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实用范文>合同范本>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翠梅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关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有效日期至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鉴(公)证机(章) 年 月 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422322198312200038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东莞市南城区晶城3栋401。 装修情况为:精装修

  第二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2日,共计12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12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1日前;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银行帐户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2400元(大写:贰仟四百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11年5月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转租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200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 身份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看过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的人还看了:

1.东莞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官方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篇

3.东莞房屋租赁合同

4.2015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5.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6.2015年标准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7.租房合同范本3篇

8.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2015年最新】

9.2015年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最新)

10.最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106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