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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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起草工作始终在集团公司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党组书记、总经理陈耕同志5月初就提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的主张,出台《决定》开始在党组成员中酝酿。5月中旬,党组责成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两个质量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起草《决定》。5月底,质量安全环保部抽调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组成起草组,开始起草《决定》。起草组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调查研究基础上,征求机关有关部门、部分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领导、专家的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决定》的初稿。6月29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决定》初稿进行了初步审查,决定再征求部分专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修改后形成《决定》讨论稿,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决定》的起草着力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着力解决集团公司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关键问题;二是根据国家近几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具体化;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将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教训体现在《决定》中。《决定》共计五部分36条。
第一部分 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第一位。
这一部分共5条,包括思想认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责任制、全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机构。
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主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提出,规定了坚持的方针和主要任务,确定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战略目标和分阶段的具体目标。目标既有长期的,又有阶段性的,同时也提出了要分年度下达控制指标,激励广大员工共同为实现目标努力。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决定》规定了企业要逐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全员负责,并对责任制的落实作出了规定,这样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人抓,安全生产有人管。
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保障的对象,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决定》既规定了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力,又规定了从业人员必
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有利于调动广大员工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针对目前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对企业建立三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作出了规定,对人员素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根本上说,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以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这样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有人具体管、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