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标准范例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荣誉称号,是最具影响力和含金量的城市品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文明城市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标准范例(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巩固提升之年,文明养犬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为巩固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扎实走好创建文明西山之路,给市民提供一个优美、和谐、宜居的良好生活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自觉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文明西山:
——恪守公德,规范养犬。自觉遵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不在法律法规禁养的地方养犬,不饲养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饲养的犬类;养犬要拴养或者圈养,不得散养;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加强约束,维护环境。携犬出户,不能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保持环境卫生。
——睦邻友好,体谅他人。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尤其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遛狗要栓狗绳,并形成习惯,犬只外出,要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只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文明劝阻,志愿引导。呼吁广大市民加入文明养犬行列,并能主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市民朋友们,“自觉文明养犬,共建文明西山”是大家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主人,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友谊,为爱犬开创一片日益宽松的空间。希望所有养犬的市民朋友,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为了我们有一个美丽和谐的家园,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西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标准范例(二)
南昌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倡议书
当前,南昌市正在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江西新东方烹饪学院是江西十佳教育培训单位,我们要积极投身到南昌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进一步展示英雄城“干净整齐、畅通有序、文明友善、和谐宜居”的良好形象,以崭新的面貌、饱满的热情、文明的风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为此,我们倡议如下:
一、广泛发动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全体师生责无旁贷。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带头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为创建文明城市发出好声音、聚集正能量,为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力量、添一份光彩。
二、积极支持参与,共育创建硕果。全校师生员工作为南昌市民的一员,要全力支持到创建宣传、环境整治、志愿服务、城市管理等工作中来,带头规范个人言行,做文明行动的引导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秩序,形成同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弘扬传统美德,争做创建表率。积极弘扬传统美德和文明礼仪,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提升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提高校园文明程度,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形成省市同创共建文明校园的良好局面。
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凝心聚力,共同擦亮“天下英雄城”的名片,为南昌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标准范例(三)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展现城市文明风貌,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以干净靓丽、整洁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干干净净迎国庆,同心共建文明城”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日活动。 为此,发出如下倡议:
同心同德,积极参与
晋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营造优美的市容环境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责任担当。我们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共同营造“环境整治我参与,优美环境我受益”的良好氛围。
遵章守法,从我做起
我们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坚决摒弃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以实际行动做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维护环境,携手同行
整治市容环境,维护市容秩序,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更需要每位市民的悉心呵护。
我们要把整治市容环境融入日常生活,积极举报脏乱差现象,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人人争做市容环境的监督员,人人争当城市形象的维护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宁,美在环境,美在和谐,美在文明。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日活动承载的是我们对生态宜居环境的追求、对创建文明城市的信心和对和谐美丽家园的热爱。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用你我的热情、努力与担当,为建设美丽晋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标准范例(四)
广大居民朋友们: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幸福生活你我共享。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是我旗党委、政府为群众谋福利、为东乌珠穆沁旗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作为东乌居民,我们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投身到这场创建热潮中去,为此,谨向广大干部居民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位居民的热心参与和共同努力,希望每一位东乌居民爱惜家园,崇德向善,礼仪修身,勤奋敬业,做文明言行的传播者、践行者;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自觉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以文明的言行影响他人,用生动的实践奉献社会,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和谐的新风尚。
二、争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见于细节,不论您从事什么职业、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来自何方,只要您生活、工作在东乌这片土地上,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东乌离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东乌增色添辉;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创建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维护城镇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物,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革除陋习,树立文明有礼的新形象,争做践行文明的模范。
三、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居民,文明居民成就文明城市。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每个居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准则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及社会公益活动,做一个有道德扬正气的居民,从言语表情到行为举止,从公共场所到邻里家庭,让文明成为我们乌珠穆沁旗最美的风景线。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只有我文明、你文明、他文明,我们的故乡才能更加文明!只有我参与、你参与、他参与,我们的家园才能更加美丽!只有我奉献、你奉献、他奉献,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幸福!
东乌珠穆沁旗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标准范例(五)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多年创建经验和创建成果的文明单位肩负重大使命,有责任、有义务为城市文明多作贡献。为团结带领文明单位以创则必成的决心、务实高效的作风、坚若磐石的行动积极参与创城工作,现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营造创建氛围,当好文明城市宣传人。
文明单位要领会创城意义、宣传创城目的、普及文明知识、树立文明理念,充分利用单位门口、墙体、电子屏、宣传栏、橱窗等进行宣传,精心设计有温度、有创新的公益广告,做到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内容健康,形式新颖,“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营造“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带头维护公共环境,当好文明素养引导员。
文明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参与所负责路段的环境卫生,坚决制止随地吐痰、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扔乱挂等行为,对单位内外的小广告进行清除,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确保办公区和生活区干净清新整洁、绿化美化靓化。
带头践行爱岗敬业,当好守土尽责排头兵。
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结合业务职能,多用一分心、多出一把力,积极发挥每个人爱岗敬业精神,精通业务、热情服务、无私奉献,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语言、行为、服务、业务处处规范,树牢为民服务宗旨,争当文明服务标兵,树立文明服务形象。
带头参与公益活动,当好志愿服务示范者。
文明单位要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深入社区小区、商场广场、大街小巷、企业单位等市民集中区开展文明城市公益宣传,组织并参与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维护文明交通、劝阻不文明行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主人翁精神不断加快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
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个单位、每名干部、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倡文明之行,兴文明之风,树立必胜信心,激发攻坚豪情,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为聊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为聊城“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