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2)
公司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邮编: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及相关事项
1.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 在试用期内,公司进行不定期考核,经考核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可以与员工说明理由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身体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及相应的资料(合格的体检单、简历、员工登记表上的内容、学历证书)有任何虚假或不完整;
(2)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完备,造成甲方无法办理相关的用工手续;
(3)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
(4)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私自携带公物出公司;泄露乙方所从事岗位的涉及公司的机密;
(6)乙方同其他员工发生矛盾或有谩骂、斗殴行为、打架、盗窃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7)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影片、看报纸杂志、吃零食、玩手机、打非工作电话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8)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嘻闹、打盹、睡觉者或做其他工作无关的事;
(9)乙方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或上班私自外出;
(13)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涂改考勤卡或因迟到等原因故意不打卡,第二次违犯者;
(14)乙方有旷工行为的;
(15)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6)乙方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或提供虚假的数据或报告;
(17)乙方遗失经管公司的财物或重要文件或数据等;
(1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中关于违纪方面的任何一条事项。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上海地区或甲方在中国境内其他地区所设的办事处等办公地点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地点予以调整。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 。
3.根据甲方的考核制度,执行对乙方的考核,如考核优良或优秀,甲方根据工作经营的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经历、体力等)经与乙方协商,进行工作岗位的调动,乙方应一如既往地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如考核不合格,则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乙方拒不接受甲方调整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员工的技能、特长、学识、身体条件等情况,在不降低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将按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行相应的工作时间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试用转正后月工资为:基本工资据乙方合格录用后安排的岗位支付,岗位津贴为: 元,其他绩效工资: 。(奖金根据部门的评定标准结合个人的工作表现支付,提成按照净利润为基数结算的),(低于上海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单位:人民币元)。
2.乙方的每月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用及竞业禁止应支付的补偿费用。
3.若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动,工资按新工作岗位的标准来确定。
4.甲方与乙方确定的月工资包括了乙方个人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十日,发放的薪水为上月的一号至上月的月底。
6.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或代扣款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7.乙方对于自己所得薪资数额,或因职务所得悉之他人薪资数额,负有保密义务。非职务上所需不得泄漏、告知他人,同时也不得向他人打听薪资状况。违反者将视为严重违纪,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处理。
8.公司根据薪酬标准规定,结合员工的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可以调整员工的绩效工资薪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 甲方根据乙方的属性,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或缴纳三金。
2.依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3、若甲方出资为一方购买商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理赔费用优先用以甲方应承担费用,如有节余,节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4.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因职工自身过错所导致的工伤事故,职工在享受相关待遇后,单位可参照《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第六条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乙方提供文明,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 甲方应按国家的规定对于涉及到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予以必要的说明和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
3. 乙方申明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其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尽管这种危害只是一种潜在的、并非实际会发生的危害。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指派的合法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2. 乙方如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期间包括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期间,具体规定按照甲方的保密制度执行。
3. 乙方确认其已认真阅读甲方的《管理制度》并将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在法律规定限度内不时地修改其规章制度,并在公司内指定的公告栏向全体员工公示或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内容外,还包含以下情形:.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诸如乙方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五天;乙方有行凶斗殴、盗窃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诸如:擅 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参与和公司利益冲突的其他经营活动或受雇于其中,或从中获利;贪污公款或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损坏、浪费、丢失公司财物、账票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
(4)玩忽职守或工作失职,使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
(5)未把客户的信息或资料及时传达给公司高层,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达2000元以上的;
(6)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他人闹事、怠工。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除需接受公司对其的处分外,还应当赔偿部分或全部的经济损失。员工行为触犯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须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书面形式必须经乙方本人签字再提交。
7.乙方转正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额外支付甲方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关系,书面形式必须经乙方本人签字再提交。
8. 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需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
9. 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甲方欲同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本合同到期一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征询乙方意见,如乙方在收到书面形式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
11.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冲突条款
1.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送达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一旦涉及到文书、通知、函件的送达,均以本合同上的地址为准,除非一方书面告知对方变更,否则只要一方按照本合同上的地址送达,即对另一方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企业工会或上一级工会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争议 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争议的一方或双方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3)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生效日期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1点执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工会壹份,此叁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保密及不竞争协议》乙方已收到并仔细阅读,乙方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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