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采购合同范本(2)
第六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每月上旬对乙方上月完成的供货量进行结算一次,并按业主对该期完成的工作量的拨款情况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2、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 变更: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水泥的实际需求总量,不论增加或减少都不对合同的单价和其它条款及条件做任何改变。如因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水泥数量的增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单价或其它条款不变的前提下予以承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
乙方负责水泥从加工、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全过程的安全等方面全部经济和法律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分,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采购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中国水电十五局承建的延安市南沟门南、北线供水工程施工用粉煤灰的采购、供用问题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规格型号、商标、计量单位、结算价格、供应数量
注:结算价由两部分组成:水泥出厂价+运输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运输价不变,水泥出厂价调整时,乙方持厂家价格调整文件,甲方考虑给予调整结算价。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材料需求计划单,详细说明所需材料的年计划、月计划以及供应地点,以便乙方组织材料及落实运输车辆。
二、结算方式
每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日期,乙方持工程项目部收料单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
三、支付方式
甲方财务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及运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及运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乙方负责运输,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延安市南沟门南、北线供水工程施工现场;工程项目施工点多达十几个,乙方应充分认识到工程的特点,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努力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确保材料及时、安全抵达现场。
六、交货时间
甲方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发货,内容包括:数量、品种、送货地点、到货具体时间、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乙方以此为以及办理发货手续。
七、计量标准
水泥数量验收以出厂电子磅单为依据,若甲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乙方和施工单位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厂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出厂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日期、出厂日期、随货化验单检验项目等进行验收,其各项参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八、质量标准
水泥执行
九、验收标准及质量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委托施工单位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施工单位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乙方书面提出,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甲乙双方将签封的水泥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十、争议与违约
(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继续履行合同。
(1)合同确认已无法履行(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等)双方协商停止履行合同。
(2)双方协商同意停止供应。
(3)经主管机构协调要求停止供应,且双方同意。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上协议三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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