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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型公司员工手册范文

玉凤分享

  员工手册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同时又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承载传播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员工的行动指南。本文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小中型公司的员工手册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应依据遵循本制度的管理。

  (二)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聘用与异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四条 招聘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本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

  (被本公司解聘或自动离职者,不再聘用)

  第五条 招聘程序

  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人事部门审定人事定编 主管领导审批 人事部门初试

  人事部门通知入职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门审核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 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第六条 入职

  (一)新进员工入职程序

  人事部门

  按“报到程序单”办理入职手续财务部

  交纳食宿按金

  任职部门

  报 到办公室

  办理食宿手续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新员工入职应向人事部门提供及填写下列资料:

  1.简历、学历、职称证书、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标准照片3张;

  2.保证书;

  3.医院体检合格表;

  4.员工入职登记表;

  5.劳动合同书;

  6.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三) 新员工入职须知:

  1.公司保留查证所有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隐瞒,公司可解聘该员工;

  2.新员工有责任向人事部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变更情况,否则引致日后个人权益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第七条 试用

  (一) 试用期:

  新入职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但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期。

  (二) 试用期须知: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主管填报“人事异动申请单”,报人事部主管核定,停止使用,予以辞退:

  1.品行不良;

  2.工作能力、服务业绩欠佳或事假达5天以上、病假达7天以上。无故旷工者,公司随时停止使用,予以解聘;

  三、转正和考核

  新入员工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试用期满自我评估表”和员工试用期满工作考核表“,并统计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的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顺序,逐级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单”,并依不同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办理辞退手续;

  2.试用合格,留任原职者,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资;

  3.试用合格调(升)职者,办理异动作业和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资;

  4.介于合格不合格之间者,办理延期试用手续,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 担保

  (一) 担保范围(对象范围)

  本公司员工,除总经理外,均须办理担保手续。

  (二) 担保要求: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与被担保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者,不得做担保人。

  (三) 被担保人责任

  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

  1.侵占、挪用、亏空公款或不归还借用公物、损坏公物者;

  2.营私舞弊或其不法行为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技术情报或财物者;

  4.移交拖欠公款不清者。

  另外,担保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担保人找到新的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后,现担保人才能解除其担保责任。

  (四)被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担保人应立即换保,并函告本公司。凡隐瞒或故意拖延者,应予以惩处:

  1.保人死亡或犯案者;

  2.担保人被宣告破产者;

  3.担保人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4.不欲继续担保者。

  (五)担保责任解除

  被担保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未了事项,担保责任方能解除,保证书自动失效。

  (六)对保

  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的时候随时进行对保

  第九条 人事调整

  一、 晋升及降职

  由申请单位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中层主管(主任)及以上职务,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签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中层主管(主任)以下由各部门主管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若牵涉工资升级,则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 调职

  由申请单位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报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中层主管(主任)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以下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若牵涉工资升级,则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 办理程序

  未批准的升降、调职申请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在规定日期内向新单位主管报到履行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给会计部门,通知变更工资册。凡拒绝办理移交手续者,从接到调职通知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凡没在规定日期内向新单位主管报到并履行新职者,从超过规定报到日起按旷工处理。

  经批准的异动事例,涉及调资的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异动申请单的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资,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转会计部门办理。

  第十条 解 聘

  (一)辞职

  1.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7天向人事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否则公司将扣回7天基本工资作为补偿。员工入职未满15天辞职者,不结算薪金。

  2.员工在正式录用后辞职,须提前30天向人事部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将扣回30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3.辞职人员须按“离职人员财产移交清单”办清一切手续,经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已决定辞职的员工,必须尽心服务到最后工作日为止,如借故怠工,公司有权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予以解雇。

  4.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

  (二)劝退、解雇

  1.员工因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其它原因达不到要求将被公司劝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已转正员工,公司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被劝退员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凡在工作期间违反公司有关规章、管理及奖罚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立即解雇,且不作工资外的任何补偿,若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3.被劝退、解雇的员工,须将经办工作交接清楚,在人事部门通知离职的日期前,按“离职人员财产移交清单”交还所有公物,结清所有帐目,搬出公司宿舍,方可结算工资离职;若拖延逾期不办者,公司有权作出单方面处理。

  (三)自动离职

  1.提出辞职后、任意缺勤而无合理解释者、及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

  2.自动离职者一律不结算薪金,不退还食宿按金,并停止一切福利待遇;

  3.若有携款潜逃或未办理移交手续离开而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辞职、劝退、解雇程序

  员工提前7/30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部门负责人

  签 批人事部门

  审 核总经理

  审 批

  用人部门填写《劝退、解雇报告》

  第三章 考 勤

  第十一条 工作时间:

  本公司实行六天、八小时工作制,即:

  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星期天休息

  每天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00—5:30

  以上工作时间可依据季节变化或不同岗位工作性质进行适当调整,或对特殊岗位采用其他工时制。

  第十二条 考勤规定:

  (一) 刷卡:

  1. 本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按时打卡,任何人不得代其他人或由其他人代为打卡;不得随手携带考勤卡。违者按违规次数,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解雇等处分。

  2. 除特许情况外,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事务。否则,按迟到和旷工论处。

  3. 一个月内忘记打卡,在3—5次者扣10元,6—8次者给予警告处分,9次以上者记小过。

  4. 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签署,因公或其它原因不能打卡者,必须向人事部门说明,并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在2天内由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转人事部门登记在考勤表上;涂改冒签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解雇等处分。

  (二)迟到、早退、旷工

  1.迟于上班时间打卡者,但未超过30分钟者,按迟到论处,否则按旷工半日论处;早于下班时间,但提前时间未超过30分钟打卡者,按早退论处,否则按旷工半日论处。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迟到31分钟至60分钟者,每分钟扣款2元;累计超过60分钟者记大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3.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累计旷工1天记小过1次,旷工2天记大过1次;旷工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公出

  1.员工因公于上班中需要外出时,应填写:“公出单”,由部门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外出回来时,取回交人事部门存查。

  2.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告知,或向办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时,则由人事部门依据警卫室出入记录给予签证。

  (四)出差

  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送主管(主管以上须总经理批准)核签。

  2.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按公司财务制度向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出差前应将“出差申请单”送交人事部门留存;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返回,因故延期滞留的,回来后应立刻向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否则,出差期限以外的滞留时间,按个人事假对待。

  (五) 加班

  1.为促使员工高效率工作,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提倡超时间工作。但特殊情况必须加班时,须提前填写“员工加班申请报告单”,由主管核准后,方可认定为加班;加班后离开公司时,须在警卫室打卡。

  2.月末部门主管将“员工加班报告单”进行总核,确定当月员工加班天数(或时数)后,报人事部门。

  3.员工加班原则上以补钟或补休进行补偿,实在无法补钟或补休的,再以加班工资补偿。

  (六)值班

  1.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人员值班;若逢节假日需要有关人员值班时,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 被安排值班的员工要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并认真履行所安排的值班岗位职责;

  3. 节假日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原则上按加班对待,节假日后以补休的方式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 考勤报批

  (一)假期申请

  员工享用任何假期,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过批准,方能享用;若申请病假、分娩假、婚假、恩恤假、工伤假等,还必须呈交有关证明文件。

  (二)报批权限

  1. 文职级员工、主管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须呈总经理批准。

  2. 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无论假期长短,均须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假 期

  第十四条 法定假期

  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节日为法定假期:

  1.元 旦: 1天(元月1日)

  2.春 节: 3 天 (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 3天(5月1、2、3日)

  4.国 庆 节: 3天(10月1、2、3日)

  5.国务院颁布的其它全国性休假。

  注:法定假期时间按国务院通知执行;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于法定假日后按比例补假。

  第十五条 婚假

  1.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3天。

  2.申请婚假须提前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审批,中层主管(主任)以上逐级至总经理审批,并将结婚证影印件交人事部门核实。

  3.婚假限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1次性连续使用。

  第十六条 恩恤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2天。

  2.申请恩恤假须提前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审批权限同婚假),销假后将亲属死亡证明或当地派出所证明交人事部门核实。

  第十七条 病假

  1. 员工请病假,须在生病当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假后须将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门核实。

  2. 以下情况员工不能按病假处理:

  (1) 休假及公差在外,但无当地县以上医院急诊病历及化验单者;

  (2) 因个人严重不正当行为导致不能工作者。

  第十八条 事假

  1.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

  2.一般情况下,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

  3.审批权限: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的地逐级签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不论假期长短,均须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另行规定。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培训目的

  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培养其高尚的品德和敬业精神,实现本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 二十一 条 入职培训

  (一)入职培训要求:

  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

  (二)培训目的:

  1.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方针政策、价值观念、规章制度,尽快融合到员工队伍中,顺利开展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尽快掌握工作要领、程序和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三)入职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① 历史、现状、前景规划、奋斗目标;

  ② 工作场所、工作设施;

  ③ 企业产品、服务及工作流程;

  ④ 企业客户和市场竞争状况;

  ⑤ 企业组织结构及重要人物。

  2.职位说明和职业必备:

  ① 职位说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能;

  ② 职业必备:同事联络、上司管理风格、公司的保密要求等;

  ③ 安全知识:

  3.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行为准则、人事管理制度。

  4.态度与信念:

  第二十二条 在职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

  2.业务知识培训;

  3.安全思想培训;

  4. 企业精神及团队精神培训。

  第七章 人事考核制度

  第二十三条:目的

  1.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2.把握员工与其担当的职务级别相应的能力,并以此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员工的能力;

  3.把握员工所担当职务工作的完成情况,据此公正合理地做出待遇上的安排。

  4.让员工了解自己的优缺点,作为自我改善的指标;

  5.让员工了解公司对他们工作的关注。

  第二十四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1.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2.合理配置人员;

  3.晋升、提薪;

  4.奖励。

  第二十四条 考核内容:

  1. 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 态度考核:对员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3. 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考核等级:

  S: 杰出——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

  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远远超过目标要求而其它方面达到目标要求;

  B:好——达到目标要求;

  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第二十七条 考核方式

  1.员工自评:撰写书面总结,按自评表内容给出自我评价分数;

  2.上级考核下级: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在态度、业绩、能力方面给出评价分数和评语;

  3.人事部门综合考核:根据收回的员工自评表和部门考核表,给出综合评价和评语。

  4.亦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其它的考核方式。

  第二十八条 考核种类:

  (一) 试用考核:

  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任聘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其任职的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期,或改派其它部门试用,或建议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人事部门核实、总经理批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1个月。

  (二)平时考核:

  1.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在平时的工作效率、态度、操行、学识等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主管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平时假勤奖惩进行记录,以提供考核的记录。

  (三)月度考核:每月1日对上月进行月度考核;

  (四)年终考核:

  1.考核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考核时间:每年1月底以前完成对上年的年终考核;

  3.考核范围:除试用人员、复职未满3个月的员工不参加考核外,其余 员工都必须参加年终考核。

  4.考核原则:① 公平、公正、客观;

  ② 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优等:

  a. 所请各假超过请假规定日数者;

  b.旷工超过2日者;

  c. 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

  1. 考核结果反馈:

  ① 年终考核结果必须通告被考核人,以对其鼓励、指导和批评;

  ② 记入员工本人档案,作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履历记录。

  2. 考核结果保管:由人力资源部保管至员工离职二年后,才可销毁。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一条 奖罚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2.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3.奖罚严明,人人平等。

  第三十二条 奖罚形式

  1.奖励: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2.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第三十三条 奖罚标准

  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奖罚标准。无论奖罚,均存档记录。

  1.奖励标准:

  ③ 嘉奖1次,奖1天基本工资;

  ④ 记小功1次,奖3天基本工资;

  ⑤ 记大功1次,奖6天基本工资;

  ⑥ 一年累计嘉奖3次,加记小功1次;

  ⑦ 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加记大功1次;

  ⑧ 一年累计记大功1次,晋升1级工资;

  2.处罚标准:

  ① 警告1次,扣1天基本工资;

  ② 记小过1次,扣3天基本工资;

  ③ 记大过1次,扣6天基本工资;

  ④ 一年累计警告2次,加记小过1次;

  ⑤ 一年累计记小过2次者,加记大过1次;

  ⑥ 一年累计记大过2次者,给予解雇。

  第三十四条 奖惩程序

  1. 奖惩由同事或主管根据事实提出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呈报批准执行。

  2. 审批权限:中层主管以上员工记大功、解雇者由总经理批准,其余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 奖罚条例

  一、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1.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业绩者;

  3.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

  7.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领导有功、使企业发展迅速者;

  9.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者;

  10. 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2.拖延执行上级命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4.在办公室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5.无故串岗、闲聊、乱扔果皮杂物者;

  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7.使用亵渎性和辱骂性语言者;

  8.服务态度差、遭客户(同事)合理投诉者;

  9.有其它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2次者;

  2.办事不力,废弛公务者;

  3.工作时间睡觉者;

  4.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5.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6.辱骂同事和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7.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8.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9.其它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大过处分:

  1.一年内给予记小过2次者;

  2.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4.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5.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6.其它有损公司利益行为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1.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2次者;

  2.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触犯地方和国家刑事法规被判刑事处分者。

  3.泄漏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4.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5.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6.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7.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8.故意破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9.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10.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11.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12.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行为者;

  1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14.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15.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16.未经许可,受雇于其它公司;

  17.已申请辞职但未获批准前,消极怠工、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办理交接,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者;

  18.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第九章 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 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按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

  4.讲究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声誉;

  5.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爱护财物,自觉维护和保持办公环境卫生;

  6.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有礼;

  7.排除虚伪,建立忠诚,关心公司,热爱集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

  8.为人诚恳,品质诚实,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

  9.努力向上,开拓进取,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考核及各项活动。

  第三十四条 工作态度

  1.敬业――热爱本职公司,任劳任怨,对工作全身心投入;

  2.效率——改进、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拖延推诿,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忠诚——忠于职守,注重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

  4.守时——严守公司时间制度,不占用和浪费他人工作时间;

  5.主动——自觉、积极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业绩。

  第三十五条 工作纪律

  1.进入工作区,必须佩带工号牌;

  2.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离开应向主管说明去处;

  3.工作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串岗、聊天,严禁看杂志、听音乐、抽烟、吃东西和处理私人事务;

  4. 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未经许可不随意翻阅他人文件,使用他人办公用品、电话和公司电脑;

  5.不泄漏公司业务信息,不将公司文件、资料据为私用;

  6.办公用品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7.员工应每日注意保持工作区及桌面清洁、整齐,不得乱丢弃物、随地吐痰,影响公司及厂区环境;

  8.下班时,应注意收拾好办公用品、锁好重要工作资料,关闭工作区灯光、电源及办公设备后,方能离开。

  9.未经许可,不得将公物(货品、样品、资料、图纸及其它重要物品等)带出公司;

  10. 凡个人意见涉及公司信誉的,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 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受聘于其他人士和公司;

  12. 不得接受客户、顾客、供应商或其它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钱物;

  13. 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非不得已的情况下,禁止使用传真电话拨打业务及私人电话。

   第十章 其 它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运用,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单项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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