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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关于文明城市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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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城市,你我追求;文明成果,大家享有。为同一个梦想,一起来做文明人,协力共建文明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文明城市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种关于文明城市的倡议书(一)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使建和谐石林、共建美好家园的重要途径,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为石林谋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利的一项民心工程,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2009年石林县创建为昆明市首批文明县城、2010年创建为首批云南省文明县城、2011年荣膺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2013年再次创建为云南省文明县城、2014年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县城称号。2018年我县被中央文明办列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省14家)。作为石林人的你我,有责任、有义务为石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彝乡,贡献力量、增添光彩。

  在此,谨向全县人民倡议:

  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以崇德、积德的共同行为,引领时代新风尚。争当崇德向善的石林人。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优雅、衣着相宜;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行路驾车文明有礼,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翻护栏,不抢道争先、不乱停乱放;旅游观光文明有礼,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不在景区景点涂画。争当践行文明的石林人。

  做创建活动的参与者。文明石林,人人共享。每一位生活在石林的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社区治理,维护环境卫生,参加志愿服务,勇于监督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彝乡增光添彩。争当共建家园的石林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负责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举手投足,无论何时何地,时刻念及我是石林人,我的举止关乎石林名誉,我的言谈是石林之音,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彝乡添砖加瓦!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

  各种关于文明城市的倡议书(二)

  创 建 全 国 文 明 城 市

  “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构建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环境,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为更好配合全市创建文明城的工作,构建文明校园,进一步树立现代教育良好形象。

  向 南 昌 园 全 体 家 长 发 出 倡 议

  一、尊重幼儿,尊重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做好教育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不能参加,需及时向班主任教师请假。

  二、引导幼儿与同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正确看待并处理孩子与同伴的矛盾。遇到幼儿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家长应采取正确方法给予引导,文明教育,或向班级教师反映给予恰当解决,共创和谐、温馨、友爱、互助的人际环境。

  三、关注幼儿成长,关注班级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主动与教师沟通,配合幼儿园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及自信、阳光、活泼的性格。

  四、家长来园时注意仪表整洁、行为文明、谈吐得体;不在园内吸烟;不讲粗话;不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教育引导幼儿爱护园内设施,为幼儿树立表率,共同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按规定时间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并配合保健医做好晨检工作,妥善安排好幼儿生活,不随便改动幼儿作息时间,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不暴饮暴食、不放纵溺爱,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自觉遵守幼儿园请假制度,幼儿因故不能来园,需及时向教师请假,如须更换接送人员要先行通知班级教师,并说明被委托者姓名、特征及与幼儿的关系。

  七、自觉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当幼儿及家长患传染性疾病时,需及时告知园方,病愈后持诊断证明入园。

  八、凡是幼儿力所能及的事情,家长要鼓励、支持幼儿自己完成。

  向 南 昌 园 全 体 小 朋 友 发 出 倡 议

  一、爱护环境,文明品格。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园内一草一木,讲究卫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践踏草坪绿地,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

  二、彬彬有礼,文明话语。讲文明,懂礼仪,见到老师、长辈、同伴主动问好。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说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喧哗嘻戏,言行举止文雅有度。

  三、遵纪守法,文明行动。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文明行走,文明乘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四、携手同行,文明传播。努力做到文明言行的实践者和传播者,积极动员父母、身边的叔叔阿姨参与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中,勇于指出和纠正父母和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为改善学习生活环境作出自己的努力。

  家长们,老师们,小朋友们,文明和谐是我们长期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文化认同倾向,我们的文明行为会使我们深圳市文明城市更近一步,作为城市的一份子,让我貌同行动起来,从创建文明校园做起,从你做起,从我做起,为文明、和谐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各种关于文明城市的倡议书(三)

  资中县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感谢您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和支持资中争创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建共享幸福美丽资中,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资中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件集民智、聚民力的大事,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

  在此,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活动出一份力、增一份光。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为创建做贡献。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见于细节,它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要带头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带头遵守公共道德,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打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停车,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带头邻里互助、友善待人,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兑现承诺,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争做城市文明践行者。

  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活动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县的党政机关要行动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创建中率先垂范;乡镇、社区要行动起来,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学校要行动起来,培养学生树立文明意识观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中去。相信我们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城市更加文明;我们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城市增色添彩;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

  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投入到争创四川省文明城市工作之中,为加快建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四川丘区经济强县贡献力量!

  资中县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各种关于文明城市的倡议书(四)

  全县各族群众:

  疏勒是我们自己的家园,她的文明美丽,与我们息息相关;她的平安繁荣,是我貌同的愿望,我们既是文明城市的享受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优化投资环境和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疏勒,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载体,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真诚希望全县各族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当中。为此,疏勒县文明办公向全县各族群众发出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做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推动者。各族干部群众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村(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奉献社会的模范、民族团结的模范、勤劳致富的模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城乡公共秩序,共同塑造美好、文明、和谐的疏勒新形象。

  二、从身边做起,做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倡导者。各族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品德树立良好的形象,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劝阻和举报不文明的人和事,坚决制止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三、从小事做起,做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志愿者。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需要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热心支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身体力行,清洁家园,美化环境,使大街小巷、楼道墙角洁净美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乱摆摊设点、不乱涂乱贴小广告、不损坏公共设施、做一个文明、有礼、守法的好公民。

  文明城市人民建,文明成果人民享。各族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谱写美好生活新乐章,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作贡献,为实现共生共赢、共建共享的文明城市而努力!

  各种关于文明城市的倡议书(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文明城市梳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树形象、促发展、顺民意的民心工程。我旗于2017年6月成功创建为第四届自治区级文明城市。作为土默特左旗的市民,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我们有责任有决心以实际行动实践文明言行,为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土默特左旗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家园,需要我貌同建设。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来为城市增光添彩。我们要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出力,多做贡献。

  二、多做实事,积极实践。我们要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公约。坚决做到讲究卫生、规范经营、维护环境、遵守秩序、控烟禁烟、文明居住、文明娱乐、文明驾驶、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乘车、文明上网、文明就餐、文明旅游等等,做到这些你我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力军”。

  三、立足本职,热心公益。我们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本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努力争做文明使者,尽力为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四、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每个市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共同把土默特左旗建设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最后,我们郑重承诺:一定要做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市民,做一个有道德、讲正气的市民。从语言表情到举止行为,从公共场所到社区街巷,把每一个细微行动,都视为展示土默特左旗形象的窗口,让我们市民的文明言行,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旗委、旗政府的号召,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负责的精神,共同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土默特左旗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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