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用权为民专题发言稿3篇
为此召开用权为民专题会议,领导干部在用权为民专题会议上做发言,为此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领导干部用权为民专题的发言稿,欢迎阅读。
领导干部用权为民专题发言稿一: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监督权力,防止权力的肆意扩张,是实现权为民所用的重要措施。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这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无不体现从严监督权利行使的政治新常态。要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标,必须把严以用权作为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
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党章,强化政治信仰,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问题,加深对权力的理解和应用,真正理解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
行使权力要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与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一致。在工作生活中,以社会道德规范、规定制度、党纪国法为戒,坚决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 权力的行使必须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绝不能在地方另搞一套,脱离中央。如果不这样势必导致权力分散,全国形成一盘散沙,最终导致国势衰微,积贫积弱,国富民强的“中国梦”便不能实现。权力的行使要与中央保持一致,在中央的统筹下,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而奋斗。
完善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考核办法,坚持“有错问责”、“无为问责”、“奖惩分明”。按照晴隆县委“6321”工作办法,杜绝滥用权力、越权乱作为现象,打造高效、廉洁、奉公、干事创业的队伍,推动晴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强县富民”的目标。
坚决反对腐败,预防腐败,惩治腐败。按照“加强教育、强化预防、及时警醒、查早查小、坚决防止影响恶劣腐败分子产生”的理念,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作者:刘华盛,中共晴隆县委党建办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我的发言到此完毕,谢谢大家!
领导干部用权为民专题发言稿二: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能否正确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
为官者不可能把权力带进坟墓,而权力却可以把为官者送进坟墓。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因此,在对待权力上,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对待权力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要做到用权为民。
用权为民,要秉公用权。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正确处理权力的公与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掌管着公共资源,公私分明、秉公用权,是起码的政治道德和为政操守;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既为老百姓所不容,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这些年来,群众最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其根本特征就是以权谋私。有些党员干部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合法与非法利益界限模糊,混淆公私,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换私利,有权力就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把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经营自己的安乐窝。这些现象不仅是导致腐败的重要诱因,更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只有把握好公与私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坚持克己奉公、秉公用权、公私分明,才能把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用权为民,要民主用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领导干部作为决策者,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方面都熟悉、都了解、都精通,做到万事周全。在作决策的时候,搞“一言堂”、“拍脑袋”,就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导致不可预期的后果。实践证明,很多领导干部出事,就出在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上。在新的历史形势下,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集中,凝聚全党智慧。这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党性修养的体现。但是,坚持民主并不是放任不管,特别是对人权、物权、事权、财权等敏感问题,既要坚持原则、讲究政策,又要灵活把握。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和指导职能,什么事该管、什么事该放,必须要有个度,绝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问。特别是在一些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必须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真正使决策成为集思广益的过程,更加符合工作实际,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民主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让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更加信任党、更加信任我们的领导干部。
用权为民,要依法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不断强化法律意识的过程中,用法律建立秩序、规范秩序、完善秩序、整顿秩序,以新的姿态、新的思路,来适应新常态的要求。要恪守权力的界限,做到“心中有法”,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只有依法办事,守好法律这个底线,才算是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只有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才能让权力造福人民。
我的发言到此完毕,谢谢
领导干部用权为民专题发言稿三: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践好“严以用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过程中,领悟把握好权力这柄“双刃剑”,严防权力运行损害党和人民利益,让权力运行始终造福人民、造福社会,应始终坚持“为民用权”这一基本准则。
坚持用权为民,是我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成功的法宝。任何时候,领导干部都要清醒的认识到手中掌握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会凭空而来,更不是靠买卖得到。因此,让权力回归“为民”本位,对解决好用权为谁的问题提供了坚定不移的方向。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才能让人民群众坚定支持我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才能使反腐工作成为一把利剑,为纯洁党员干部队伍,树立党风政风一路披荆斩棘。
坚持用权为民,是我党巩固执政之基的根本要求。俗话说“打江山易守江山难”,随着我党的工作重心由革命斗争到经济建设的转移。一些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领导干部禁不住“呼风唤雨”的诱惑,在以“权”换“钱”的欲望驱使下,企图名利双收,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失信于民。“蝼蚁之穴,溃之千里”,若不加以警惕,及时纠正,长此以往,将慢慢的侵蚀其他党员干部的信念堡垒,动摇我党的执政之基。只有坚持用权为民,行使权力的时候心中始终装着人民,抛弃私心杂念,时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筑牢我党的执政堡垒。
严以用权要时刻谨记责任和义务。权力脱离责任就会任性,权力脱离义务,就是对党不负责,对人民不负责。要让领导干部感觉到手中的权力是一中负担、责任,对权力产生敬畏,如履薄冰。把握好用权的尺度,该用权履职的积极为之,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认清用权过程中“不廉政、不作为”对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对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损失。牢树清醒意识,做好“严以用权”的表率和先锋,
严以用权要时刻敬畏制度笼子。“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按制度行使权力,会催生公权私有观,使权力寻租滋生蔓延,催生家族式利益集团的形成,从而导致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下降,加剧社会公共资源的两级分化,加深社会公平的鸿沟,引发社会矛盾。做到用权为民,需要在用权的过程中树牢规则意识,时刻敬畏制度笼子,使权力行驶在依法的轨道上,以制度管权、监督权力运行,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温暖人民。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手握权力的干部要谨记,莫让权力既“伤害”了人民又“葬送”了自己。只有时刻坚持“为民用权”要求,自觉履职尽责,才能成为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公仆。
我的发言到此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