从公示名单幼儿家长中随机抽取;当报名人数等于家长代表名额,所有报名家长参与;当报名人数多于家长代表名额,则由报名家长于 7 月 9 日上午 9 时分别到老园区和新园区参与现场抽签,再确定参与市保育院现场电脑编号和现场电脑随机派位家长代表。
(五)电脑派位。7 月 20 日前,由市教体局对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进行汇总、编号,将编号进行公示。家长在市教体局网站进行查看,并记住自己孩子的编号,派位名单出来时进行核对。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由市教体局组织,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等人员参与, 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六)公示结果。7 月 20 日—7 月 26 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市教体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新生录取。对公示无异议的电脑派位入园名单进行最后审定,由市教体局学前教育及社会教育科办理招录手续,下发入园通知书。家长 8 月 27 日到市保育院办理相关入园手续。另外,现役军人子女、市委市政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 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发〔2017〕22 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户口薄、现役军人、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学籍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05.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方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二)精心部署。根据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审查幼儿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招生。
06.注意事项
(一)电脑派位中选者仅限幼儿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凡户籍、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园资格。
(三)网上预报名时,适龄幼儿身份证号和选报的园区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资格。
07.咨询与监督
(一)招生信息咨询:抚州市保育院 0794-8262312
(二)招生监督电话:抚州市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0794-8237502
招生方案范文2
普通高中招生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分析初中应届毕业生源状况,以及民办学校等跨区域招生、户籍地生源回流等因素,确定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5倍比例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须按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请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上年度实际招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可跨阜城三区招生;其它各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和监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现在校就读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仍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阜教基〔2011〕9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公章,报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要求,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
普通高中录取
招生对象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19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异地就读的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录取批次。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
志愿填报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各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反复模拟演练,让学生熟练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
录取原则及办法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本市户籍的学生在市外参加中考要求回原籍录取的,可持考生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分数证明及中考总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数折算,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志愿信息,进行录取。省内回籍生需要达到中考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折算。
普高指标到校生政策
强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指标到校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分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对2018年因办学行为、招生入学等违规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分配指标。
普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及界首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协调三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含体育与健康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补录计划
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
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这点要注意
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中考政策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对于违规发布虚假信息的学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学校的,取消其示范称号;
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地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地严肃查处追责。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2197273(基教科)、2197288(考试管理中心)。投诉电话:2197227(驻局纪检组)。
普高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特长生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
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考生自愿
坚持择优录取
特长生资格条件
特长生是指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技类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集中测试认为确有发展潜力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特长生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四个类别,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发展的需要确定特长招生类别,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
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含特长生类别、数量、招生条件、招生程序以及各类别考生的测试内容、测试办法等细则),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招生。学校于2019年6月15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学生报名
6月25日,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仅限报一所高中学校。
专业考核
各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9日上午9点,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结果上报
7月6日前,各学校将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特长生录取
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高中招生录取。
有关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普高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工作办法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特长生招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统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指标到校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该批次共设置 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等志愿。
志愿填报
1
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和指标到校生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及位次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中考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http://zytb.fyee.自主上网填报。原则上每批次至少填报2个不同高中学校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2
考生本人应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自主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凭《预填表》所填的高中志愿内容,既可在家、家长办公室、网吧使用计算机自主上网填报,也可到县市区指定确认点上网填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登录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座位号后六位,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再次登录必须输入密码。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考生无论在哪里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均须在县市区指定确认点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若与预填表不一致,可到县市区招办按预填表所填志愿予以更正。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变更。考生志愿确认表和预填表由确认点负责收齐统一整理装袋密封后交县市区保存备查。
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组织采用摇号派位划片分配方式录取。两地考生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太和、界首教育局要设立志愿填报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设置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3
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19年7月9日9:00至15日17:00。6月24日前,各县市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将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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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中有“D”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中超过1个“D”的不能填报市示范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一
普通高中
采取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录取原则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
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投档方式
首先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只要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学校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对于A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先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统招投档条件,若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不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再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仍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检索该生的B志愿,依此类推。
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于学校没有指标到校生计划,录取时只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检索统招投档条件,不再检索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
招生录取流程
1.预投档。
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对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指标到校生计划完不成,剩余指标转为统招计划 ,再次进行预投档。预投档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指标到校生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才进行正式投档。
2.录取流程。
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以此类推,若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3.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招生方案范文3
小学招生
1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4日至6月7日
2
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华阳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分配入学: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即指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社区划片分配计划内学生。
非主城区各镇街原则上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就近分配入学。
4
托管户清理
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泸师附小城西学校2019年继续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
a、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b、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
c、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d、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5
其他事项
主城区小学新生由街道报名后,按街道、社区分别归类造册,区普招办按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区政府统一印制,招生学校填发,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7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主城区外镇街小学新生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拟订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小升初
1
报名及考试时间
★ 主城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 属主城区户籍和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 小学毕业检测时间:
2019年6月下旬
2
报名登记:
为确保我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须对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符合者准予登记。属江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一律在就读小学报名,其中:
(1) 属主城区户籍且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2) 属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3) 属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外小学就读的,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4) 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居民户口簿(交复印件)、该生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或单位公房证明(交复印件)、两张一寸相片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只具有户籍而不具备其他条件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5) 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小学毕业生,须凭户口簿、泸州市或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证明出具的证明,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6) 属主城区外镇街户籍和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未在户籍或购房镇街小学就读的,应到户籍或父母购房所在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学校登记,凭就读学校证明、户口簿或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参加初中招生。
3
分配入学:
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初中釆取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进行。参加抽签分配的学校有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
抽签分配釆取分两片进行,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属北城街道、南城街道范围内的按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到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就读;
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属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辖区及华阳派出所管辖华宜社区)范围内和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子女按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到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就读。
当主城区两片小学毕业生生源不均衡时,泸州十五中参与两片抽签分配。
免试: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一律分配入主城区的初中,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编组: 7月初区普招办根据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编组,每10人一组(少数学生2人一组)用计算机编组并打印出每个组的学生名单,以公开形式广而告之。编组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抽签分配: 7月中下旬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签分配。主城区初中学校于抽签的次日向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告各初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属抽签分配入学的学生,须到录取学校入学。
主城区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分配,确保本片区适龄青少年均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初升高
1
报名及考试时间
★ 初中毕业会考时间:
2019年5月上旬
★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2019年6月中旬
★ 职高报名时间:
2019年初中毕业会考后进行
2
招生办法:
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普高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职业高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各镇街要认真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职业高中招生任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
1
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 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 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4) 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9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证明。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由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失地证明和社保局出具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明;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可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2
分配办法: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19年6月11-12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到所在居住地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就读。
招生方案范文4
一、根据《柳州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从2019年开始实施音乐、美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不纳入中考总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含物理实验)、化学(含化学实验)、道德与法制、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13个科目。
2018年中考方案,已经将音乐、美术列入了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今年在柳州市教科所统筹下,由各县、区教研室组织各初中学校的九年级具体实施。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纳入中考总分。
二、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较大增长
2019年自治区下达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总数为375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数24000人,中职全日制招生任务数11000人,非全日制招生任务数2500人)。结合柳州市实际,在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基础上,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27445人,比2018年增加2395人,比今年自治区下达任务数增加3445人。
其中,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7525人,比去年增加780人。今年柳铁一中柳东校区、市六中、柳江中学、柳江区实验高中招生人数均比去年有所增加。
三、柳江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考试院组织实施
柳江撤县设区后,由于柳江区已经取消招生办,无法独立成为考区报名中考,柳江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六中两校区、钢一中本分部均合并招生,统一管理
柳州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含有2个校区,分别是:柳州高中(柳州高中柳南校区),柳铁一中(柳铁一中柳东校区),市钢一中(市钢一中凤凰岭校区),市六中(市一中搬迁后的校址归市六中使用)。
其中,柳州高中及柳州高中柳南校区、柳铁一中及柳铁一中柳东校区高一年级新生是分校区招生及管理;市六中、市钢一中两校本、分部高一年级新生是合并招生,统一管理。
五、其他方面的政策保持稳定012019年中考科目、分值、结果呈现与去年保持一致。
中考科目分别在九年级和2018年的八年级完成。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制、历史各占60分,体育与健康60分。
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各60分,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19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未在柳州市参加过2018年地理、生物中考的九年级考生,可参加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中考,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19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最后的中考成绩用等级制呈现。除体育与健康之外的各学科考试成绩及升学总成绩均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合格标准依据相应学科的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以上各等级的比例根据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02继续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段招生录取的依据。
纳入中考总成绩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中考总成绩为C等及以上者,且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为合格,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者,定向生推荐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者,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指令性计划除免试保送生、特长生外的招生指标,实行网上招生录取。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03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区参加中考的政策保持稳定。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以下统称“外来人员”)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在中考前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与市区户籍考生一样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①外来人员在柳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实际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柳州市初中阶段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
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或在我市城区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含1年)。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在柳州市市区参加中考借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市区参加中考借考的,可在市区报读中职学校和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及自主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柳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外来人员参加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资格的专项审核。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外来人员,在中考考试前户籍迁入市区的,享受市区户籍考生待遇。
04继续实行定向推荐政策。
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直接分配给各公办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具体流程详见《柳州市2019年中考招生简章》)。
录取柳州高中(柳州高中柳南校区),柳铁一中(柳铁一中柳东校区),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A等及以上。录取市一中、市二中、铁二中、柳江中学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录取其他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定向推荐生具体的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另文制定。
05继续实行免试保送生及特长生政策。
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10个名额录取免试保送生,对国家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或省市 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品德优秀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免试保送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习。
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20个名额,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造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还可以从指令性计划中另外拿出8个名额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
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柳州市2019年中考招生简章》。
06继续组织实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
一是凡在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在校期间按最高标准提供3500元/年的一等助学金。
二是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等五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从本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0个名额,面向全市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读以上五所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中考总成绩,要达到所报读学校定向推荐生的录取控制线。
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扶贫办的认定为准),城镇、农村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的考生可以免收中考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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