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来开个座谈会,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省厅最近召开的全省森林保险、林业专业合作社座谈会会议精神,专题对森林保险工作进行一下研讨,重点讨论我市今后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发展林业对于国民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大家都非常清楚,在此就不多说了,但给森林上保险对我们来说还是一项新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项兴林富民的重大政策措施,对林业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有效保障。搞好森林保险工作,既是生态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既是工作职责,也是政治任务。对这一重要性,我们还有必要认真学习体会消化,认认真真地做好工作,将这一惠农政策吃透、拿准、用好。下面,我在学习省厅会议精神基础上,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再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目前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是森林保险的起步年、开局年。全省多市都开展了此项工作,有的市已经见到了效果。但我市还仅仅处于破题阶段,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市农委上半年聊城 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 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意见》。《意见》对我市保费补贴品种、保险责任范围、基本保障水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做了详细说明,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文件,结合各自实际,扩展补贴品种,创新特色险种,完善运行模式,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巨灾风险防控体系,逐步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 我们在市里下发文件后,也针对林业方面参保问题积极与泰山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公司进行了接触,提出了初步运作的意向,但由于资金问题没能落实,也没有实质性推进,距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领导重视程度不高,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深入;群众投保热情还不高;沟通协调不到位,工作进展慢;工作机制不健全,制约因素多,工作难度大;经费保障不到位;工作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由于上述原因,致使我市森林保险工作目前仍处于初始阶段,我们召开座谈会就是想破解这个问题,推动我市此项工作实现一个突破。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森林保险,是保障生态文明长远建设的迫切需求,是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积极性的现实需求。林业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的基础产业,同时又是风险较大的“危险”产业。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防灾减灾机制,有利于提高林农和其他森林经营主体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增强林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开展森林保险是上级领导对森林、生态文明重视的结果,是中央从战略角度考虑,为生态环境加上安全阀,确保林业在大灾面前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利国利民,利于生态,也利于林业部门与保险机构。此工作做好了,是多赢,做不好,是我们未尽到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森林保险工作扎实推进。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政策性强、经验少、困难多、涉及对象复杂。既有公益林,又有商品林;既有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又有个体经营者;既有集中联片,又有小块独立分散,权属多样,经营多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前不久的统计,全市现有生态公益林1.8 万亩,商品林102 万亩。为了确保数据准确,市局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重新审核,一定要摸清家底,落实到小班,把数据一定要搞扎实。明年我们要重点做好生态公益林参保,在取得经验后,商品林逐步跟进。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将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成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森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建立财政、农业、保险监管、林业部门以及保险经办机构有效沟通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保险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筹建森林保险专家库,吸收政策、财务、统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参加,一旦出现大灾,需要理赔时,让这些人进行损失评估,保证理赔及时适当。
(二)、认真领会全省森林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 ,做好政策性宣传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施方案》(鲁农种植字 〔 20xx〕 1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的通知》(鲁财金 〔20xx〕 44 号)、《山东省林业厅关于转发< 山东省森林保险条款>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林改发 〔 20xx〕 25 号)和我市《关于印发< 聊城市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意见> 的通知》(聊农字 〔 20xx〕 14 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把文件吃透,把精神宣传给广大群众,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三)搞好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事半功倍。根据省厅意见,各市县都要抓好专题培训。我市在适当时候,也要搞一期培训班。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培训,可以采取与保险机构联合培训的形式,科学确定培训内容,注重培训质量,为森林保险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四)树立服务意识。 开展森林保险是各级林业部门职责,都要当成大事来抓。一是搞好调查摸底。真正弄清本辖区森林资源状况,将林业资源种类、面积,所有权和经营权情况统计准确,为深入开展林改和森林保险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二是保险机构选择上,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选为投保机构,以便对森林资源更有效的监管,对林农权益更有效保护,对难点问题更有效解决。三是规范程序。要认真研读上级有关保险方面的文件精神,对开展森林保险范围、管理要求、理赔条件、理赔时限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形成完善的工作程序。四是积极理赔补偿到位。林业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按规定时间、理赔条件和理赔要求,认真做好理赔工作,这是取信于民的关键一环,也是调动林农投保积极性的关键一环。开展森林保险过程中所需经费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保险机构沟通协调解决。
(五)落实省森林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需要坚持的几条原则。一是 面积不宜太碎(百亩以上,成方连片的); 二是保险公司不宜太多(一个县一个保险公司为宜);三是保险期不宜太短(3 年为宜); 四是理赔标准专家审定 。
另外,我再讲一下林改方面的几个必须注意的问题。首先,林改工作在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并没有结束,而是在继续稳步推进。中央和省对林改工作非常重视。林改办的机构在加强,人员在充实,工作抓得非常细,非常扎实。我们市县两级要积极跟上。主体改革虽然告一段落,但配套改革却比以前更有实质内容。可以说,抓好了会比前段更有作为。其次是,要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发动与帮扶,农民对组织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方兴未艾。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是林业配套改革的实际成果,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搞好服务,鼓励发展。要认真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确保这一新的组织形式在林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三是要重视林下经济的发展。发展林下经济是保证现代林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林农收益的有效途径。只有把林业的经济效益搞上去,林业才能实现持续发展。而林下经济是目前提高效益的重要途径。上级对林下经济越来越重视,国家和省里都制定了优惠政策,有鼓励发展的扶持措施。作为基层林业部门要抓住机遇,用好政策,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我市林下经济还刚刚起步,潜力很大,下步大有作为。目前要认真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争取明后年要实现大的突破,以此为契机,推动林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9月12日,雪荣书记深入人保财险、寿险黄冈分公司调研,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工作,指导全市保险行业改革发展。今天会议的目的是落实雪荣书记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9号,俗称“新国十条”),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探讨解决我市保险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刚才,市保险协会、产、寿险公司代表讲了很好的意见,为市政府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提供了参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国十条”精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保险服务业,8月份国务院专门出台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保险业改革发展进行了全新定位,提出了“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完善监管、防范风险”、“改善民生、公共服务”等新理念,内容更加丰富,市场化方向更加明确,服务功能更加强化,意味着保险业将进入全面升级发展的新时期。对比20xx年“老国十条”,“新国十条”具有鲜明特点:定位更准确。“新国十条”第一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保险业地位由社会保障体系、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升为“重要支柱”, 并被赋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的重要使命。这既是顶层设计,也是行动纲领,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抢抓机遇,勇于担责,准确把握“新国十条”对保险业的定位,知晓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方向。站位更高远。“新国十条”要求“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更多地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待保险业的发展问题,从经济结构调整、服务民生、社会治理等战略高度,加强了保险业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展互动。空间更广阔。“新国十条”指出,“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支柱力量、有力支撑、有效机制、高效引擎和重要抓手”。这些直接点明了保险业发展的空间所在,保险业大有可为。含金量更高。新“国十条”涉及58项政策,其中31项为新政策,6项是对未明确但已执行政策的明确,21项则是以往政策的重申,有很高的含金量。监管更严格。保险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原来的“保险业自我发展能力、意识的膨胀和保险业展示舞台狭小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保险公司经营能力、保险监管能力和满足政府社会对保险业广泛而复杂需求之间的矛盾”。“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能力合格,深耕细作,才能逐步赢得信任。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刻不容缓,加强监管成为当务之急。希望保险行业要借“新国十条”的东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切实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实。
二、努力打造现代保险服务业品牌。保险业伴随改革开放已过而立之年,为什么现在仍然称其为“朝阳产业”,而且是一路走来的境况是,机构在增加,声誉在下降,业内在叫苦,业外不认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行业定位不准,发展方向游离根本宗旨。这次“新国十条”赋予保险业新的含义,上升到国家战略就不是简单的一个行业发展、一个公司的生存问题。国家信誉、国家保障历史地落在我们每个在座的人身上。在金融领域,保险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就保险资源配置而言,过去政府并没有过多的干预,而是市场决定取向。回头看,保险业适度竞争,不仅锤炼了队伍,而且也相应改善了服务,但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当前保险业发展的软肋:保险业发展观念与社会经济发展大势不相适应。保费不高年年增,步子不大年年迈,日子不富年年过,只求安身立命,不思开拓创新。黄冈现在保险主体达三十五六家,可形成规模、在社会上叫得响的保险公司也只有三分之一,保险产品仍然是车险、银保、人寿个险三大块支撑着整个保险市场。保险服务能力不能适应社会消费需求。卖保险就是卖信誉。如果诚信缺失,就会出现“破窗效应”,有人说现在保险官司多,是因为保险业务增加了。这是不对的,一个信用合同的双方对薄公堂,其社会效应是你多少正面宣传难挽回的。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推销保险、服务客户是保险从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过去讲,保险业为下岗再就业提供了多少多少岗位,是对当地政府的一大贡献,从这一点来讲,值得表扬,但另一个方面,你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素质提高,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如果仅靠物质刺激势必会出现销售误导,损害消费者利益。我们的高管人员要把带好队伍放在首位。近年来黄冈的保险业发展总体是比较健康的,20xx年全市人均保费达到600元,与GDP的比重达到3.5%。按“新国十条”的要求,2020年人均保费要达到3500元,6年我们要增长近6倍,可想而知我们的保费每年的平均增幅该是多少。目前,我们的保险产品结构不尽合理,险种单一、很多的服务领域有待开发,“新国十条” 目标就是考量我们怎样和如何去做好保险这个“蛋糕”。黄冈作为人口大市和农业大市,近几年综合经济总量不断增强,尤其是深入实施“双强双兴”、持续开展“三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这些都需要我们保险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三、切实加快保险产品创新步伐。“新国十条”在养老保险试点、农业保险、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险资投资等领域开辟了保险业发展的广阔空间,迎来了保险业跨越发展的春天。各保险金融机构要立足黄冈市情,回应群众需求,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在“新”和“广”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切实发挥保险现代经济发展“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要抢抓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体系重构的机遇,使商业保险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型的抓手,凡是社会保险有优势的领域,商业保险都应尊重社会保险的主体地位,不能错位;凡是社会保险要求商业保险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商业保险都要和社会保险搞好衔接,注重补位;凡是由商业保险保障更具优势的领域,保险业都应该加快发展,绝不缺位。
四、努力营造保险业发展环境。保险业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新国十条”的发布,无疑是指导保险业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纲领性文件,对保险行业而言是“尚方宝剑”,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引领保险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把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这次座谈会,大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市政府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抓紧研究,有针对性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切实为我市保险行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宣传、交流”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强力整治行业乱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学习文件找差距,吃透精神上措施,着眼全局立足当前,创新发展思路,夯实发展基础,结合实际拿出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具体方案。并在市政府金融办的具体指导下,分步实施,督促落实。国十条颁布之后,各保险公司高层会相继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各市级保险机构也要多向上级汇报,多与上级沟通,多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中省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要深化认识。我市有近85%的农村人口,随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农村家庭结构的日益小型化,农民对医疗、养老保险有很大的需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新农合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弥补了农村合疗在门诊治疗和意外伤害、意外高残、意外身故等方面的缺陷。而且与普通的商业保险相比,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凡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保费,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人寿公司进行二次补偿,承担1000元意外医疗、2000元意外伤残、4000元意外身故(高残)保障金。二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政策性惠民保险,在改进政府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筑民生保障网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政府这个角度来讲,要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就是利用新农合平台开展小额保险工作,建立“政府搭台,保险唱戏”的政企合作模式。三是三是三是三是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不能完全依靠行政推动来开展这项工作,禁止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投保和违规承保,要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助、公司承办、市场运作、农民自愿、村级代收的原则。这一点,不管是乡镇、合疗办,还是保险公司,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务必要把握好政策。
第二,要加快推进。我市自20xx年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以来,参保人数由当年的5万人发展为目前的23.5万人,7万多个家庭获得保险保障,累计给付保险金800余万元,为农民群众遭遇意外风险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虽然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经走上了良性、快速的发展轨道,但保险深度和密度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省内其他地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一部分群众对农村小额人生保险还是比较陌生。因此,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办、财政、人社、卫计、教育、考核办、督查室、承保企业等单围绕明年参保率不低于50%的目标,进一步重视、支持和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沟通配合,集中时间力量,确保按期完成,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真正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推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的有力保障。
第三,要强化保障。一是加大宣传。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宣传教育至关重要。针对目前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了解、认识不够这一现状,人寿公司要会同宣传部门在宣传工作上多想些办法,多下些功夫,拿出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拓宽范围,加大力度,使农村群众真正认识到投保的必要性。各县区和高新区要充分发挥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的作用,集中时间向群众讲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优势特点、参保范围、理赔程序等有关知识,做到不留死角,不落一村,不漏一户,让群众真正从内心里“愿意买”。二是优化服务。人寿公司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经办单位,要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目标,积极履行行业和社会责任,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速度,第一时间把资金兑付给参保群众,让农民真正感受到“买得值”“受益大”。千万不能只顾参保,不管理赔。市政府金融办、督查室要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通过参保和理赔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强化考核。市县考核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区、部门、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到位导致参保工作推动不力的,在扣分的同时还有进行通报。四是创新机制。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今后保险行业发展的方向,所以必须要用工作机制和制度作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套适应我市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保险销售、理赔模式,真正意义上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做成一项老百姓“愿意买、买得起、买得值”的保险业务。
同志们,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于有效服务“三农”、弥补新农合的不足,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村群众保障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不断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为努力开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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