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写字楼租赁合同(2)
四、租赁物修缮事宜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投资对租赁物进行装修,租赁物内现有设施按合同附件清单为准。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卸乱建。如乙方需要对租赁物室内进行装修及其他加(扩)建工程,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所进行的施工不损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可予允许,装修费用及其他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承担租赁物的管理和日常保养、检修的责任,如因乙方使用租赁物不当或人为疏忽管理造成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属建筑物本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必须及时修理,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甲方不收取该期间的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租赁物或双方依约提前解除合约时,乙方将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交还甲方,对室内固定不移动设施(水电、消防、通讯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天将室内移动物品清理完毕,逾期不再清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五、租赁期间有关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该租赁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政府部门收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租赁税由 方承担。
六、本合同续期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该租赁物的,按甲方的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未另行签订续期合同但乙方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的,乙方仍应按时缴付租金,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尽义务之条款继续有效。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变更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予变更;双方确须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2、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按时将租赁物交回给甲方使用,清偿的租金及其他本合同中约定的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3、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在甲方退还保证金五天内将租赁物交回给甲方使用。
4、如乙方在租赁物内发生的财物被盗、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租赁物毁损及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期间,因政府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需要征用租赁物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无条件收回上述租赁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租赁用途,或擅自改变、损坏房屋结构的(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或乙方转租的第三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缴费用(水电费、租赁税等)达15天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无条件收回上述租赁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证金予以退还,甲方还需另外向乙方赔偿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甲方的租赁物出现使用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超过1天的;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被查封、关停使用。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以下无正文)
办公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xxxxxxx”xx层 号房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写字楼地址及状况:
1、租赁地址:xxxxxxxxxxxx层号房,房中建筑面积㎡。(具体见附图)
2、该租赁写字楼为毛坯房,乙方使用该租赁写字楼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其中免租期为自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间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写字楼租金: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每平方的基数每年递增1元/㎡。(第一年租金元)
3、付款方式:租金按 现金支付,于每期末前10日内缴纳下期租金,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据。
4、押金:乙方须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押金,本租赁合同终止后三日内经验收乙方没有损坏租赁写字楼的,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但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 偿;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费用;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写字楼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除在本合同二(6)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乙方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交押金将自动转成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如租赁期满后,甲方房屋不再做出租用途,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使用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装修租赁写字楼的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乙方不得违反“东方国际商务港”《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物业管理制度》,若乙方违反的甲方或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乙方所租赁写字楼入住时水表为 吨(入住后使用公摊水费),电表为 号电表底数 度。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附图一张(每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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