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
学生在校诚信才有对得起自己的母校,入过作一些不当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学校的形象。那么关于青少年诚信参考的承诺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欢迎大家参阅。
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1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了湟中县《致20_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_年高考考生参加考试重要事项告知书》中关于考试管理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绝不携带手机、包、计时工具(考场内有电波钟)、涂改液、修正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若在考场内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本人绝不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绝不参与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考试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违纪违法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的处理。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用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在准考证上)和提交密码(刮刮卡),避免因密码遗忘、丢失给自己的录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2
我是参加20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3
青海省20_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_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承诺:
1.本人填报的全部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 确,如若不实,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不违纪、 不作弊,如若触犯,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3.在考试期间绝不扰乱考场秩序,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 或存储设备带入考场,如果违规带入,无论使用与否,愿意 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4.维护正常考试招生秩序,绝不以讹传讹,涉及个人利 益的事情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不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
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4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_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_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试中 “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愿意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法律、规定和守则,承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_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含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等考场管理设施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已认真核对报名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_年12月 日
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5
为了在同学们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校团委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在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着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参加本次考试,用自身实力赢得理想成绩;
二、考前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四、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考试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带好考试相关证件,将考试相关资料和不允许的东西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
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七、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做出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抄袭试卷;
八、不抄袭他人答卷,不在试卷上故意填写他人姓名、考号;不找人代考。
九、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请阅卷老师按学校要求处理;
十、不交换答案,强抢他人答卷,不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做出其他严重舞弊行为。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_专业
建筑管理学院
_年_月_日
学生诚信参考的承诺书6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 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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