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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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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怎么策划?看看吧。为了确保活动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为加快解决影响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__〕12号)、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__〕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__〕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_,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牵头部门:环保办,配合部门:安监办、企业管理服务站。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焦化、酿造、制药、印染、制革、电镀、酸洗、热镀锌、码头、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以及污水、危废、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园区污染防治情况。牵头部门:园区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园区项目科。主要检查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综治办,配合部门:环保办。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具体以环保办牵头组织,企业自查,规划建设、企业管理服务站、安监办、园区社会事务科、综治办、环保三中队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环保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各排污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镇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

(三)镇纪委监察室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6月底前完成“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联系电话:84315303)。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自律。要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重成果应用。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现有环境管理信息,提高大检查工作效率。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建立和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2

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__])12号同时结合泰姜政办[20__]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镇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综合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重金属、电镀、化工、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水、垃圾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园区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村)检查、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区统一部署,制定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自查,环保、工业园区办、村建、安全、工商等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按时报至镇环保办。

(三)镇将组织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和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完成本镇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发布公告、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跟踪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统筹负责大检查总体方案谋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甸情况、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园区办、工业、国土、环保、村建、集镇办、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招商办、园区办、工业部门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集镇办要组织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自查工作;环保办要做好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司法和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报区环保局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报局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即时报区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报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要向企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__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做好主要污染物容量指标控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的要求核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2、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按时完成瑞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督促郑岗养猪场沼气工程尽快建设并投入使用;

3、强化农业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督促佩玖养猪场、桥南养猪场、双全综合养殖场、良和绿野养殖场等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暂存设施、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等。

4、实施工程减排。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促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善废水深度治理。

5、加快饮用水源安全工程建设。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镇自来水厂饮用水取水口的环境治理和水厂扩建及水质监测工程建设。

二、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配合上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台账编制工作。

7、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餐饮业油烟、秸秆垃圾焚烧、水泥制品等烟粉尘整治工作。

三、加强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工作

8、加大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对在建项目必须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符合“三同时”要求。

9、强化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对上级重点监控的企业和减排项目的安全检查做到经常化,并积极配合上级环境监管工作。

10、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化工、新型建材等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减排企业、化工等行业现场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1、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

12、加大信访案件的跟踪查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措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3、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14、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瓦埠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加强对沿湖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瓦埠湖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15、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

五、强化环保宣传

16、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镇网站和“6。5”世界环境宣传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环保宣传周和“争当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婚假保护、生态建设宣传,扩大环保工作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17、维护公众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及监督作用,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村居环境面貌,全面提高我镇环境质量,巩固我镇环境整治成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XX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和区创建办整体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近期集中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标准

按照《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陕西省卫生村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相关项目要求,严格落实整治任务。

二、整治内容

1、镇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各行政村主要巷道、居民房前屋后、院落屋顶、田间地头,清运积存垃圾,整理粪土堆和柴草堆,清理野广告,做到“二净”(路面净、边角净)、“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积水)。集中清理镇区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加强对牛、羊等牲畜的管理,严禁街道堆放牲畜粪便和畜圈垃圾,指定牲畜、生活垃圾处理掩埋场地;突出抓好镇区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工作,保持日产日清;加强引导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认真贯彻执行“门前三包”;尤其加大对商店、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经营垃圾管理处理;加强对户外广告、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区等方面的治理;禁止超载超标的大型车辆在镇区硬化路面和主要街道行驶、停放;按消防要求,疏通消防巷道,检查用电线路和火墙、烟囱等火险部位;对XX镇主要街道两侧路面进行修整铺垫,实现镇容村貌整洁有序。

2、XX路、乡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清除XX公路、乡村道路两侧各种建筑遗留垃圾、白色垃圾;严格整治XX公路两侧施工乱挖乱放,破坏植被行为。利用好春季植树造林时机,补植适植花草树木,完善道路设施。

3、空闲地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整治久闲不建的空闲地、村民宅基地和各类垃圾坡,清除生活及建筑垃圾,利用好春季植树造林时机,广泛开展各类空闲土地、垃圾坡的绿化、美化工作。

4、单位、学校环境卫生。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组织开展彻底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清除楼院、绿地暴露垃圾,整治院内、楼道、公厕等公共场所堆积物和卫生死角。加强卫生管理,落实日常环卫保洁制度。学校通过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督促学生动员家长及邻里邻居彻底清理道路及房前屋后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清除门前乱修乱建、乱堆乱放柴草、秸杆等现象,自觉改变日常生活中不文明和不卫生习惯,积极参入到本次活动中来。

5、除“四害”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厕所、垃圾箱、污水明沟等“四害”孳生地喷洒药剂,消除蚊蝇、蟑螂孳生条件,防止蚊蝇、蟑螂传播疾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事关农村和谐社会构建,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落实镇级领导包片、抓示范点,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各行政村、驻镇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派专人负责,领导跟班带队,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整治效果,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要坚持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动员,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针对目前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美丽XX”的标准要求,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镇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加大环境整治方面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

(三)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制度。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实绩考核,重点考核各村、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的措施和成效。各村、各单位要做到“四个有”:有领导分管、有实施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镇政府将专门就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村要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镇考核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我镇环境状况,创建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城镇管理法规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文明集镇、卫生集镇、园林集镇目标,全面开展集镇中心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整治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集镇环境状况,构建整洁集镇,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集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重点为:一是樱桃路至农贸市场、民建路、新街路、老街路等赶集街道;二是镇直单位所在的院落。

三、工作任务

(一)交通秩序。派出所要加大交通管理疏导工作力度,使集镇范围的车辆按规划设置好的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二)环境卫生。定时定点倾倒、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禁止向街道等公共场所倾倒垃圾,聘请环卫人员专门清扫、清运内外街道垃圾,做到每天清扫清除,确保集镇环境干净整洁。

(三)集镇容貌。拆除乱搭乱建场棚,使街道建筑统一协调、规范整洁、和谐美观;治理市场街道,规范户外广告、标牌设置;搞好集镇主干道、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居民点和集镇周围的环境卫生,使集镇镇容镇貌跃上一个新台阶。

四、责任分工

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集镇整治,镇直相关单位及班竹居委会实行分片包干,各自负责。

(一)樱桃路(樱桃路至农贸市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班竹分局负责整治该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占到经营等脏乱差现状。(责任人:龚艾)

(二)民建路(王强修车场至老烟叶站),由班竹居负责整治该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占到经营等脏乱差现状。(责任人:吴忠彬)

(三)新街路(同心酒楼至变电站),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班竹分局负责整治该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占到经营等脏乱差现状。(责任人:叶松)

(四)老街路(计生办至张华副食店路口)由派出所负责整治该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占到经营等脏乱差现状。(责任人:王朝)

(五)全镇范围内的砂石运输车辆卫生,由镇安监站督促各非煤矿山业主做好环保措施,未取得防护措施的车辆不得上路。(责任人:陈钊)

(六)镇卫生院、各学校、镇直单位周边的卫生,由各单位负责。

(七)镇整治办负责督促第三方统一整治集镇街道路面卫生。(责任人:李晶)、

(八)各村(居)环境卫生,由各村(居)自行负责。(责任人:各村委会负责人)

(九)卫生费由镇财政补助和群众缴费的方式保障,集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其余各村(居)收费标准由村规民约确定收取。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宣传。积极巩固宣传氛围,提升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动员全镇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参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过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使集镇的环境更加优美整洁,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文明。

(二)加强督促检查。镇党委、人大、要经常深入检查指导整脏治乱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此项工作开展视察评议,并设置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决依法行政,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规守纪,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执法;督促检查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从开展好集镇中心环境整治行动出发,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6

为深化文明创建,加强村容镇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村镇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文明乡镇测评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各乡镇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并成立市容监察中队和清扫保洁队二支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工作。

(四)乡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1、政府所在地、县乡道路、大项目所在地、广场、绿地、河道、垃圾收运和填埋点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等,由乡镇市容环卫工作办公室负责;

2、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村)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车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4、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6、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7、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8、家庭庭院、畜牧饲养点、自用厕所以及柴草、垃圾、粪肥堆放的场地,由住户负责;

9、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三、村容镇貌管理

(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5、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

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8、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

9、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

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11、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七)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八)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九)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十)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202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重点集中整治穿越我镇的老天滁路、石便路和312省道段沿线两侧污水横流,废旧物品乱堆乱放,跨路市场等“脏、乱、差”现象,做到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收起来,把市场管起来,努力建设“洁、畅、绿、美、优、安”的集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镇村设立正常工作机构,开展常规化管理;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有人管理,有钱办事,加快基础设施建,提高绿化、硬化和绿化水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实现镇貌村容整洁卫生。

三、工作内容

(一)卫生整治

整治范围为富民路,集镇区域老天滁路、石便路及天康大道石梁段两侧。

1、加强街道的清扫保洁,垃圾与污水集中处置,补设垃圾桶,整修好通往垃圾填堆场的道路等环卫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除卫生死角

2、加强集镇贸易市场建设,强化路边零星摊点的管理,设置摊点摆区,坚决取缔出店经营。

3、加强集镇容貌管理,禁止街道两侧堆放建材废品,禁止农户堆草、堆肥

4、天康大道十八集社区段:清除大道两侧的各类垃圾、草堆、杂物做到整洁卫生。

5、天康大道周营村段:禁止沿大道两侧的乱堆、乱放现象,清除草堆、丝瓜架、砖瓦等垃圾,以及平房百贷市场的乱搭乱放现象。

6、天康大道石街社区段:清除大道两侧的建筑等垃圾、草堆、非法搭建物、建筑材料一律拖放至别处,禁止破旧市场的乱搭乱放现象

7、天康大何庄村段:清除大道两侧的暴露垃圾、草堆,消除非法搭建、占道堆放现象

8、各企业门前:清除门前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一律报拖放至厂区内。做到门前清洁卫生

(二)加强街道绿化、亮化的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加强街道路面硬化以及下水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集镇的老天滁路段做好复修水泥路面、路灯架设工作,积极筹备富民路和连接富民路与富民路的朝阳路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开工建设。

(三)、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拆除沿街搭建和门面的遮阳篷伞。

(四)、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卫生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做到长制长效。

(五)、加强各村(社区)的村容整洁工作

按照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要求,各村要坚持不懈抓好“四清”、“四改”、“四化”工作,特别是石街社区,要做好青城小区的北面水泥路面及下水道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强化领导,镇政府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镇长刘登禄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杨明祥、副镇长崔学江、党委委员陈世铭、王冬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对照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2、加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过街横幅广泛宣传,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全力整治:利用一个星期时间,镇村下大力气,部门积极参与,企业全面配合,确保一个好的结果。

4、加强督查:3月15日镇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开展全面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村(社区)和单位,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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