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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翠梅分享

  近年来,菜市场摊位租赁现象很常见,那么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 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场摊位____________个,门店_________间,编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给甲方。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项或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抵。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一) 甲方应依法建立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卫生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乙方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文明经营。

  (二) 为确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进货时应当检验商品质量,并向供货方索取原始发票、单证,建立进货台帐。商品包装使用环保塑料袋,执行“限塑”相关规定。

  (三) 乙方在市场内使用的水、电、照明由甲方提供,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四)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摊店内经营,不超摊扩摊、占道堆物或跨门营业。

  (五) 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摊店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妥手续。

  (六) 乙方在市场内的经营器具及财物应自行妥善保管,发生损坏甲方不予赔偿。

  (七) 甲方应对市场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乙方应妥善使用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无故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应退还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预收的租金及全额保证金,并按退还租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摊店,甲方同意的则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乘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 乙方如不按期交纳租金及水电费,应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摊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乙方如超摊营业、占道堆物或乱丢垃圾,商品包装不使用环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违约金20元。

  (四)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摊店或改变经营范围,违反市场建立的制度,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五) 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收回摊店,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电网停电,自来水水网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继续营业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摊店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规定,办理续租手续,签订新的摊店租赁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菜市场摊位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摊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设施为电表、开关、插座、砖混瓷砖贴面柜台。经营项目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5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年交付(大写)叁仟元整,(¥ )。交付时间及方式为租期开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时缴纳水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共计 元/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15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将经营过程中长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点。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私自扩建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摊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8.乙方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农贸市场价格。

  9.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先行赔付保证金:

  1.合同签订5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先行赔付保证 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证金: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甲方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乙方应于5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用暖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乙方乱扔垃圾甲方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罚20-100罚款。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201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