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实用范文>条据书信>承诺书>

村卫生室个人承诺书

义媛分享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卫生院职工需要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那么你知道村卫生室个人承诺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村卫生室个人承诺书,希望对你有用!

  村卫生室个人承诺书篇1

  一、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 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制度”。

  三、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四、 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用火、进设备、临时用电、高出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按照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能无证作业。

  五、 按照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

  六、 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等消防、气防设施。

  七、 自觉接受公司、部门、队班组的安全、技术作业要求,自觉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八、 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报告

  承诺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村卫生室个人承诺书篇2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医院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医院工作时,已接受 “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医院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村卫生室个人承诺书篇3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4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278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