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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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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在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刚才,大家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政治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上午的大会上,市委仲彬书记对近几年全市各级人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从政治学、政党学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坚持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发挥人大作用的重要意义,对新时期、新形势、新常态下,地方人大履行宪法使命、服务发展大局、加强自身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和殷切期望。仲彬书记的讲话深入浅出、内涵深刻,既是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认识的再深化,也是对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再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遵循。市级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人大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效。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地方人大工作的新机遇、新任务和新要求。

  党的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围绕“推进人大制度与时俱进”这一总要求,提出了许多目标任务和改革举措。这次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紧扣中央决策,结合地方实际,又对此作出了翔实安排。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借此东风,把握新机遇,明确新任务、谋求新发展。

  (一)把握新机遇,重点在于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三个文件”。今年,中央、省委两个18文件都聚焦于人大工作和建设,为此制订了大量的支持促进政策,市委的实施意见也即将出台。这三个文件是全国和地方人大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把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作为一项紧迫政治任务来抓,既要学深学透,更要即知即行。要为同级党委当好参谋助手,精心研制具体实施意见,把布置的任务抓紧、抓实,把出台的政策用好、用足。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人大工作创新,切实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赢得先机,注入动力。

  (二)明确新任务,关键在于牢牢把握服务发展、推进法治、促进民生“三大重点”。服务发展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目的。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践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关于“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重大决策,围绕市委确立的发展定位、目标和重点,切实加强区域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实施、主导产业培育、计划预算执行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城乡总规修编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紧紧抓住影响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多提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出智出力。推进法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要切实担负起主导责任,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努力确保宪法法律正确施行,大力促进全民守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民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归宿。要紧扣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政府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推动解决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致富难等民生问题。尤其是贯彻好市委《关于全力以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通过多种行权方式,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开展“扶贫攻坚—代表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在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三)谋求新发展,前提在于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人民群众的“三个关系”。处理好同党委的关系,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把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通过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行使选举任免权,努力确保党委的组织人事意图顺利实现;通过行使决定权,自觉把党委的主张转化为人民意志,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处理好同“一府两院”的关系,就是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由人民选举,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两者相互衔接、有机统一,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逻辑。人大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是其宪法使命,“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其法定义务。监督与被监督是形式上的对立、实质上的统一。两者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共同目标,按照各自分工,推动和发展服务人民的事业。人大在履职行权中,要切实做到督政不揽政、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一府两院”也要自觉主动地与人大建立多层面、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为人大知情知政、参政督政创造条件,真正把人大的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强大动力。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是要始终牢记人民重托、践行为民宗旨。人大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大的工作必须植根于人民。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当好“代言人”、作好“主心骨”。要坚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努力通过各种行权方式,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转化人大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议案建议,并督促抓好推进落实。要自觉把民心民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核心标尺,多到群众中间去听听他们想对我们说什么、想让我们做什么。唯有如此,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不竭动力。

  二、坚持“四个围绕”工作取向,切实推进地方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

  仲彬书记在上午的大会上,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围绕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去谋划人大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入落实仲彬书记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四个围绕”作为工作取向,依法高效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使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相对应、监督检查与促进工作相协调、重大事项决定与扩大群众政治参与相促进、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

  (一)关于行使好立法权的问题。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关各方的支持配合下,市人大会争取地方立法权的工作进展顺利,南充已成为我省第一批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州。这个权力赋予给南充了,我们是否能够接得住、用得好,考验的不只是人大,而是全市各级各界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精诚合作。市委要求,南充立法工作要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要通过地方立法,大力推进城市管理和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我们一定要发挥好地方立法的政策红利,把市委布置的任务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 “慎立法、立良法,急用先立、管用才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征集各界意见,加快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制度规范,精心制定南充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努力确保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符合改革发展需求,符合南充客观实际,符合群众共同意愿,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好立法机构,研制立法条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商、审议机制,提早谋划首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关于行使好监督权的问题。监督权是人大会最常用的一项职权,其行权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了人大履职水平的高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深入贯彻川委〔20**〕4号文件精神,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使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满活力,更具效力。一要把握监督重点。坚持抓大事、议要事、督难事,始终扭住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建设不同步、生态环境欠账大、民生保障任务重、依法治理难点多等瓶颈问题, 精准发力,久久为功。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强财政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监督,逐步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经监督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管好“钱袋子”。二要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做好跟踪监督、联动监督、刚性监督这三篇文章,大力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工作评议实效化,加强对刚性行权手段的运用,适时运用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有效解决对人大决定决议、审议意见不重视、不来气、不落实的问题,推动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三要提升监督实效。上午,仲彬书记要求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敢于说真话,敢于逗硬。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坚决克服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审议中的好人主义,决不能把人大的监督停留在走走转转、听听看看、读读念念上,要敢于亮剑、触及矛盾,在推进“事要解决”上功夫,让人大监督真正成为改革发展的动力、法治公平的推手和群众权益的后盾。

  (三)关于行使好决定权的问题。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运用和行使一直都是地方人大工作的一块短板。这次省委、市委文件都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吃透精神,细化举措,抓好落实。一要完善制度规范。要参照市委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关系,加快形成清晰的权力清单,把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清楚,把重大事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开等环节交代明白,使这项工作于法有据、行使有规、有章可循。二要加强工作对接。“一府两院”对应由人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提早与人大相关专委会进行衔接,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预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人大各专委会要围绕政府提出的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深入钻研政策法规,切实为人大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要硬化追责举措。人大会的决定决议是全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要依法追责。

  (四)关于行使好选举任免权的问题。人大及其会的选举任免权,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的重要权力,是我国政权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依法按程序落实党委人事安排,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要进一步硬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考试制度,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客观真实地反映拟任人员的政策法律知识水平,对成绩不合格的,应依法延期任职。要抓紧启动选举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积极推行会任命人员述职制度。要加强对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的结果运用,努力使其成为党委使用干部、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以此督促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依法用权、尽职尽责、廉洁从政,加快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再过一年,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将陆续开始进行集中换届,市县两级人大会都要提早谋划和筹备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要深刻吸取衡阳破坏人大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沉重教训,采取过硬的办法和措施,严把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和全过程“监督关”,切实把中纪委、中组部“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常态履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有所作为的先决条件。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一定要深入落实仲彬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讲话要求,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为前提,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以增强联系服务为保障,抓住影响代表作用发挥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提纯代表队伍、优化代表结构、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增加代表行权能力。结合当前客观实际,关键是要严把一个关口、完善三大个机制。

  (一)严把代表“准入关口”。仲彬书记讲,现在的一些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没有发过言,没有提过建议意见,真的是“代表代表,会完就了”,只当“荣誉”代表、“挂名”代表、“举手”代表,成了摆设。我看这种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也反映出我们在推荐代表候选人过程中确实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在下次代表换届工作中,市县两级人大会一定要切实担当起组织责任,与党委组织部门一道,加强对代表提名候选人的考察和甄别,要防止老板代表、官员代表 “借壳上市”,对那些不参与人大活动、不履行代表义务、不愿为民代言、不敢替民作主,把代表当待遇、当牌子的候选人要坚决不予提名。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认真做好提名推荐优秀代表连任的相关工作,让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代表,真正成为代表队伍的中坚力量,切实提升代表队伍履职行权的整体水平。

  (二)要建立代表常态履职机制。首先是要切实发挥好代表小组、“代表之家”的作用。目前,我们的一些代表小组基本没有开展活动,相当部分“代表之家”还是一具空壳。下一步,市、县、乡三级人大要把促进代表联系选民,作为基础工作来抓。要利用好“代表之家”阵地,组织代表定期定点接待选民,听取民声,化解民难,当好这个家的“主人”;要发挥好“代表小组”作用,适时组织代表深入一线开展走访座谈、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努力形成“有事找代表”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为人大会来讲,就是要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服务,有序扩大代表对会活动的参与。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处理机制,把代表的呼声和意见收集起来、传递出去,既可作为党委的决策参考,也可作为人大的监督议题,还可直接批转“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切实跟踪督办,推动“事要解决”。作为“一府两院”来讲,就是要自觉接受代表的视察和约见,积极主动地邀请代表参与听证、评风、陪审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支持代表参政督政,有效解决对代表议案建议“重书面回复、轻工作落实”的问题。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力军是基层代表、主战场在乡镇人大,市县两级人大会要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大的指导,特别是在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上,要千方百计保证其组织健全、场地落实、经费充足。这里,我想特别说明的是,中央、省委两个18号文件都对“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财政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给予适当补贴,希望财政及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确保政策落实。

  (三)要建立代表监督考核机制。代表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这是《代表法》明确规定的。但代表的履职情况究竟如何,绝大部分群众难以知晓,这就需要各级人大会建立相应的机制和平台,把代表履职情况亮出来、晒出来,为群众监督代表创造条件。市人大会决定建立一套市人大代表履职绩效评价体系,借助“互联网+”,让代表自己把参与人大活动、参加人大会议、开展视察调研、联系服务选民、提出议案建议等相关情况登记出来,由市、县人大的代表联络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再量化成相应分值,采取适时方式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去评判自己选出来的代表是否合格。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要按照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大力推广“直接选举代表向选民述职、间接选举代表向选区述职”制度,让代表面对面地接受选民的评判和监督。当然,我们对一些履职热情高涨、行权绩效显著的代表,也要善于利用公共媒体和自身宣传阵地,大力褒扬他们服务人民、服务法治、服务发展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以此不断激发其履职热情。

  (四)要建立代表“退出机制”。代表是一种职务,不是一种身份,更不是一个“铁饭碗”。最近,市县两级都有一些人大代表被罢免或劝退,说明这个“铁钣碗”是可以被打破的。刚才,我们提到要建立代表履职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就是为建立代表退出机制作铺垫。今后,我们不仅要坚决罢免那些敢于违法乱纪的代表,也要通过履职评价系统,给那些不作为的代表一些警示,甚至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劝退和罢免。

  四、突出强基固本,扎实推进地方人大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仲彬书记要求人大战线的同志们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带头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带头转变作风、树立形象,这是市委结合南充人大实际提出的有针对性的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我想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组织建设的问题。中央、省委18号文件和市委《意见》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总体来说政策支撑层面是足够的,关键在于政策文件的执行和落实。客观地讲,包括20**年出台的省委22号文件和市委13文件,我们都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好在这些文件还是在继续生效,应该可以继续执行。下一步,希望各县(市、区)人大会结合贯彻今年中省市的三个文件精神,积极向地方党委作好汇报,争取把过去和现在的政策都落到实处。对此,市人大会也将尽量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当然主要还是要靠你们自身努力、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相信他们也会支持人大的。目前,省人大正在着手修订选举法、代表法实施办法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条例,重点是为县乡人大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现在,我们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既有政策支撑、又有法律保障,再不出点成效就说不过去了。

  (二)关于作风建设的问题。习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县、乡三级人大必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首先是解决好思想状态的问题。要自觉克服“二线意识”,树立“一线思维”,始终牢记“有为才能有位、有为才能有威”。其次是解决好工作状态的问题,在其位、谋其政,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要手握四项法定职权,却哀叹毫无用武之地;更不要让老百姓问我们:“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第三是要解决好严于律已的问题。必须始终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触碰、道德底线不可逾越”,要结合当前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标中共中央新近出台的“一准则、一条例”,深刻吸取衡阳破坏人大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沉重教训,切实抓好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两支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工作的新风正气。

  (三)关于能力建设的问题。拥有与职权相称的工作能力是人大有效作为的先决条件。全市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职业习惯,既要深入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又要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更要善于运用全局眼光和开放思维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近段以来,我们市人大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培训活动。明年还要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希望大家要以此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冲破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本本主义三大 “笼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把地方人大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更具特色、更富成效。

  同志们,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大工作可以大有作为、应该大有作为、必须大有作为。随着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南充实践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作用更加突出。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努力为南充经济社会建设实现追赶跨越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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