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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佩珊分享

  最新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今天 , 我们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 全面贯彻 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进行 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党 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工作 。 党的以来, 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 人大工作 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做好 地方 人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中共中央转发的《若干意见》, 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 重要指导性文件 。省委 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 专门 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 出台《实施意见》,就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进行部署, 明确要求, 有力推进了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

  近年来,市委始终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 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发挥了地方权力机关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围绕中心 , 服务大局 , 依法履职,务实重干 ,在推动经济建设 、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法治商丘、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 发展。 在监督工作方面, 聚焦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 重大 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城区内河治理、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取得 了 良好 的 社会效果。 在代表工作方面, 积极着力创新载体, 推动县区人大搞好“代表之家”建设,使其成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依法履职、联系选民的 重要平台;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 全身心 投 入 各项建设事业,发挥了维护群众利益“代言人”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带头人”作用。 在自身建设方面,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培训 ,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健全会议事规则、代表履职制度、规范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办法等制度,探索建立人大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 的 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特别是在县乡人大建设方面,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选举、依法实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选举任免等工作,促进破解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较好 地 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然相对薄弱, 比如, 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人员编制普遍缺乏,“一人一委”现象 比较 突出;重大事项决定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大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乡镇人大工作不够规范,会议质量不高,有走过场 的 现象,等等。这些问题 , 不同程度 地 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共商丘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全面系统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具体措施, 刚才,树群同志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 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深入研究 , 提出建议,待文件下发后,认真 抓好落实 ;部分县乡党委人大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希望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 下面,就 进一步 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我讲三点意见。

  一、站位全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们要 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提高对 新时期 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 县乡处在我国政权组织体系的最基层 , 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 基础 。县乡人大离实际最近,离百姓最近,离社会矛盾最近,更容易受到百姓关注,更容易有效地凝聚群众力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强化县乡人大职能,有利于形成县乡国家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有效机制,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更好地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 党的 执政根基。

  (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不断丰富发展。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可以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让广大基层群众亲身感受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优越性,从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可以在基层实践中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充分展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三)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商丘的重要制度保障。 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研究谋划我市“十三五”发展,确定了今后五年发展的蓝图和愿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为关键的是要把全市上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把广大干部群众推动 发展的热情和干劲充分激发出来。县乡人大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最了解实际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和群众的利益诉求,县乡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好了,就能更好地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汇聚 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建设魅力商丘 凝聚强大力量。

  二、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重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的根本保证。县乡人大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围绕同级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依法履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 的 生命力和显著 的 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县乡人大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 三是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 切实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实现各项工作 的 法治化。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县乡人大要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保证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 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 县乡人大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地方实际,传上情、接地气,不断增强县乡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体现人大 的 作为。按照以上五项原则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作用,彰显制度优势,找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突破点,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一种制度安排,根本目的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同完成党委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县乡人大要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一要科学谋划,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 要科学选定议题,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来谋划监督思路、监督方向和监督内容。要把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切入点,确保监督工作与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合拍同向。要把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着力点,确保监督工作与“一府两院”工作合力同调。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注重围绕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坚持群众关注什么就监督什么、哪里工作薄弱就监督哪里。要紧密结合厚植优势补齐短板、强供给保增长破瓶颈,督促政府积极破解攻坚转型、提质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督促政府进一步集中人力财力和公共资源,着力解决突出的基本民生问题;要围绕建设法治商丘,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精准发力,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很多, 比如 ,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 报告,等 等。要结合实际,科学选择、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质量。 四要真抓实做,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要从实处入手,向实处着力,在实处落脚,强化跟踪问效,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持续认真抓好建议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

  (二)着力加强和改进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切实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规则,规范程序,提高讨论重大事项的水平。县乡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县乡政府要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人大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机制,实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 , 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县乡人大要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按照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重实质、决定实施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视察、审议、专题询问等运作模式,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促进工作。对县乡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要抓好落实,主动报告实施情况。

  (三)着力加强和改进选举任免工作,切实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 人事选举任免工作直接影响“一府两院”工作成效,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任免干部,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和规范,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今年,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即将 全面展开,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 ,从严从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各级党委尤其是县乡党委,必须强化“四种意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强党对人大代表选举提名工作的领导。必须严明纪律规矩,决不允许搞拉票贿选,决不允许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决不允许将人大代表资格作为荣誉奖励进行分配,对一些所谓的“能人”降格以求;决不允许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自行其是;决不允许说情打招呼,搞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对于换届和代表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信服 。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 各县区党委、人大在组织选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每位代表的身份和资格进行严密甄别, 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程序关、入口关、结构关 。要严格 按照法律要求和比例,选配好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女性代表。要积极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有利于代表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证措施,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有利的环境。要坚持密切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增强办理实效,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要不断创新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健全“人大代表之家”运行机制,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条件。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的热情和积极性。要依法维护和保障代表权利,严肃处理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等行为,保障代表正常开展工作。 人大代表是职务,不是荣誉或者待遇,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群众呼声。对少数会议期间不发言、经常请假、不参加活动的代表,各级党委和人大会要记录在案,考虑调整其代表职务。

  三、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职,是各级党委的重要 责任 ,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站在事关全局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提供有力保障,大力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要摆上重要位置。 各级党委要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同级人大会党组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提出的重要建议,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各级党委召开的全局性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和有关干部民主推荐的会议,要 根据需要 安排同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要把宪法法律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干部遵法、 学法、用法、 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要提供全力支持。 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人大监督有力度、有刚性、有执行力;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都要依法由人大及其会审议、决定;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会选举任免结果。要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会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健全人大会工作机构与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要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要创造良好条件。 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委《实施意见》对做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健全会议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任务要求,统筹考虑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组织、宣传、编制、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 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把宪法法律宣传、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使其更好适应岗位需要,确保人大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要选优配强人大领导班子,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配备适当比例的中青年优秀干部,逐步提高专职委员的比例;建立完善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机制,有计划地推动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人大会党组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规定,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建设水平,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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