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商业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的特征。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它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十分重视对自己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劳动合同法商业保密协议相关范本。欢迎阅读和参考!
劳动合同法商业保密协议范本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对乙方的服务期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2、试用期
本合同约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甲方有权在试用期满前任何时候参考乙方工作表现,决定乙方能否转正。 第二条: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的担任 一职;乙方须服从其管理人员的指示,达到甲方所要求的水平。
2、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经营需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月休息日 天。休息日的选择应当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须向甲方说明,不得随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乙方加班时间可以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休息或支付加班报酬。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福利
1、乙方将依据甲方的薪资制度,领取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正式录用后,乙方的月工资级别与其工作岗位、职务相对应,甲方按照本公司规定的工作形式、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月工资级别。乙方转正后工资为 元/月,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
2、甲方将依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具体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该通知经乙方签收后作为本合同附件,视为双方对本合同的变更。
3、每月30日为甲方的发薪日。 第六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办法
1、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除本合同已约定的内容外,由甲方通过员工手册、单独发文、专题会议、培训、布告、公司内部电脑网络等形式公布或告知乙方,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和执行。
2、甲方对于模范遵守企业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良的乙方,应当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甲方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根据管理制度给及纪律处分。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于在工作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包括:课件、教案、教具、授课模式、文件、客户关系等。 (1)不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2)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报告;
(6)其他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对甲方及甲方所持甲方合作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为:自接触该商业秘密之日起5年,但对全部/每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均不得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年。
3、乙方承诺:到甲方工作,并不违反其与原单位签订的保密或竟业限制协议,对原单位亦不负担保密或竟业限制义务,不会因此受到原单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诺不实而造成有关单位开始追究甲方责任,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并对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变更。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a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b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虽然通过聘用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或虽然经甲方认可免除了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但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有隐瞒、造假、虚报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c 依法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物品等,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绪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指的是:在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4)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绪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的变更,由双方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双方可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文本。
6、无论甲乙双方以何种形式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都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所有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乙方应按离职前最后一个月全部劳动报酬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未履行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解散、经营期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乙方实际已经不履行合同满三个月的;
(6)乙方因公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满医疗期,甲方已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补助金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任何一方无论是否续签合同,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是否续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本合同。 第十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离职时的工作交接手续、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依照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原有工资作为公司内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劳动合同法商业保密协议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
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盛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