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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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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拍卖是指出卖人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委托拍卖合同是怎样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拍卖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拍卖合同范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广汕路北侧燕塘企业总公司大院(新燕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4202.12㎡)保留价: 。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 拍卖人应采用估低价拍卖方式拍卖。

  第三条 拍卖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我中心指定的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如超过时间仍未处理该拍品,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拍品另行处理,并没收拍卖公司所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六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月 日止。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拍品按现状拍卖,过户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准确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如有变动,成交价不作调整。

  2.成交后竞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6000万元标的款(含拍卖保证金1100万元),30天内支付剩余标的款,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代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由拍卖公司向我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及结算清单(并附相关税费原件),待我中心收到拍卖公司申请核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汇入买受人指定帐户。买受人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标的款,委托方将收回该拍品另行处臵,并没收拍卖公司及竞买人所交纳全部款项。

  3.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负责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协助买受人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房产证过户及移交拍卖标的的各项手续,保证移交顺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拍卖合同范文2

  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 ,〔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 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 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 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 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 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 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
第十二条 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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