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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捐赠倡议书

大陈分享

文物鉴定和保管一直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要点,但因为目前我国没有完善的文物鉴定机构和文物鉴定法律依据,导致现文物鉴定人员能力参差不齐,那么你知道保护文物捐赠倡议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保护文物捐赠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保护文物捐赠倡议书篇1

社会各界人士:

德宏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文物古迹众多。为更好地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我州历史文物,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建设德宏州博物馆,目前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博物馆是集收藏、保护、研究、教育、服务、展览于一体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肩负着保护本土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的重要职责。随着博物馆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文物征集工作也随之提上日程。

由于我州现有文物数量远不能满足地市级博物馆的陈展需求,因此急需充实和丰富馆藏文物。与此同时,相当部分的文物散落于民间,没有得到规范有效的保护,文物的价值也因缺少展示平台而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对德宏州博物馆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向博物馆捐赠文物。具体捐赠细则如下:

一、捐赠内容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类文物实物。包括古代各类实物器具(玉器、瓷器、陶器、铜器、石器、木器、金银器、铁器、漆器等)、书画类文物(古书画、古经书、古文献、碑帖、印章、家谱等)、各类工艺美术品(木雕、根雕及手工刺绣、竹编、织锦、民族服饰等)以及动植物化石、矿产标本等。

二、捐赠原则

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以文物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文博事业、奉献和谐社会”的意愿。

三、捐赠形式

(一)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文物;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能反映当地历史、民族重要信息的文物标本,在双方友好协作的基础上,进行文物、标本复制,复制品赠与德宏州文物管理所,使之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效果;

(三)征集:对于珍贵文物,以自愿出售为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四)借展:对于高价值的珍贵文物,以自愿出借展览为原则,文物持有者与德宏州文物管理所签定借展合同,文物产权归文物持有者,展览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由德宏州文物管理所负责。

四、监督激励形式

对于社会各界所捐赠的文物,我们将进行详细的登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并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我们将视捐赠文物的级别和档次,给予捐赠者相应表彰或适当奖励,并颁发收藏(捐赠)证书。

众人拾柴火焰高!传承和弘扬德宏民族传统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我们热切期待您的支持和参与!

捐赠工作联系人:德宏州文物管理所杨红英

电话0692-2905623,18988230778地址:芒市仙池路59号

德宏州文物管理所

20__年5月

保护文物捐赠倡议书篇2

社会各界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

肇庆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岭南文化发祥地,有着2200多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文物古迹众多。为更好地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我市历史文物,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名城的优秀文化,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肇庆市博物馆新馆,新馆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96亿元,拟于20__年建成开放使用。肇庆市博物馆新馆的建设目标为国家一级馆,需要不断增加和丰富馆藏文物,而我市相当部分的文物散落于民间,没有得到规范有效的保护,也没有借助博物馆平台向世人展示,亟需社会各界支持。为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为肇庆市博物馆新馆捐赠文物。具体捐赠细则如下:

一、捐赠原则

以捐赠人自愿为原则,以文物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文博事业、奉献和谐社会”的意愿。

二、捐赠形式

(一)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文物;

(二)征集:对珍贵文物持有者以自愿出售为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三)借展:对高价值珍贵文物持有者以自愿出借展览为原则,文物持有者与肇庆市博物馆签定借展合同,文物产权归文物持有者,展览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由肇庆市博物馆负责。

三、监督形式

对于所有捐赠的实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接受市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捐赠人及捐赠物品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形式公布,举办捐赠仪式,颁发捐赠证书、文物收藏证书。对捐赠的文物标注明捐赠者姓名、身份、个人照片、实物内容等信息。并对有重要贡献的捐赠者,我们将以展架冠名、刻芳名碑、登报鸣谢、印制纪念册等方式回报您的恩泽。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分一物都是爱。肇庆市博物馆建设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您的义举将托起见证历史、惠及子孙的千秋功业,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捐赠工作联系人:程小姐、梁小姐

电话:0758-2202221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江滨路阅江楼。

肇庆市博物馆

20__年5日

保护文物捐赠倡议书篇3

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

河南城建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城建类本科院校,历经30多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彰显办学特色,营造浓厚的城建文化氛围,增强城建文化软实力;学校决定建立城建博物馆。城建博物馆集建筑类文物收藏与保护、陈列展览、教学、科研、育人为一体,能够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建筑文化,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建筑理念,积淀城建文化底蕴,塑造高水平城建大学的灵魂。

城建博物馆是我校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开始,亟需大家的关注、参与和支持。为此,我们呼吁广大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全体在校学生、历届校友和热心城建事业的社会各界朋友为我校城建博物馆捐赠文物。

一、捐赠范围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类各种木作、土作、石作等老式工具、建筑材料加工的老式工具、建筑构件、老物件及相关物品。

(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类历史文献、建筑经典书籍、建筑堪舆著作、施工图纸、图画、老照片等。

(三)具有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建筑构件的模型、复制品。

(四)农耕时代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

(五)捐赠物的历史年代为上世纪80年代以前即可。

(上述物品详细分类及参考名目见附表)

二、捐赠原则

捐赠物必须为合法持有。以捐赠人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捐赠人“支持城建、关心教育,关爱文博”的意愿。

三、捐赠及征集形式

(一)无偿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捐赠物由校城建博物馆永久收藏。

(二)有偿捐赠:捐赠者所捐赠的文物(或老物件)有较高收藏价值,数量和品种较多,经专家鉴定,学校将给予捐赠者一定奖金。

(三)征购: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经专家鉴定,以合理的价格学校对文物(老物件)行收购;物品收藏人将其所有权转让给我校城建博物馆。

(四)借展:物品持有者与校城建博物馆签定借展合同,物品产权归文物持有者,展览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由城建博物馆负责。展期结束后,我校负责退还。

(五)寄存:物品持有者以自愿寄存的方式,将物品寄存我校城建博物馆,物品产权归其持有者,存取自由,寄存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维护由我校城建博物馆负责。

(六)欢迎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向我校提供城建类文物(老物件)线索。提供者可将文物照片和文字信息发至pgylhd@163.com,同时电话(13937593179)告知。

四、管理方式

(一)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书。所捐文物(老物件)价值较高或批量捐赠,学校将把捐赠者载入城建博物馆馆史。对批量捐赠有价值文物者学校举办捐赠仪式。

(二)对捐赠和征购的文物(老物件)注明原所有人的姓名、身份、地址、个人照片等信息,留下永久纪念。

(三)城建博物馆对所有捐赠的物品,将详细造册登记,拍照编码、妥善保管,精心维护、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全体教职员工:建设城建博物馆是我校进一步增强内涵建设、提升文化底蕴、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请您献出一份力量。

在校大学生:建设城建博物馆是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成长成才环境,请您积极支持、参与此项事业,为母校留下美好的记忆。

离退休老同志:您已经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较大的心血,办好城建博物馆还需要您再出一把力,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学校的发展再立新功。

历届校友:多年来您情系母校,为母校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建设城建博物馆还需要您的关心支持,为学弟学妹们的成长进步奉献爱心和力量。

社会各界友人:感谢您对河南城建学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办好我校城建博物馆还需要您伸出援助之手,众人捧柴火焰高,让我们携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心系城建,捐赠文物;传承文明,泽被后人。捐赠不分多少,善举无论先后,贵在有份爱心。城建博物馆建设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您的善行义举将托起见证城建历史、传承建筑文明、惠及城建学子、恩泽后世子孙的千秋功业,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捐赠工作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13937593179,18537508561

地址:河南城建学院行政楼五楼509室

河南城建学院城建博物馆(筹)

20__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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