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范本(2)
第六条:乙方义务
1、 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 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备、设备和设施
3、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 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方人有关的商业秘、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 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定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定金;
2、 如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 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支付对方该房约定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部门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部门编号:
联系电话: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签定.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三
出售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珠海市一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国际金景大厦2楼B座 总机:0756-3324437 传真:3372411 吉大分行:3363365 花园市场分行:2525177 柠溪分行:2298977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珠海订立 经 办 人:
看过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的人还看了:
3.房屋委托合同范本
9.委托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