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商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
商场是现代城市或市镇中常见的建筑物,是结合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饮食、展示及资讯等设施于一体的商业设施,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场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阅读一下哦
商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 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场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XX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
年 月 日
商场场地租赁合同书范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真实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商场铺位的租赁签订本租赁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间为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铺位位置与面积
1、乙方租赁的铺位为: 号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均按本合同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租金与管理费收费标准
2、乙方铺位缴交租金每月标准为:
第一年租金为 元/月。
第二年租金为 元/月。
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
2、乙方物业管理费月缴费标准为:13.5元/㎡人民币(含公用照明、水电、冷气、通风等),即: ㎡×13.5元= 元,大写: 元/月。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作出适当的价格调整。
3、铺位内的自用电定为:1元/度,即:按商铺每月实际用量×1元/度计算。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供电局的价格作出适当调整。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租赁协议后,甲方给予乙方免租 月租金:
即第一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二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三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押金、租金的缴交时间与免租期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共计: 元人民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本合同和商场的有关管理制度,期满时乙方向甲方结清有关费用,甲方免息将押金退回乙方。
2、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时向甲方缴交壹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之后乙方仍按签订日日期来缴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缴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费总额收取乙方滞纳金。
第五条:装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必须先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并为乙方办理好批准装修通知书后,双方一同记录电表数、铺位明细,同时,确认签字及移交锁匙;
2、乙方进场装修前要办理缴交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给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经甲方验收,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及装修管理协议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交的贰仟元装修保证金。如乙方违反了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给甲方商场造成了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乙方的装修保证金甲方不退回给乙方,预以没收。
3、乙方租铺2个以上(含2个)需要拆墙或拆铺位的,须确定复原方案并经业主同意,同时乙方需缴交复原费给甲方,由甲方转交业主。期满乙方复原并经甲方和业主确认后,由业主无息返还复原费给乙方;若期满乙方不复原,则复原费归业主所有。
第六条:商场管理
1、乙方进入本商场经营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等经营手续证照,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申报年检。
2、乙方必须遵守本物业所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3、甲方对乙方因违反本协议及商场的有关规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口头规劝指正、书面通知、律师函、暂停其商铺水电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场名义封其铺位、公告等方式来提醒和制止乙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确保商场及大众业主利益。
4、如乙方违反商场制度,严重影响商场运作、声誉、业主的公共利益时,甲方在提请业委会和本铺业主或本商场10个以上商家的同意后,有权单独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铺位,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损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转让
1、乙方已展开经营,但确需转让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缴交转让费壹仟元,否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私自转让的,甲方有权封闭该铺位,直至完善规定手续为止。
2、为确保商场运营正常,杜绝炒铺行为。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旦发现乙方转让是属于炒铺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乙方改正。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制定修改本商场物业管理规定和《xx商场管理制度》。
2、为确保xx商场开业后运营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权重新制定实施商场整体改造、招商、策划、管理方案。
3、有权制止乙方因违反商场的物业管理和《xx商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费及相关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约,甲方有权收回铺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满后,甲方才退还乙方之前所缴纳的押金;若在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强行退租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赁期内连续3天或累计5天不营业,甲方将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给予警告;若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15天不营业,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还。
8、向乙方(或业主)提供商铺的自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9、提前将装修方案和注意事项及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铺位是合法的。
11、对所涉及乙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本商场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及本商场物管公司每月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所有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须事先向商场物管处申请,获得批准方可使用,并按约定期限恢复原状及功能。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修复。
4、对员工、使用人及来客等有告知商场规定和制度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场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5、租赁两个铺位以上,含两个需拆中间墙和铺位的,应事先与有关业主确定位置和原貌,并且与业主确定复原费并缴交,期满后有复原原位义务。
6、保证不利用本铺位及商场公共地方从事非法经营、非法传销及其它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保证按国家消防部门所制定条例来执行本铺的消防责任,按甲方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装修,遵守商场消防条例,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和商场举行的消防演习。
8、保证依法向有关部门申领合法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和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收费。
9、保证所有从业人员不带猫、狗类动物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进入本商场,更不得在本铺位饲养猫、狗类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
10、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税收、债权债务等依法承担。
11、所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及追究责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费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传销及犯罪活动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铺位的结构用途及改变和侵占公用部份,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及在限定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5、2次违反商场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请业委会或业主或附近10个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双倍索赔己交的费用
1、不按时向乙方交付铺位使用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重复租赁其他方的。
3、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铺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赁期内,商场及本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以上条约双方均要严格执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应支付而未支付之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商场场地租赁合同阅读
委托方(甲方):广汉华地世家百货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广汉市聚缘会展有限公司
注册(或自然人居住)地址:广汉市大同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乙方为企业时填写): 陈兴平 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时填写): 5106241950714092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北广场华地财富广场场地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场地位置及用途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场地位于 华地财富广场北广场,场地使用面积约为 300 平方米。
1.2乙方使用该场地用途: 美食展销会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改变上述经营范围,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批准后送甲方备案,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处理。
二、 场地使用期限
场地使用期限为 10 天,自 2015 年 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2 月 7日止。(布展和撤展除外,布展开始时间2015年1月23日,撤展时间2015年
2月8日完毕)
三、场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下述费用:
3.1场地使用费:人民币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 小写:元,(包含城管审批费用,不包含物业水费、电费、垃圾集中倾倒费、地面清洁费等费用)
3.2物业水费、电费、垃圾集中倾倒费在活动每日结束经营后,在次日开始营业前到广汉华地世家百货有限公司财务部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活动所产生的已上费用,收款标准(见附件)。
3.3地面清洗费在活动结束后,在保证金内扣除活动所产生的以上费用,扣款标准(见附件)。
3.4场地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合作结束后乙方将现场清理完毕,并将场地以清洁良好的状态返还甲方,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3.5其他费用的约定: 无 。
四、支付方式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当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场地使用费。
4.2进场前 3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场地保证金。
4.3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名: 广汉华地世家百货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武昌路分理处
帐 号: 22211701040000331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场地和照明、电源等配套设施。
5.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该场地的活动行为进行正当监管的权利,乙方如有损坏甲方所提供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5.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条款,或者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服务项目, 场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5.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理念、形象、模式和流程制定全体经营者均应遵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5.5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场地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场地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场地由于水、电和煤气供应上的故障、泄漏、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款项,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第七条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乙方对场地的规划、布置和活动方案,需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乙方若需变更或调整前述事项,需重新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乙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2日内不做出整改,则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对此不得表异议。如乙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4日内仍不做出整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已缴纳的场地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场地使用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保证在甲方广场统一营业时间内(自上午 9 点至下午 23 点 )经营,并保证在使用场地期间的行为符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所进行的广告宣传及承诺能够履行,并认真处理顾客的投诉或异议。
6.4乙方缴纳费用中已含城管费用,城管方面由甲方负责。治安,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乙方应配合,协助处理。
6.5乙方应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不得在场地内用餐等)。乙方应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各种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6.6乙方应负责在场地内开展经营活动期间的安保问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因乙方员工发生工伤、财产损失或其他伤亡事故,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6.7乙方保证经营场所涉及的商品质量、价格、计量、安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即乙方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禁品等商品,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活动经营场所内涉及到食品类的商品,需符合食品法规相关规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保证其推广活动或其他商业促销行为不存在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乙方违反所述约定致使甲方遭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应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
6.8乙方因经营需要放置在场地的道具(包括但不限于展柜、桌子、椅子)应摆放在使用场地范围内,若有音响或其它设备应自行负责保管。
6.9乙方应保持场地和相关设施的清洁,负有维护义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不乱张贴海报、乱拉条幅和乱搭棚架,如因活动需要,应与甲方工作人员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如因乙方原因被行政处罚的,由
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10使用期限届满后,乙方将现场清理完毕,并将场地以清洁良好的状态返还甲方。
6.11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从事活动,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非法活动。
6.12 场地使用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将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6.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标识等。
6.14乙方保证经营场所涉及的商品范围必须是名优特色小吃、精美食品、工艺品、省内外土特产、海产品、鲜榨饮品、书法书画、儿童适用品、地方休闲食品、地方名优农土特产、企业形象展示、展销。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使用期限届满之次日将场地清理完毕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过后交还甲方。若乙方逾期5日或以上归还,乙方遗留在场地内的物品均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并在退还场地保证金时直接扣除逾期时所产生的费用。
7.2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7.3使用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场地设施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7.4乙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5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场地的,除社会动乱、政府干预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顺延场地使用时间。
7.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五日内履行通知义务后,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7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6.12和6.14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已缴纳的场地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场地使用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八、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8.1所有甲方提供之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及图象均属于甲方之财产。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双方的交易条件及相关的业务文件及资料,或在与第三者的业务中使用。
8.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履行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件和由乙方占有或处于乙方控制之中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的义务,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实施任何处罚及索赔行动。
8.3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此行为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九、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所述场地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甲方制定的有关广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约束力,合同附件加盖骑缝章。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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