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概况导游词
湖南有很多有名的旅游景点,很多人都会选择去湖南旅游,作为一名导游,要做好对游客介绍的工作,解说景点的特色之处。下面是学习啦为大家带来的湖南概况导游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湖南概况导游词篇1
湖南依江畔湖,风景秀丽,是海内外闻名的旅游胜地。湖南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英才辈出,“惟楚有才,于斯为盛”。湖南物产富饶,素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誉,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湖南著名景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岳阳市、凤凰县。国家5A级景区:长沙岳麓山-橘子洲景区、岳阳岳阳楼-君山景区、湘潭韶山景区、衡阳南岳衡山景区、张家界武陵源--天门山景区[。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邵阳新宁崀山(中国丹霞)
湖南为大陆性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具有三个特点:第一、光、热、水资源丰富,三者的高值又基本同步。第二,气候年内与年际的变化较大。冬寒冷而夏酷热,春温多变,秋温陡降,春夏多雨,秋冬干旱。适宜秋季旅游。
湖南位于长江中游江南地区,由于大部分地处洞庭湖之南而成为湖南。湖南境内湘江贯穿南北,所以简称为湘。湖南东临江西,西接渝贵,南毗两广,北连湖北。全省辖14个地州市、122个县(市、区)
湖南以长江南岸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先秦两汉时期为楚国境地,“江南”最早在湖南得名;直至隋朝,“江南”为今湖南为主体涵盖周边部分地区的专称;唐属江南道、江南西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南概况导游词篇2
湖南省位于长江中游南部,大部分地区在洞庭湖之南,故名湖南。境内湘江贯穿南北,又简称为湘。据传,湘江流域过去多植芙蓉,唐代诗人谭用之有“秋风万里芙蓉国”之句,湖南故又有“芙蓉国”之称。湖南东临江西,西接川黔,南毗两广,北连湖北。
洞庭湖平原位于湖北省北部。范围东起汨罗、岳阳,西到临澧、常德、桃源,南至益阳、乔口、湘阴,北接湖北荆江以南。面积12690平方公里(湖南省境内)。海拔30—50米。系洞庭湖长期淤积、湖底出露而成的湖积冲积平原。洞庭湖平原与湖北省中南部的江汉平原合称两湖平原,是全国三大平原之一的长江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南省河网密布,流长5公里以上的河流5341条,总长度9万公里,其中流域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河17条。省内除少数属珠江水系和赣江水系外,主要为湘、资、沅、澧四水及其支流,顺着地势由南向北汇入洞庭湖,经城陵矶入长江,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洞庭湖水系。湘江湖南最大的河流,也是长江七大支流之一。洞庭湖全省最大的湖泊。该湖跨湘、鄂两省。1644—1825年洞庭湖总面积为6270平方公里。1937年为4700平方公里。1983年测量结果,洞庭湖湖泊水面只有2691平方公里,不到1825年的一半。由于入湖泥沙量与日俱增,1949~1977年的28年中,洞庭湖湖面平均每年缩小8.55万亩。
湖南是一个少数民族较多的省区,有回、土家、苗、壮、满、侗、瑶、蒙古、维吾尔、彝、藏、朝鲜等26个少数民族。
湖南省会长沙市地处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京广铁路线上,东与江西省的铜鼓、万载、宜春、萍乡交界,南连湘潭、株洲两市,西与娄底及益阳地区毗连,北与岳阳地区接壤。长沙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约在七千多年前,长沙已有原始先民在这里生息繁衍。长沙之名始于西周。东周时期为楚国南方重镇—青阳,秦统一后置长沙郡,西汉初期建立长沙国,汉、晋、南朝时,长沙为临渣县,隋为长沙县,唐为潭州,五代十国时为楚国都城,元改潭州路,又改天临路,明清为长沙府,1933年设长沙市。自清以来,长沙历为湖南省会。1949年8月4日,长沙和平解放。新中国成立以后,这里经济发展很快,现在已形成以机械、纺织、轻工、化工、建材、食品等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体系,主要产品有棉纱、卷烟、工业泵、风机、原煤、钢材、水泥等,传统工业产品有长沙湘绣、浏阳夏布、爆竹、菊花石雕、铜官陶器等。农副产品以水稻、生猪、鲜鱼为主,茶叶、柑桔、茶油、油菜籽等亦享有盛名。
湖南矿藏资源丰富,是全国的重要的矿产基地,素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近又被誉为“非金属之乡”。
湖南的名胜古迹很多,有岳阳楼、洞庭湖、岳麓书院、马王堆汉墓、天心阁、桔子洲、韶山毛泽东故居、新民学会旧址、清水塘革命纪念馆、自修大学旧址、浏阳文家市会师旧址、刘少奇同志故居、杨开慧同志故居、雷锋纪念馆等,另有衡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等。
湖南概况导游词篇3
湖南历史悠久,旧石器时代有人类活动,古为苗人、越人和楚人的生活地区。西周时期为楚国南部。唐广德二年(764年)首置湖南观察使,至此中国行政区划上开始出现湖南之名。
湖南省现行行政区域在周朝为荆州南境,春秋战国时期纳入楚国版图。秦统一中国后, 实行郡县制,湖南地区设置有黔中郡、长沙郡。
西汉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与封国并行。湖南境内设有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 长沙国。王莽新朝曾废长沙国改立长沙郡,桂阳郡改南平郡,武陵郡改建平郡,零陵郡改 九嶷郡。东汉时恢复原郡名,但长沙不再立国而保留长沙郡。
三国时期,湖南地区为蜀汉和东吴角逐之所,零陵、武陵郡属蜀,长沙、桂阳郡属吴。 后零陵、武陵郡归入东吴版图,并增置南郡、临贺郡、衡阳郡、湘东郡、天门郡、昭陵郡 6郡。
西晋时,湖南分属荆州、广州。东晋偏安江左,湖南分属荆州、湘州和江州。 南朝宋、齐和梁前期,湖南分属湘州、郢州和荆州。陈朝时湖南分属荆州、沅州、湘 州。
隋朝裁并州、县,改州、郡、县三级制为郡县二级制。湖南省境设8郡:长沙郡、武 陵郡、沅陵郡、澧阳郡、巴陵郡、衡山郡、桂阳郡、零陵郡。
唐初改郡为州,武德四年置潭州总管府,管辖潭州、衡州、永州、郴州、连州、南梁 州、南云州、南营州8州。武德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统辖潭州、衡州、永州、郴州、 连州、邵州和道州。太宗朝始设道,道下设州(或郡),州下为县。湖南分属山东南道、江 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广德二年又置湖南观察使,湖南之名自此始。
五代十国时期,马殷据有湖南,立楚国,国都为长沙府。楚分其所辖地为28州1监, 在湖南境有13州1监:潭州、岳州、郴州、朗州、辰州、溪州、邵州、锦州、澧州、叙 州、衡州、永州、道州和桂阳监。
宋朝分全国为路,路下设州、府、军、监,各辖若干县。湖南分属荆湖南路和荆湖北 路。
元代实行行省制度。湖南属湖广行省,分14路3州:岳州路、常德路、澧州路、辰 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天临路、衡州路、道州路、永州路、郴州路、宝庆路、武冈路、 桂阳路、茶陵州、耒阳州、常宁州。元朝政府还在今湘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土司制度, 置有10多个长官司或蛮夷长官司,分别隶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和四川行 省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管辖。
明朝行省设布政使司,后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省下为府(州),府下设县,实行省、府 (州)、县三级制。湖南属湖广布政使司,辖地在今湖南境的有7府、2州、2司:岳州府、 长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宝庆府、辰州府、郴州、靖州、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清朝地方政权实行省、道、府(直隶厅、直隶州)、县(散厅、散州)四级制。康熙三年 置湖广按察使司,湖广右布政使、偏沅巡抚均移驻长沙。湖广行省南北分治,湖南独立建 省。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7府,郴、靖2州由偏沅巡抚直接管辖。 雍正二年,偏沅巡抚易名湖南巡抚。至此,现行的湖南省行政区域作为独立的地方一级政 权组织才基本确立下来。
清代湖南总计分4道、9府、4直隶州、5直隶厅(不辖县)。直隶州、直隶厅直接隶 属道与省,而不由府管辖。县以外设有散厅、散州,受府节制,相当县一级。湖南有散州 3个,散厅1个。作为基本行政单位的县和散州、散厅,包括不辖县的直隶厅和直隶州在 内,共有77个单位。
中华民国成立后,湖南的行政设置几经变化。民国3年(1914),分全省为湘江、 衡阳、辰沅、武陵4道,其辖区与清代长宝道、衡永郴桂道、辰沅永靖道和岳常澧道基本 相同,共75县。
民国5年(1916),裁常德道,所辖县常德、岳阳、平江、临湘、华容、汉寿、沅 江、澧县、安乡、临澧、南县划归湘江道,桃源、石门、慈利、大庸划归辰沅道。全省存 3道,仍有75县。
民国11年(1922),撤销道制,仅存省、县二级。
民国24年(1935),在沅陵设立湘西绥靖区,将指定绥靖范围的19县划为慈石 庸、沅泸辰溆、永保龙桑、芷黔麻晃、乾凤古绥5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5年(1936), 正式设立专员公署。将澧县、临澧、靖县、会同、绥宁和通道6县划入,与原19县组成 4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公署分别设在沅陵、慈利、乾城和黔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是由省政府派出机构,代行省政府职权。
民国26年(1937)12月,全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专员兼任驻在地 县长。全省划为9区:第一区辖浏阳、平江、临湘、岳阳、醴陵、湘阴、长沙、湘潭、宁 乡、益阳等10县,专员驻浏阳;第二区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沅江、汉寿、澧县、 临澧、石门、慈利、桃源等11县,专员驻常德;第三区辖沅陵、大庸、桑植、溆浦、永 顺、泸溪、辰溪等7县,专员驻沅陵;第四区辖乾城、龙山、保靖、古丈、永绥、凤凰、 麻阳等7县,专员驻乾城;第五区辖衡阳、常宁、衡山、耒阳、攸县、茶陵、安仁、酃县 等8县,专员驻衡阳;第六区辖邵阳、湘乡、安化、新化、武冈、新宁、城步等7县,专 员驻邵阳;第七区辖黔阳、绥宁、会同、芷江、靖县、通道、晃县等7县,专员驻黔阳; 第八区辖郴县、桂东、汝城、永兴、资兴、宜章、桂阳、嘉禾、临武、蓝山等10县,专 员驻郴县;第九区辖零陵、祁阳、新田、宁远、江华、道县、东安、永明等8县,专员驻 零陵。 民国29年(1940)4月,又将全省划为十个行政督察区。曾一度增置阳明县( 后改为阳明特别区),但不久即撤销。先后还增设2省辖市(长沙、衡阳)、2县(怀化、 隆回)。至1949年8月5日湖南和平解放前,全省共有2个直辖市、10个行政督察 区,77个县。具体情况如下:
省辖市:长沙市(民国22年设,省会),衡阳市(民国32年设)。 第一行政督察区,治岳阳,辖8县:岳阳县、长沙县、湘阴县、临湘县、浏阳县、平 江县、湘潭县、醴陵县;第二行政督察区,治耒阳,辖8县:耒阳县、衡阳县、衡山县、 攸县、茶陵县、常宁县、安仁县、酃县;第三行政督察区,治郴县,辖10县:郴县、桂 阳县、永兴县、宜章县、资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蓝山县、嘉禾县;第四行政 督察区,治常德,辖9县:常德县、澧县、桃源县、石门县、华容县、南县、慈利县、安 乡县、临澧县;第五行政督察区,治益阳,辖6县:益阳县、湘乡县、安化县、汉寿县、 宁乡县、沅江县;第六行政督察区,治邵阳,辖6县:邵阳县、新化县、武冈县、新宁县、 城步县、隆回县;第七行政督察区,治零陵,辖8县:零陵县、祁阳县、宁远县、道县、 东安县、永明县、江华县、新田县;第八行政督察区,治永顺,辖6县:永顺县、龙山县、 大庸县、保靖县、桑植县、古丈县;第九行政督察区,治沅陵,辖8县:沅陵县、溆浦县、 辰溪县、凤凰县、乾城县、永绥县、泸溪县、麻阳县;第十行政督察区,治洪江,辖8县: 会同县、芷江县、绥宁县、黔阳县、晃县、靖县、通道县、怀化县。
此外,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1937年7月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湖南省境的平江、浏阳、醴陵、岳阳、临湘、湘阴、长沙、酃县、茶陵、攸县、郴县、 宜章、永兴、耒阳、资兴、桂东、汝城、安仁、桑植、永顺、龙山、大庸、石门、慈利、 华容等25县建立了革命根据地,或者成为游击区,并成立县苏维埃政府,建立区苏维埃 政府170多个,乡苏维埃政府或革命委员会910多个,成为湖南最早的基层工农政权。 省一级苏区政府,有1930年7月30日成立湖南省苏维埃政府;1930年10月成 立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1931年7月,成立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后改为湘鄂赣省工 农兵苏维埃政府);1931年10月成立湘赣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11月成立湘 鄂川黔省革命委员会,以上均行使省级革命政权的职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 政权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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