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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联席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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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是包含在民族概念和定义下的宗教,它是含有民族和宗教两重特性的一种宗教形式,在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尤为突出,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联席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民族宗教联席会议讲话范文(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201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刚才,明蛟同志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科学判断发展面临的形势,客观分析前进道路上的挑战和机遇,是我们抓住机遇、趋利避害、赢得主动的重要前提。总体来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发展、形势大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问题仍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最大问题。按新的扶贫标准,我市100多万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占了60%以上,在全市“减贫摘帽”的四个县中就涉及到两个自治县和两个民族乡。因此,加快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帮助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的措施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顺、促进社会稳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市有4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9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2%,分布特点为大杂居小聚居。同时,我市五大教俱全,信教人数100多万人,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多。因此,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民族宗教的权益、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正视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具备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一是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民族宗教工作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发展少数民族事业规划。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这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最为坚实的保障。二是国家扶持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去年底,国家组织实施新十年扶贫开发,我市民族地区基本纳入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区域。北部六县(务川、正安、道真、湄潭、凤冈、余庆)还被列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范围。最近,国发2号文件从战略定位上对贵州提出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要求,把民族地区作为扶持的重点,这些都为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新的难得的机遇。三是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认真研究并支持民族宗教工作。

  2009年,已将市级五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去年,市政府批准了《遵义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我市“十二五”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四是我市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市委、市政府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待民族宗教问题,注重将民族宗教理论的基本原理与我市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使和谐的民族关系、和顺的宗教关系成为我市的一大政治优势,这为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

  总之,我们对今年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必须有全面、客观的估计,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奋发进取,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着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实施“三大战略”,把我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特色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工作要坚持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服务。宗教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一,强化民族工作重点,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是着力加强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国发2号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今年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快贵州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亲切关怀,既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大历史机遇,也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要按照国发2号文件提出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和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有关要求,打好民族牌,结合《遵义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把国发2号文件中关于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当务之急是编制好未来五至十年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具体建议,制定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是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力度,加强乡镇一级兼职民族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大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整合各种资源,认真实施我市民族地区30个贫困乡镇扶持推进计划和北部六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推动民族贸易和民族特色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落实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抓好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落实和管理,完善项目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三是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50号),市政府今年将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特色民族村寨现状及保护开发调研,抓好我市58个特色民族文化村寨的建设。加大民族古籍抢救和民族博物馆(陈列室)的建设力度,支持民族地区积极开展民族节日活动,加强民族语文、民族教育、民族体育、民族医药、民族干部等工作,超前谋划2013年全省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全省第八届和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今年,市民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筹备,承办好湘鄂渝黔桂五省(区市)毗邻地区民族工作联席会第25次年会。

  四是着力推动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三级联创活动,推动乡村、社区、学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要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把握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规律,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具体措施。要加强民族关系的协调工作,建立民族关系信息反馈机制,强化民族关系监测预警能力。各县、区(市)要认真落实 “一法两规定”长效机制,特别是民族“三项经费”不能作象征性的安排,要随财政的增长而增长,今年,市政府督查室、市民委将就此作一次全面督查。

  第二,把握宗教工作关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建设和谐遵义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市)要深刻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把《宗教事务条例》纳入普法学习的重点,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活动,用先进的文化占领阵地。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人员和宗教界人士三支队伍建设,培养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具有必要的宗教知识,具备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政策理论水平的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人员。

  二是贯彻实施好《宗教事务条例》。要认真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慈善周”、2012“安全年”等主题活动,完成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工作,基本完成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和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使我市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关系,保护和维护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的权利,处理好依法办事和做好群众工作的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的作用,研究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加强对宗教工作队伍和宗教界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宗教神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团体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教群众的动态。要有效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防止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加强领导,不断提升,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要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不断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参与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自觉担当责任。要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使部署与督促相促进,落实与考核相结合,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成效和水平。

  二要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无小事”,意思是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有立足自身、不等不靠的精神,善于动脑筋、谋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子。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多到基层去,多到群众中去,真心诚意听取意见,扎扎实实解决问题。要对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做到锐意进取,毫不懈怠。

  三要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为契机,抓培训、强素质,抓作风、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较高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有丰富的民族宗教专业知识和严谨细致工作作风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各县、区(市)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建设,切实解决民族宗教部门人员不足,经费得不到保障的困难,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进一步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民族宗教联席会议讲话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行政村支部书记***。全村辖3个自然村10村民组,有人口3350人,耕地面积3000亩。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立“三同时”、“三明确”、“三到位”“三个三”工作思路,即把民族宗教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促进了全村各项工作开展。连续两届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网络。村两委定期与民族宗教代表召开联席会,研究问题、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清真寺设有管委会,有民族宗教代表担任。完善了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三级民族宗教网络,在每个自然村、每个村民小组都设有民族宗教信息员,确保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及时、沟通协调。

  二是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关系融洽和谐。我们坚持在各种场所、集会和回族群众重大节庆日等,进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并与周边的沙沃、大宋等村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同时,我们利用开斋节等重大节庆日,定期对回族群众进行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了民族关系。多年来,回汉民之间未发生一起的群体性事件,形成了回汉族群众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快民族经济发展,奠定民族发展基础。充分发挥回族群众懂经营会经商的优势,重点扶持规模养牛场3个、床垫厂1个、木炭厂1个、冷库1个,全村各种运输车辆达30多台,年增加群众收入500万元以上,人均增收1.5万元。2011年,我们修通了106国道到行政村1.5公里的主干道。今年,我们计划修通三个自然村1.4公里的道路,全村人建设新农村的劲头更足了。

  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今天的座谈,我们感到与领导的要求,与先进民族村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回去之后,我们一定把会议精神传达好、落实好。按照座谈会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安全生产排查,建立台帐,落实责任,确保不留后患。二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村邻建设,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三是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探索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

  民族宗教联席会议讲话范文(三):

  正当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乡党委经过紧张而充分的准备,从 6 月 4 日开始,在乡政府举办宗教界工作培训班,我认为这次培训班举办的很重要,也很必要,这对于我们广大宗教界代表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必将对我们学习领会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了解全乡的宗教现状,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全乡宗教工作新局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全乡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动摇,坚持爱国爱教,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教务活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投身于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乡党委、乡政府向各位宗教界代表,并通过你们向所有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宗教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借此机会,谈几点个人的认识和看法,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我乡宗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全乡没有发生宗教矛盾纠纷,全乡宗教工作呈现出和顺、和睦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乡宗教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淡薄。在聘请教职人员时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致使聘请的个别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学识浅薄,宗教教义理解不深,极少数人员甚至违背“各教派一律平等”和“互不干涉”的原则,乱出乎昆,标榜自己,攻击别的教派和持不同看法的同行,破环教派之间和教派内部的团结。二是大部分寺管会成员没有具体分工,责任不明确,导致宗教活动有章不循,一旦发生矛盾纠纷、重大事故时相互推诿扯皮,相互推卸责任。三是宗教活动场所重(扩)建方面不按规定审报,不按要求建设,擅自施工。这是一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原因是大部分宗教场所和寺管会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不报就建,有的虽然进行了审批,但不搞地质勘测、图纸设计,盲目施工,有的场所不考虑群众的困难程序和承受能力,与别的场所攀比,大规模、超标准重(扩)建寺庙,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重了群众负担。四是个别场所对学经人员定编定员规定执行不到位,仍然存在超员、收留 16 岁以下儿童,尤其是适龄女童学经的现象。五是对非法宗教的渗透警惕性不高,致使会道门、门徒会等非法宗教有死灰复燃的迹象。要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座的宗教界代表的共同努力,也是我们宗教界人士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各位引起重视,克服困难,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二、今后做好宗教工作的几项重点

  宗教工作和顺与否,直关影响到全乡的社会稳定,关系到全乡的经济发展,做好宗教工作不仅仅是主管部门和乡政府的事情,而是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广大宗教界代表的积极参与,才能推动全乡宗教工作依法、健康、规范发展。我认为重点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自觉学习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首先,我们要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家要明确地认识到,公民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近年我乡发生的一些宗教纠纷,主要就是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够,希望各位在今后的宗教生活中,不管是什么宗教、什么教派,都要坚持“各行其事、互相尊重、互不干涉”的原则,求同存异,相互团结,和谐共处。其次,要认真学习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各位宗教界代表在广大的信教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因此,我们不仅要懂教义教规,还要懂法,不仅自己懂法,还要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学法、懂法。希望各位今后采用各种形式,利用平时聚礼或开展重大宗教活动时积极宣讲《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各项宗教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二是要按规定申报宗教活动场所重(扩)建。同时要充分考虑信教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只要达到能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就行,不超规模、超豪华修建,加重群众负担。

  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第一,我们的教职人员要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第二,每个场所要严格执行学经人员定编定员规定,不招 16 岁以下儿童和外省籍学经人员,严禁外省人员进行宣讲活动,避免因理解不同,意见分歧,产生教派矛盾,影响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第三,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对自身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存在隐患的想方设法予以排除,并加强防火措施,整顿电线,做好易燃物与住房隔离,避免因管护不到位而发生火灾,同时,在开展教务活动时,不乘座或雇用非客运车辆载人,特别是要杜绝送葬时兰托等农用车载人的现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是要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随着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乡宗教界与境外宗教界的交往可能日益增多,境外宗教组织利用宗教在我乡的渗透也可能逐渐突出,因此,我们宗教界人士要 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坚决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活动,抵御境外新教派的传播,当前要特别注意和严防非法宗教组织、邪教组织和个人借抗震救灾名义,寻求合法化和各种传教活动。我们一定要严加防范,绝不能让其蔓延。从我们乡的情况看,要进一步强化对“”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政府一定会严厉打击和取缔这些邪教活动,而每一位宗教代表就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发动信教群众,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促进合法宗教的正常发展。

  六是乡政府要将宗教工作纳入管理。乡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常性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宗教工作制度,与村、寺管会签定目标责任书,成立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及时化解各类争端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上报制度,组织人员经常深入村社调查了解宗教工作动态,对宗教领域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要重点分析,制定预案,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最后,祝培训活动圆满成功!祝各位宗教界朋友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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